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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各地暴力伤医事件频发。医患关系不和谐,其中重要的因素是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在医疗纠纷处理方面,《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鉴定无明确规定,导致全国医疗损害鉴定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部分地方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置办法,但其法律强制力仍然不够;医疗纠纷调解介入也存在困难。在医师权益保障方面,法律对医师权益规定不明确,落实起来亦较难,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在医疗机构治安环境方面,《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由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通告对涉医违法行为虽然作了规定,但是没有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