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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明确提出:音乐教育应该以审美为核心,培养学生对音乐学习的兴趣。让学生通过歌唱、演奏、欣赏等活动参与到音乐中来,从而更好地理解音乐,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然而,种种现实状况却不容乐观,现有的课堂教学往往忽视儿童的天性与个性,用成人的思维去认识、对待儿童;片面注重知识的传授,忽视儿童的心理、情感、意志、态度等方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