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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出台
财政部日前正式发布《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纲要》明确,“十二五”期间,要着力推动上市公司国际板审计及跨境监管合作等相关问题研究,加快推动内地具备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于全球主要资本市场从事上市公司会计审计业务。此外,将完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持续提升企业会计标准体系执行力和实施效果。在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业范围内,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在小型企业范围内,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应废止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等原有企业会计处理规定,加强企业会计标准评估工作,总结做好上市公司年报分析工作,探索开展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年报分析工作。
财政部:完善财会管理制度体系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见》(财法[2011]14号)文件。文件规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进一步落实部门预算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及时修订相关财务规则。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适时修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企业财务管理,适时修订企业财务通则,完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文件还提出适时修订会计法;规范总会计师管理,研究修订总会计师条例。逐步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与国际惯例协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体系、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以及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并推进全面、平稳、有效实施。
审计
中注协发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规程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近日制定并发布了《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规程》,其中注协指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应当贯彻风险导向理念,以跟踪和监控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质量为核心;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提升年报审计工作质量为目标;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的评价、预警和防范为重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应当坚持事前事中监控与事后报备分析相结合,分类指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逐日跟踪分析与定期披露相结合,年报审计监管结果与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相结合。规程同时明确,对于已披露的上市公司年报,如有媒体质疑、公众投诉举报或者发现审计报告不当的,应与相关事务所取得联系,全面了解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当面沟通、专案检查等措施加以应对。
内地与香港实现审计准则持续等效
2011年9月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在香港签署审计准则持续等效联合声明,确认新修订的内地审计准则与明晰化后的香港审计准则实现持续等效。实施审计准则国际趋同战略,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行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基础上,2007年12月6日内地与香港达成审计准则等效认同,确立了两地审计准则持续等效认同机制。2010年6月,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了明晰化后的香港审计准则,以保持与明晰化后的国际审计准则趋同。中注协2009年初启动了对内地审计准则的重大修订。修订后的内地审计准则已于2010年11月1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税收
国务院修改资源税暂行条例:增加从价定率计征
9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作出修改,在现有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基础上增加从价定率的计征办法,调整原油、天然气等品目资源税税率。而本次资源税暂行条例完成修改后,石油、天然气按从价定率征收将随之推广到全国范围。2010年6月1日,国务院率先在新疆启动资源税改革试点,石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同年12月1日,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大到内蒙古、甘肃、四川、青海、贵州、宁夏等12个西部省区。
废止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规定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废止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规定的公告》。文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2号)第三条中“凡逾期未申报认证的,一律不得作为扣税凭证,已经抵扣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如数追缴,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规定废止。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未认证或未稽核比对如何处理问题,另行公告。
政策法规
国家外汇局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决定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并自今年12月1日起,在江苏、山东、湖北、浙江(不含宁波)、福建(不含厦门)、大连、青岛等省市进行试点。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外汇管理部门将对进出口货物流和贸易收支资金流实施全面核查,根据企业合规情况实施分类管理。企业贸易收付汇后,无需办理核销;合规企业可凭进口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一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办理付汇。银行为企业办理付汇的单证审核程序大幅简化,出口收汇无需联网核查。试点期间,试点地区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税务部门参考外汇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审核企业出口退税。
国资委:未来央企业务要100%法律审核
在日前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上,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对中央企业要求把法律管理嵌入境外投资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业务流程,从2012年到2014年,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要在这三年全面实现100%,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和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平均达到80%以上。据国资委此前初步统计,截至2010年底,约100家中央企业在境外(含港澳地区)设立了子企业或管理机构,境外单位资产和营业收入迅速增长。随着央企海外业务快速扩展,央企海外运营的法律风险发生的几率也在增加。由于央企在海外发展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来自于海外经营的各个环节,国资委警示央企要坚持事前防范和始终控制为主,而事后补救为辅的手段。
金融
银监会要求银行防范人人贷七大风险
中国银监会日前向银行业机构发布人人贷(P2P)风险提示,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务必建立与人人贷中介公司之间的“防火墙”,严防人人贷中介公司帮助放款人从银行获取资金后用于民间借贷,防止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银监会同时指出,人人贷中介服务存在七大问题和风险:民间资金可能通过人人贷中介公司流入限制性行业;人人贷中介机构有可能演变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非法金融机构,甚至变成非法集资;巨大的信息科技风险;不实宣传影响银行体系整体声誉;人人贷的性质也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界定;贷款质量远劣于普通银行业金融机构;人人贷公司开展房地产二次抵押业务存在风险隐患。
港股ETF和RQFII试点有望近期推出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港股组合ETF和人民币QFII(即RQFII)的试点工作有望近期推出。该负责人说,目前,内地推出港股组合ETF的实施方案已经完成,各项技术准备工作进展顺利,此项工作试点有望近期推出。内地上市港股组合ETF产品有助于丰富内地居民的投资品种。关于人民币QFII,该负责人说,经国务院批准,内地有关部门将推出在港募集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证券市场试点(即人民币QFII)工作。试点初期,总额度为200亿元,额度的80%投资于内地债券市场,将从对境内市场较为熟悉的境内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做起。目前,试点工作的各项技术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有望近期推出。
国际
国际财联第41届世界大会在京召开
9月16日至18日,国际财务总裁协会联合会第41届世界大会在北京举行。此次大会由国际财务总裁协会联合会(IAFEI)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CACFO)联合举办。来自中国、美国、德国、日本、以色列、菲律宾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著名专家学者和企业高管共计4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共同研讨在复杂多变的时局下企业持续发展问题。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在大会上表示,全球经济调整恢复任重道远,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全球性的解决方案。在此背景下,亟须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为企业发展注入新活力,为全球经济调整与恢复作出贡献。
美国证交会盯上企业海外现金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正在推动更多企业披露在海外持有的现金金额。目前各方关注着鼓励美国企业将盈利保留在海外的税收法规的影响。SEC已经要求陶氏化学(Dow Chemical)、Fortune Brands、卡特彼勒(Caterpillar)和CIT追加向投资者提供的关于海外盈利和海外现金的信息。美国税收法规规定,如果企业将海外盈利转移至美国本土,需要缴纳最高35%的税收。奥巴马政府迄今一直在抵制企业呼吁对回国资金实行临时减税的游说,声称只会在更广泛税收改革的背景下才会考虑这一构想。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修订IFRS10
目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共同努力提出了一份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指出,符合资格标准的实体可豁免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IFRS10)的核算要求,同时,这些实体要考虑将其所有投资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该征求意见稿还对投资性质和类型提出了具体披露要求。FASB目前也在考虑将豁免权扩至本身并不是投资实体的较大集团。据悉,IASB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5日。2013年,其最终修订版有望生效。
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出台
财政部日前正式发布《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纲要》明确,“十二五”期间,要着力推动上市公司国际板审计及跨境监管合作等相关问题研究,加快推动内地具备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于全球主要资本市场从事上市公司会计审计业务。此外,将完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持续提升企业会计标准体系执行力和实施效果。在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业范围内,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在小型企业范围内,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应废止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等原有企业会计处理规定,加强企业会计标准评估工作,总结做好上市公司年报分析工作,探索开展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年报分析工作。
财政部:完善财会管理制度体系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见》(财法[2011]14号)文件。文件规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进一步落实部门预算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及时修订相关财务规则。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适时修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企业财务管理,适时修订企业财务通则,完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文件还提出适时修订会计法;规范总会计师管理,研究修订总会计师条例。逐步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与国际惯例协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体系、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以及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并推进全面、平稳、有效实施。
审计
中注协发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规程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近日制定并发布了《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规程》,其中注协指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应当贯彻风险导向理念,以跟踪和监控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质量为核心;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提升年报审计工作质量为目标;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的评价、预警和防范为重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应当坚持事前事中监控与事后报备分析相结合,分类指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逐日跟踪分析与定期披露相结合,年报审计监管结果与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相结合。规程同时明确,对于已披露的上市公司年报,如有媒体质疑、公众投诉举报或者发现审计报告不当的,应与相关事务所取得联系,全面了解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当面沟通、专案检查等措施加以应对。
内地与香港实现审计准则持续等效
2011年9月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在香港签署审计准则持续等效联合声明,确认新修订的内地审计准则与明晰化后的香港审计准则实现持续等效。实施审计准则国际趋同战略,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行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基础上,2007年12月6日内地与香港达成审计准则等效认同,确立了两地审计准则持续等效认同机制。2010年6月,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了明晰化后的香港审计准则,以保持与明晰化后的国际审计准则趋同。中注协2009年初启动了对内地审计准则的重大修订。修订后的内地审计准则已于2010年11月1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税收
国务院修改资源税暂行条例:增加从价定率计征
9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作出修改,在现有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基础上增加从价定率的计征办法,调整原油、天然气等品目资源税税率。而本次资源税暂行条例完成修改后,石油、天然气按从价定率征收将随之推广到全国范围。2010年6月1日,国务院率先在新疆启动资源税改革试点,石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同年12月1日,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大到内蒙古、甘肃、四川、青海、贵州、宁夏等12个西部省区。
废止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规定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废止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规定的公告》。文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2号)第三条中“凡逾期未申报认证的,一律不得作为扣税凭证,已经抵扣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如数追缴,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规定废止。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未认证或未稽核比对如何处理问题,另行公告。
政策法规
国家外汇局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决定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并自今年12月1日起,在江苏、山东、湖北、浙江(不含宁波)、福建(不含厦门)、大连、青岛等省市进行试点。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外汇管理部门将对进出口货物流和贸易收支资金流实施全面核查,根据企业合规情况实施分类管理。企业贸易收付汇后,无需办理核销;合规企业可凭进口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一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办理付汇。银行为企业办理付汇的单证审核程序大幅简化,出口收汇无需联网核查。试点期间,试点地区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税务部门参考外汇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审核企业出口退税。
国资委:未来央企业务要100%法律审核
在日前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上,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对中央企业要求把法律管理嵌入境外投资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业务流程,从2012年到2014年,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要在这三年全面实现100%,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和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平均达到80%以上。据国资委此前初步统计,截至2010年底,约100家中央企业在境外(含港澳地区)设立了子企业或管理机构,境外单位资产和营业收入迅速增长。随着央企海外业务快速扩展,央企海外运营的法律风险发生的几率也在增加。由于央企在海外发展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来自于海外经营的各个环节,国资委警示央企要坚持事前防范和始终控制为主,而事后补救为辅的手段。
金融
银监会要求银行防范人人贷七大风险
中国银监会日前向银行业机构发布人人贷(P2P)风险提示,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务必建立与人人贷中介公司之间的“防火墙”,严防人人贷中介公司帮助放款人从银行获取资金后用于民间借贷,防止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银监会同时指出,人人贷中介服务存在七大问题和风险:民间资金可能通过人人贷中介公司流入限制性行业;人人贷中介机构有可能演变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非法金融机构,甚至变成非法集资;巨大的信息科技风险;不实宣传影响银行体系整体声誉;人人贷的性质也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界定;贷款质量远劣于普通银行业金融机构;人人贷公司开展房地产二次抵押业务存在风险隐患。
港股ETF和RQFII试点有望近期推出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港股组合ETF和人民币QFII(即RQFII)的试点工作有望近期推出。该负责人说,目前,内地推出港股组合ETF的实施方案已经完成,各项技术准备工作进展顺利,此项工作试点有望近期推出。内地上市港股组合ETF产品有助于丰富内地居民的投资品种。关于人民币QFII,该负责人说,经国务院批准,内地有关部门将推出在港募集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证券市场试点(即人民币QFII)工作。试点初期,总额度为200亿元,额度的80%投资于内地债券市场,将从对境内市场较为熟悉的境内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做起。目前,试点工作的各项技术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有望近期推出。
国际
国际财联第41届世界大会在京召开
9月16日至18日,国际财务总裁协会联合会第41届世界大会在北京举行。此次大会由国际财务总裁协会联合会(IAFEI)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CACFO)联合举办。来自中国、美国、德国、日本、以色列、菲律宾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著名专家学者和企业高管共计4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共同研讨在复杂多变的时局下企业持续发展问题。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在大会上表示,全球经济调整恢复任重道远,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全球性的解决方案。在此背景下,亟须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为企业发展注入新活力,为全球经济调整与恢复作出贡献。
美国证交会盯上企业海外现金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正在推动更多企业披露在海外持有的现金金额。目前各方关注着鼓励美国企业将盈利保留在海外的税收法规的影响。SEC已经要求陶氏化学(Dow Chemical)、Fortune Brands、卡特彼勒(Caterpillar)和CIT追加向投资者提供的关于海外盈利和海外现金的信息。美国税收法规规定,如果企业将海外盈利转移至美国本土,需要缴纳最高35%的税收。奥巴马政府迄今一直在抵制企业呼吁对回国资金实行临时减税的游说,声称只会在更广泛税收改革的背景下才会考虑这一构想。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修订IFRS10
目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共同努力提出了一份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指出,符合资格标准的实体可豁免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IFRS10)的核算要求,同时,这些实体要考虑将其所有投资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该征求意见稿还对投资性质和类型提出了具体披露要求。FASB目前也在考虑将豁免权扩至本身并不是投资实体的较大集团。据悉,IASB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5日。2013年,其最终修订版有望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