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律信任是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其核心内容包含了权利主体对法律内容及制度的信任与敢于托付。农村普遍存在民众法律意识淡薄及对法律缺乏正确认知的情况,而司法角色自身的不足也加剧了法律信任危机的程度。故言,法律信任在农村尚未建立。只有在民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及司法机关的自我完善过程中加强双方的良性互动,才真正有利于法律信任在农村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