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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跃进”和国民经济调整初期,很多地区和部门通过不合理手段积累了大量账外资金和物资,被称为“小钱柜”“小家当”和“小仓库”(简称“三小”)。这些资金和物资,有的用于计划外建设,有的被干部多吃多占。中共中央先后批转湖北等省关于清理“三小”的文件,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将这项工作作为“五反”运动的主要内容之一,进行清理。国务院发出《关于在财贸系统清理“小钱柜”的几项规定》,对财贸系统清理“小钱柜”的范围等作出规定。1963年初至1966年上半年,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对“三小”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