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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某市罗家庄村民罗某自1999年开始承包本村集体土地2601.3m^2用于种植。2005年11月,该市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征收包括罗某承包土地在内的集体土地共计53201m^2用于城市建设。同年12月,该市人民政府公告了征用土地方案,市国土资源局与罗家庄村委签订了征收集体土地协议。但国土资源局并未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告,亦未对罗某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