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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除磷、除氮已写入具体的法律文本中。自一九九○年起,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境内的污水处理厂,当其规模在5000当量人口以上时,必须扩建或建设硝化和反硝化除氮设施;当其规模在20000当量人口以上时,必须建设除磷设施。德国一九九一年八月二十七日开始实施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参见表1。 A-B法是八十年代初由德国亚琛大学的教授等人发明的。A-B法在我国是相当熟悉的,但遗憾的是A-B法在德国的应用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