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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针对电网工程特点,结合个人工作经验,从项目设计、招标、施工直至审计结算的建设全过程,介绍了电网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经常碰到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和控制措施。
关键词:全过程控制设计招标施工结算审计
一、概述
近年来,电网建设如火如荼。电网建设改善了供电质量,增强了供电可靠性,优化了电网结构,提高了整个电网的安全稳定性,有力地带动了本市地方经济的发展。为使电网建设投资效益最大化,加强对电网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电网建设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巨、牵涉专业广、影响因素多等特点,对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是一个全员、全过程的系统工程,从项目设计、招标、施工直至结算审计整个过程,牵涉到电网建设各个阶段和角落。
要想全方位、高水平地为电网建设投资把好关,造价审计人员应从传统工作模式中拓展出新的工作思路,加大推广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力度,促进建设部门规范管理,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和投资规模,做到“好钢用在刀刃上”,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确保电网建设做到“既要超常规,又要不违规”。
作为一个建设单位造价人员,其实相当于一个项目管家。一个好的造价控制人员,对整个项目投资应该做到心中有数,了解总体成本数额、各个子系统的成本分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项目成本分布来保证整个项目投资在总的盘子里面。
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一个好的造价工程师不仅要掌握大量的成本知识,也要了解相应的施工工艺、建设流程、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理减少成本的相关方式,还包括与设计、招标、咨询、施工等各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对项目成本的及时掌握、管理、调整是达到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
二、设计阶段
项目设计是影响项目成本的主要因素,在投资决策与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可能性为30%~75%。
工程勘察、设计深度不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电力乙级以下的设计单位,所提供的勘察、设计产品质量不高,设计深度不够,漏项、缺项时有发生。尤其是农网10kV及以下项目是由各县供电公司自行设计,设计漏洞更加明显,导致施工图阶段设计修改项目多、概算缺口多、施工签证工程量大,工程投资增大。
合理的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是根本性的,事前控制对项目成本的控制是前瞻性的,是主动性的,所以说设计是项目成本控制的灵魂。
三、招标阶段
由于部分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对有关计价规范、计价原则和计价依据的理解深度不同、现场施工方法掌握的深浅不同,甚至是个人经验和习惯,未能就一些图纸或招标文件不明确的地方统一口径并在清单编制时明确,否则后期变更过多甚至全盘否定,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也可以说,一个成功的项目施工招标,等于对施工阶段成本控制成功了一半。但施工招标要想做好了,涉及的面很广,要考虑的因素也很多。
1.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委托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比如说时间、地点、资格条件、评标原则、废标条款、调标办法等,明确承包范围,哪些是甲方指定发包工程,哪些是暂定工程均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最好在招标前向施工方提供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相关资料、图纸,并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保护措施及相关费用,否则施工造成的损坏由施工方按甲方要求及时维修到位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责任,以避免施工方破坏周围地下管线而发生的相关索赔。
在招标文件中还应约定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1编标统一口径中以暂定(估)价进标和暂不进标的部分的价格确定方式;
1.2工程量清单中调增调减项目、工程量清单漏项及设计变更的调价方式;
1.3在招标文件中还应约定建筑材料上涨或下降幅度的风险范围,当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如何调整,对甲供材采保配合费的费率可约定由投标人自报,中标后按中标人自报的甲供材采保配合费费率执行;
1.4施工期内国家政策性调整的约定。
2.保证招标信息的充分公开
按照《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凡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电网工程,均应实行公开招投标。
在实际招标过程中,有的单位对有些小型项目的招标信息仅在本单位网站上发布,使招标信息处于半公开状态,信息传递给整个建筑市场的范围很小,投标企业过少,容易滋生围标、串标、买卖标现象及建设方利用信息不对称与意向性单位相互勾结的腐败现象,达不到充分竞争、节约建设资金的目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指定的网址及平台发布小型工程招标信息,使招标信息有统一集中、完全公开的平台传达至整个建筑市场,展开公平、公正的竞争。
3.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招标一般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一些城乡电网工程由于时间紧,在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就进行了施工招投标,招标文件规定按概算综合单价签订承包合同,而结算时又以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资料为依据,这就出现了在承包合同中和在结算中计算工程量依据不一致的问题,往往出现重复或多计列工程量的现象,在施工招标时应尽可能地避免此种现象的发生。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尤其是项目清单特征的描述是否全面、准确特别重要。仔细核对清单的定义描述,清单描述应准确,不要和图纸发生偏差,例如土方外运运距,装饰材料的品牌和档次要求,是否有分包项目,是否有甲供材料,无信息指导价材料的定价等,载明发生变更的结算方式及变更的确定方式;确定暂定单价和材料选择品牌范围,明确措施费用范围。
总包配合费的计算,如果清单编制说明中未需要投标人考虑计入报价,将导致分包单位进场后,总包单位漫天要价或拒绝提供配合,建设方艰难谈判,最终无奈妥协的局面。招标文件中虽写明要投标人自报总承包服务费,但并未详细列明甲方分包内容及标的额,以及需总包配合的具体内容及时间等,投标人在报价时为争取低价中标,往往在投标报价中不计入或少计入,在中标后却以清单未列明具体配合内容为由拒绝按该价格履行配合义务,要求招标人重新核定总承包服务费等。
4.避免实行最低价中标
《招标投标法》关于最低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利益和自由竞争的正常市场秩序,有效避免投标人以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法手段不正当地降低成本。所以企业作为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竞争,不论是从国家的角度,还是从业主的角度来讲,都是不愿看到的,而对企业自身而言,不亚于一种“自杀”行为,会给企业的远期利益和持续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不符合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但在投标过程中,有些施工企业投标时不进行成本测算,盲目的根据招标控制价,随意下浮后进行投标。由于投标人成本的不确定性,评标时很难界定。一旦中标后投标单位不签订合同,就跟甲方提出中标价低于成本,无法实施而要求增加造价或者变更合同调价条款,在要求得不到满足后,就迟迟不进场,或者才进场就变成“烂尾楼”工程。所以在对评标办法的设计过程中,不能以工程造价一票否决,从表面上或是短期内来看,最低价中标节省了工程投资,但如果选择了一个不讲信誉、施工能力差的施工单位,工程不能如期順利实施,往往得不偿失。但为了选择信誉好、质量优、履约能力强的施工队伍,在评标办法的设计时,我们可以将造价的评标分值定高一些,但也应对企业信誉、质量、工期和施工技术标分配相应的分值。
四、施工阶段
建设过程必定有变化的部分,在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一般为5%~25%。合同中合理设置合同开口部分,合理减少产生不必要的费用,减少建设单位的风险,协调和解决项目中实际遇到的问题,在不大幅度增加成本的同时,协调好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利益,做到项目各方利益的双赢。施工合同实际上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扩大,比如对于变更部分采用的结算方式,对签证的确认方式从流程和表格上都应该明确,采用清单应该对整体措施费和单体措施费已经明确的部分闭口闭掉。
作为甲方的预算人员应有一个整体的概念,对于土建、安装、绿化,总体的价格平米指标和合理分配应该心中有数,并根据建设标准、建筑类型的不同做适当调整。
在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主干道和次干道的二次或多次移位、翻运、修复和碾压、硬化等,防止发生相关签证,因为正常施工费用已含在施工单位报价中。
监理单位对有些现场签证工程量没有进行详细核实就同意施工单位的签证,有的签证工程量与实际不符,对隐蔽工程一定要有三方签证的验收证明;有的签证单价偏高,对材料价格的确定应该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做到充分比价,同时预算人员应该熟悉市场,学会抓大放小,做到统领全局。
对重点工程或是重要工序要求实施实地拍照、录像,为工程结算审计提供准确的声像资料,保证工程造价审计质量。
五、结算审计阶段
竣工决算审计是整个工程竣工后的审计,这是审计监督的最后一关,需通盘考虑,以实现堵塞漏洞、查处舞弊、促进管理、提高效益的目的。
在结算审计中笔者遇到一些比较常见的问题有: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条款相矛盾;同一批工程采用的定额不同,取费标准不同,价格依据不同,例如某個10kV项目套用了35kV定额;同一批工程的多个施工队,装置性材料结算价格不一样;工程量现场与竣工图纸不符;在承包合同中和在结算中计算工程量依据不一致,出现重复或多计列工程量的现象;投标报价中漏列子目,在结算中重新计列,导致工程项目结算内容与合同不符、格虚高等。
为防止竣工决算的高估冒算,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若审计单位竣工决算核减部分低于承包人决算报审价的5%,则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竣工决算核减部分达到决算报审价的5—10%,则承包人承担审计费用的80%,发包人承担20%;若核减部分超过决算报审价的10%,则审计费用承包人全额承担,发包人可直接从承包人工程施工费用中扣除支付给审计单位”,以此防止施工单位竣工决算的高估冒算,同时也可以控制竣工决算的审计费用。
当然竣工决算审计存在的问题远不至上述种种,还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总结,一方面要总结在整个项目建设期间有效控制、全面管理造价的经验,另一方面分析在控制造价方面的不足,尽可能找出影响全过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主观因素,并加以克服,以不断提高造价管理水平。
要做好审计阶段的造价控制,不仅需要审计人员提高审计技能、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和学习,更新审计人员的审计理念,拓宽审计人员的视野,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而且更需要具有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不断开展审计制度体系的研究和相关制度的建设,对电力企业审计的方式、方法、标准和规范等进行研究,促进审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结束语
开展电网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其中设计阶段是龙头,施工阶段是重点,以全方位的视角,进行全过程的控制,既促进了建设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的意识,又提高了工作管理水平;既促进了内部控制制度的规范化,又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随着电网建设投资的大幅增加,项目法人对电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视,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将为推动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发挥其独特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曹慧明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2]王德元 中国建设项目审计指南[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9。
关键词:全过程控制设计招标施工结算审计
一、概述
近年来,电网建设如火如荼。电网建设改善了供电质量,增强了供电可靠性,优化了电网结构,提高了整个电网的安全稳定性,有力地带动了本市地方经济的发展。为使电网建设投资效益最大化,加强对电网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电网建设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巨、牵涉专业广、影响因素多等特点,对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是一个全员、全过程的系统工程,从项目设计、招标、施工直至结算审计整个过程,牵涉到电网建设各个阶段和角落。
要想全方位、高水平地为电网建设投资把好关,造价审计人员应从传统工作模式中拓展出新的工作思路,加大推广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力度,促进建设部门规范管理,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和投资规模,做到“好钢用在刀刃上”,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确保电网建设做到“既要超常规,又要不违规”。
作为一个建设单位造价人员,其实相当于一个项目管家。一个好的造价控制人员,对整个项目投资应该做到心中有数,了解总体成本数额、各个子系统的成本分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项目成本分布来保证整个项目投资在总的盘子里面。
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一个好的造价工程师不仅要掌握大量的成本知识,也要了解相应的施工工艺、建设流程、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理减少成本的相关方式,还包括与设计、招标、咨询、施工等各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对项目成本的及时掌握、管理、调整是达到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
二、设计阶段
项目设计是影响项目成本的主要因素,在投资决策与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可能性为30%~75%。
工程勘察、设计深度不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电力乙级以下的设计单位,所提供的勘察、设计产品质量不高,设计深度不够,漏项、缺项时有发生。尤其是农网10kV及以下项目是由各县供电公司自行设计,设计漏洞更加明显,导致施工图阶段设计修改项目多、概算缺口多、施工签证工程量大,工程投资增大。
合理的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是根本性的,事前控制对项目成本的控制是前瞻性的,是主动性的,所以说设计是项目成本控制的灵魂。
三、招标阶段
由于部分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对有关计价规范、计价原则和计价依据的理解深度不同、现场施工方法掌握的深浅不同,甚至是个人经验和习惯,未能就一些图纸或招标文件不明确的地方统一口径并在清单编制时明确,否则后期变更过多甚至全盘否定,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也可以说,一个成功的项目施工招标,等于对施工阶段成本控制成功了一半。但施工招标要想做好了,涉及的面很广,要考虑的因素也很多。
1.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委托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比如说时间、地点、资格条件、评标原则、废标条款、调标办法等,明确承包范围,哪些是甲方指定发包工程,哪些是暂定工程均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最好在招标前向施工方提供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相关资料、图纸,并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保护措施及相关费用,否则施工造成的损坏由施工方按甲方要求及时维修到位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责任,以避免施工方破坏周围地下管线而发生的相关索赔。
在招标文件中还应约定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1编标统一口径中以暂定(估)价进标和暂不进标的部分的价格确定方式;
1.2工程量清单中调增调减项目、工程量清单漏项及设计变更的调价方式;
1.3在招标文件中还应约定建筑材料上涨或下降幅度的风险范围,当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如何调整,对甲供材采保配合费的费率可约定由投标人自报,中标后按中标人自报的甲供材采保配合费费率执行;
1.4施工期内国家政策性调整的约定。
2.保证招标信息的充分公开
按照《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凡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电网工程,均应实行公开招投标。
在实际招标过程中,有的单位对有些小型项目的招标信息仅在本单位网站上发布,使招标信息处于半公开状态,信息传递给整个建筑市场的范围很小,投标企业过少,容易滋生围标、串标、买卖标现象及建设方利用信息不对称与意向性单位相互勾结的腐败现象,达不到充分竞争、节约建设资金的目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指定的网址及平台发布小型工程招标信息,使招标信息有统一集中、完全公开的平台传达至整个建筑市场,展开公平、公正的竞争。
3.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招标一般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一些城乡电网工程由于时间紧,在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就进行了施工招投标,招标文件规定按概算综合单价签订承包合同,而结算时又以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资料为依据,这就出现了在承包合同中和在结算中计算工程量依据不一致的问题,往往出现重复或多计列工程量的现象,在施工招标时应尽可能地避免此种现象的发生。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尤其是项目清单特征的描述是否全面、准确特别重要。仔细核对清单的定义描述,清单描述应准确,不要和图纸发生偏差,例如土方外运运距,装饰材料的品牌和档次要求,是否有分包项目,是否有甲供材料,无信息指导价材料的定价等,载明发生变更的结算方式及变更的确定方式;确定暂定单价和材料选择品牌范围,明确措施费用范围。
总包配合费的计算,如果清单编制说明中未需要投标人考虑计入报价,将导致分包单位进场后,总包单位漫天要价或拒绝提供配合,建设方艰难谈判,最终无奈妥协的局面。招标文件中虽写明要投标人自报总承包服务费,但并未详细列明甲方分包内容及标的额,以及需总包配合的具体内容及时间等,投标人在报价时为争取低价中标,往往在投标报价中不计入或少计入,在中标后却以清单未列明具体配合内容为由拒绝按该价格履行配合义务,要求招标人重新核定总承包服务费等。
4.避免实行最低价中标
《招标投标法》关于最低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利益和自由竞争的正常市场秩序,有效避免投标人以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法手段不正当地降低成本。所以企业作为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竞争,不论是从国家的角度,还是从业主的角度来讲,都是不愿看到的,而对企业自身而言,不亚于一种“自杀”行为,会给企业的远期利益和持续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不符合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但在投标过程中,有些施工企业投标时不进行成本测算,盲目的根据招标控制价,随意下浮后进行投标。由于投标人成本的不确定性,评标时很难界定。一旦中标后投标单位不签订合同,就跟甲方提出中标价低于成本,无法实施而要求增加造价或者变更合同调价条款,在要求得不到满足后,就迟迟不进场,或者才进场就变成“烂尾楼”工程。所以在对评标办法的设计过程中,不能以工程造价一票否决,从表面上或是短期内来看,最低价中标节省了工程投资,但如果选择了一个不讲信誉、施工能力差的施工单位,工程不能如期順利实施,往往得不偿失。但为了选择信誉好、质量优、履约能力强的施工队伍,在评标办法的设计时,我们可以将造价的评标分值定高一些,但也应对企业信誉、质量、工期和施工技术标分配相应的分值。
四、施工阶段
建设过程必定有变化的部分,在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一般为5%~25%。合同中合理设置合同开口部分,合理减少产生不必要的费用,减少建设单位的风险,协调和解决项目中实际遇到的问题,在不大幅度增加成本的同时,协调好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利益,做到项目各方利益的双赢。施工合同实际上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扩大,比如对于变更部分采用的结算方式,对签证的确认方式从流程和表格上都应该明确,采用清单应该对整体措施费和单体措施费已经明确的部分闭口闭掉。
作为甲方的预算人员应有一个整体的概念,对于土建、安装、绿化,总体的价格平米指标和合理分配应该心中有数,并根据建设标准、建筑类型的不同做适当调整。
在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主干道和次干道的二次或多次移位、翻运、修复和碾压、硬化等,防止发生相关签证,因为正常施工费用已含在施工单位报价中。
监理单位对有些现场签证工程量没有进行详细核实就同意施工单位的签证,有的签证工程量与实际不符,对隐蔽工程一定要有三方签证的验收证明;有的签证单价偏高,对材料价格的确定应该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做到充分比价,同时预算人员应该熟悉市场,学会抓大放小,做到统领全局。
对重点工程或是重要工序要求实施实地拍照、录像,为工程结算审计提供准确的声像资料,保证工程造价审计质量。
五、结算审计阶段
竣工决算审计是整个工程竣工后的审计,这是审计监督的最后一关,需通盘考虑,以实现堵塞漏洞、查处舞弊、促进管理、提高效益的目的。
在结算审计中笔者遇到一些比较常见的问题有: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条款相矛盾;同一批工程采用的定额不同,取费标准不同,价格依据不同,例如某個10kV项目套用了35kV定额;同一批工程的多个施工队,装置性材料结算价格不一样;工程量现场与竣工图纸不符;在承包合同中和在结算中计算工程量依据不一致,出现重复或多计列工程量的现象;投标报价中漏列子目,在结算中重新计列,导致工程项目结算内容与合同不符、格虚高等。
为防止竣工决算的高估冒算,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若审计单位竣工决算核减部分低于承包人决算报审价的5%,则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竣工决算核减部分达到决算报审价的5—10%,则承包人承担审计费用的80%,发包人承担20%;若核减部分超过决算报审价的10%,则审计费用承包人全额承担,发包人可直接从承包人工程施工费用中扣除支付给审计单位”,以此防止施工单位竣工决算的高估冒算,同时也可以控制竣工决算的审计费用。
当然竣工决算审计存在的问题远不至上述种种,还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总结,一方面要总结在整个项目建设期间有效控制、全面管理造价的经验,另一方面分析在控制造价方面的不足,尽可能找出影响全过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主观因素,并加以克服,以不断提高造价管理水平。
要做好审计阶段的造价控制,不仅需要审计人员提高审计技能、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和学习,更新审计人员的审计理念,拓宽审计人员的视野,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而且更需要具有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不断开展审计制度体系的研究和相关制度的建设,对电力企业审计的方式、方法、标准和规范等进行研究,促进审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结束语
开展电网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其中设计阶段是龙头,施工阶段是重点,以全方位的视角,进行全过程的控制,既促进了建设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的意识,又提高了工作管理水平;既促进了内部控制制度的规范化,又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随着电网建设投资的大幅增加,项目法人对电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视,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将为推动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发挥其独特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曹慧明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2]王德元 中国建设项目审计指南[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