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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是指在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处置银行原有不良资产的基础之上,对部分企业的银行贷款,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行债权转股权,使原来银行与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正确认识债转股的积极作用与新风险防范问题,必将有利于促进债转股工作。为此本文拟就这个问题谈谈笔者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