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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两性关系是影响最为普遍的社会关系之一,两性的和谐是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前提。因此,我们要努力消除性别歧视,营造和谐性别环境,建立新型性别和谐观念,形成平等、互补、合作的性别关系。
[关键词] 性别和谐; 和谐社会; 内在要求
[中图分类号] C9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6)15-0024-02
性别和谐,主要是指性别关系的和谐。性别和谐既表现为性别关系的平等、互补与合作,也表现为男女两性在民主参政权利、法律地位、经济地位、文化意识形态方面、受教育权利、婚姻家庭和人格等方面的平等;它以两性共同发展为目标,不仅仅促进妇女的发展,也不以牺牲男性为代价,更不是以女性取代男性成为权力的中心形成新的不和谐,而是要改变不平等的性别关系和性别分工,共同营造两性平等、协调、合作发展的社会。性别和谐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
一
将和谐社会建构纳入社会性别视角,这是由二者的本质和内涵决定的。从根本上讲,和谐社会本质上就是指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自身三大矛盾全面和谐的社会。在这三对和谐关系中,人自身的和谐既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前提,同时又是自然和谐、社会和谐的必然产物。而人的和谐根本上就离不开男性和女性的关系。
1.性别和谐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
两性关系是社会中影响最为普遍的社会关系之一,它渗透于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发展过程中,影响着工农、城乡、地区之间的发展进程。从根本上看社会的和谐源自于关系的和谐。和谐的社会关系不仅表现为不同职业、不同区域、不同阶层的个人、群体之间的和谐,还应包括性别和谐,性别和谐是实现社会和谐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
女性、男性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主体,两性的和谐是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前提。因为只有男性发展而没有女性发展的社会是不完整的社会,只有女性投身于现代化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广泛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以一种积极因素与男性协调起来,才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一和谐社会目标。因此,消除性别不平等,实现性别和谐不仅是人的个性解放和全面发展的需要,也是一个民族兴旺发达和社会全面发展进步的需要。只有实现社会主体的和谐,才谈得上社会和谐。
此外,和谐社会是社会各利益群体间的和谐,消除性别歧视,维护人类另一半女性群体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平等地位和各项权益不受侵害,使两性能共享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成果,这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
2.性别和谐是实现公正、公平、和谐的重要前提。
一个和谐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公正、公平的社会,一个注重男女平等、协调发展的社会。公正、公平作为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既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取向,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和谐社会最深厚的基础。作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社会关系的性别关系是否平等、和谐,决定了整个社会的公正、公平、和谐的程度。社会进步不仅体现为经济的强大、政治的昌盛、文化的繁荣,也体现为作为社会基本承载体的男女两性的平等与和谐程度。只有男女两性在民主参政权利、法律地位、经济地位、文化意识形态方面、社会分工就业方面、受教育权利和人格等方面彻底消除了不平等的性别歧视,真正实现了平等,社会才能全面、健康地发展。因此,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来协调促进性别平等,在实现性别和谐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公平、公正,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
3.性别和谐是女性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保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充满活力又富有秩序的社会,要激发社会各阶层的创造力,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就必须开发女性人力资源和加强女性能力建设。妇女的积极性能否充分地调动起来,妇女能否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实践的参与者和成果的享有者,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至关重要。因此,我们要结合弘扬伟大民族精神,广泛开展“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教育,帮助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针对不同妇女群体的不同基础和需求,加强知识、能力教育和培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妇女自我教育的新形式,寓教育于生动、活泼、健康的活动之中,使广大妇女在自觉参与、自我教育中不断提升自身的素养。使男女两性在共同参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实现和谐、共进,从而不断加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
促进性别和谐对于实现男女平等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我们必须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健康和婚姻家庭等方面赋予并保障女性平等的发展机会和权利,有力发挥女性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性别平等、和谐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充分发挥政府在妇女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建立新型性别和谐观念。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府在提高妇女地位中的宏观调控职能,在社会成员利益格局的调整和资源配置上,坚持男女平等参与、共同发展、共同受益的原则,把“男女平等”纳入政府工作的各项决策中,切实制定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与女性发展相协调的政策。
同时,性别和谐还需要男女两性树立对性别关系的正确认识,男性树立性别和谐思想首先应该改变男性本位的传统价值观,努力转变传统的社会性别角色观念,调整自己关于女性社会价值和家庭价值的传统观念,改变对女性家庭角色的强烈期待;而女性则要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唤醒妇女作为人的自我意识和主体意识,确立自我作为人的主体性地位,从思想上彻底清除“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等封建意识,清除心理上的自卑感、依赖性,增强社会责任感。只有这样,男女两性才能在事业方面、家庭事务方面各尽所能,全方位地实现互补,全面发展男女两性的能力和智慧,促进性别关系和谐,形成平等互补合作的性别关系。
2.加快对妇女地位关键指标的提升,消除性别歧视,缩小现实不平等。
首先,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确保女性人力资本的投资回报,将使用和培养女性职工比例作为考核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指标。企业也要自觉地将使用和培养女性职工作为建设企业文化、发展企业文明的重要战略组成部分。
其次,确认妇女对社会的双重贡献,承认女性的生育价值,使其补偿社会化。加大女性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和执法力度,将女职工生育、哺乳保障纳入社会统筹,要求所有就业人员和用人单位统一交纳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障金,其中一部分用于女性职工“四期保障”。以减少女性集中的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避免妇女因生理所受到的歧视。
再次,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切实提高女性参政议政的比例,在提高妇女参政水平特别是基层妇女参与决策的比例上加大力度,力争尽快取得明显效果。就人大代表等选举,制定女性不低于30%的比例。就党政班子,应制定女性在班子中不低于15%,正职岗位女性比例不低于10%的原则。
最后,着力解决好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妇女的发展问题。农村妇女、西部欠发达地区妇女、城乡弱势群体妇女,经济、教育、健康、社会参与等状况尚处于偏低的水平。改善她们的生存发展条件,提高她们的发展水平,是新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因此,在制定与完善国家、部门和地区计划时,应把妇女发展纳入进去,实行同等条件妇女优先的政策,特别是从改善教育和健康条件入手,加大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妇女的能力建设。
3.切实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文化氛围,营造和谐性别环境。
男女平等、性别和谐的程度受到社会经济结构、生产方式、经济体制、婚姻家庭模式、社会文化观念等的影响和制约,尤其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存在着商业文化和消费文化的趋利倾向。这一方面削弱了公众对性别歧视现象的敏感和批判能力,另一方面潜移默化地强化了部分人群的男尊女卑、男强女弱、男主女从的传统观念。
因此,必须将性别平等的内容纳入教育系统,大力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者、媒体从业人员男女平等意识的培育。在各级各类学校课程中加入男女平等的教学内容。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要积极宣传文明进步的妇女观,抵制和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并通过加快社区建设、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以推动家务劳动社会化,切实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文化氛围,营造和谐性别环境。
总之,和谐是人类社会始终追求的目标。促进性别和谐,实现男女平等,不仅关系到妇女自身的问题,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它的解决依赖于全社会,它的进展也必将极大地推动社会前进。
(本文作者:郑州大学公民教育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 刘学侠
[关键词] 性别和谐; 和谐社会; 内在要求
[中图分类号] C9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6)15-0024-02
性别和谐,主要是指性别关系的和谐。性别和谐既表现为性别关系的平等、互补与合作,也表现为男女两性在民主参政权利、法律地位、经济地位、文化意识形态方面、受教育权利、婚姻家庭和人格等方面的平等;它以两性共同发展为目标,不仅仅促进妇女的发展,也不以牺牲男性为代价,更不是以女性取代男性成为权力的中心形成新的不和谐,而是要改变不平等的性别关系和性别分工,共同营造两性平等、协调、合作发展的社会。性别和谐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
一
将和谐社会建构纳入社会性别视角,这是由二者的本质和内涵决定的。从根本上讲,和谐社会本质上就是指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自身三大矛盾全面和谐的社会。在这三对和谐关系中,人自身的和谐既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前提,同时又是自然和谐、社会和谐的必然产物。而人的和谐根本上就离不开男性和女性的关系。
1.性别和谐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
两性关系是社会中影响最为普遍的社会关系之一,它渗透于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发展过程中,影响着工农、城乡、地区之间的发展进程。从根本上看社会的和谐源自于关系的和谐。和谐的社会关系不仅表现为不同职业、不同区域、不同阶层的个人、群体之间的和谐,还应包括性别和谐,性别和谐是实现社会和谐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
女性、男性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主体,两性的和谐是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前提。因为只有男性发展而没有女性发展的社会是不完整的社会,只有女性投身于现代化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广泛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以一种积极因素与男性协调起来,才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一和谐社会目标。因此,消除性别不平等,实现性别和谐不仅是人的个性解放和全面发展的需要,也是一个民族兴旺发达和社会全面发展进步的需要。只有实现社会主体的和谐,才谈得上社会和谐。
此外,和谐社会是社会各利益群体间的和谐,消除性别歧视,维护人类另一半女性群体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平等地位和各项权益不受侵害,使两性能共享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成果,这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
2.性别和谐是实现公正、公平、和谐的重要前提。
一个和谐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公正、公平的社会,一个注重男女平等、协调发展的社会。公正、公平作为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既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取向,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和谐社会最深厚的基础。作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社会关系的性别关系是否平等、和谐,决定了整个社会的公正、公平、和谐的程度。社会进步不仅体现为经济的强大、政治的昌盛、文化的繁荣,也体现为作为社会基本承载体的男女两性的平等与和谐程度。只有男女两性在民主参政权利、法律地位、经济地位、文化意识形态方面、社会分工就业方面、受教育权利和人格等方面彻底消除了不平等的性别歧视,真正实现了平等,社会才能全面、健康地发展。因此,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来协调促进性别平等,在实现性别和谐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公平、公正,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
3.性别和谐是女性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保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充满活力又富有秩序的社会,要激发社会各阶层的创造力,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就必须开发女性人力资源和加强女性能力建设。妇女的积极性能否充分地调动起来,妇女能否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实践的参与者和成果的享有者,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至关重要。因此,我们要结合弘扬伟大民族精神,广泛开展“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教育,帮助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针对不同妇女群体的不同基础和需求,加强知识、能力教育和培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妇女自我教育的新形式,寓教育于生动、活泼、健康的活动之中,使广大妇女在自觉参与、自我教育中不断提升自身的素养。使男女两性在共同参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实现和谐、共进,从而不断加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
促进性别和谐对于实现男女平等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我们必须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健康和婚姻家庭等方面赋予并保障女性平等的发展机会和权利,有力发挥女性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性别平等、和谐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充分发挥政府在妇女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建立新型性别和谐观念。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府在提高妇女地位中的宏观调控职能,在社会成员利益格局的调整和资源配置上,坚持男女平等参与、共同发展、共同受益的原则,把“男女平等”纳入政府工作的各项决策中,切实制定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与女性发展相协调的政策。
同时,性别和谐还需要男女两性树立对性别关系的正确认识,男性树立性别和谐思想首先应该改变男性本位的传统价值观,努力转变传统的社会性别角色观念,调整自己关于女性社会价值和家庭价值的传统观念,改变对女性家庭角色的强烈期待;而女性则要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唤醒妇女作为人的自我意识和主体意识,确立自我作为人的主体性地位,从思想上彻底清除“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等封建意识,清除心理上的自卑感、依赖性,增强社会责任感。只有这样,男女两性才能在事业方面、家庭事务方面各尽所能,全方位地实现互补,全面发展男女两性的能力和智慧,促进性别关系和谐,形成平等互补合作的性别关系。
2.加快对妇女地位关键指标的提升,消除性别歧视,缩小现实不平等。
首先,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确保女性人力资本的投资回报,将使用和培养女性职工比例作为考核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指标。企业也要自觉地将使用和培养女性职工作为建设企业文化、发展企业文明的重要战略组成部分。
其次,确认妇女对社会的双重贡献,承认女性的生育价值,使其补偿社会化。加大女性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和执法力度,将女职工生育、哺乳保障纳入社会统筹,要求所有就业人员和用人单位统一交纳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障金,其中一部分用于女性职工“四期保障”。以减少女性集中的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避免妇女因生理所受到的歧视。
再次,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切实提高女性参政议政的比例,在提高妇女参政水平特别是基层妇女参与决策的比例上加大力度,力争尽快取得明显效果。就人大代表等选举,制定女性不低于30%的比例。就党政班子,应制定女性在班子中不低于15%,正职岗位女性比例不低于10%的原则。
最后,着力解决好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妇女的发展问题。农村妇女、西部欠发达地区妇女、城乡弱势群体妇女,经济、教育、健康、社会参与等状况尚处于偏低的水平。改善她们的生存发展条件,提高她们的发展水平,是新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因此,在制定与完善国家、部门和地区计划时,应把妇女发展纳入进去,实行同等条件妇女优先的政策,特别是从改善教育和健康条件入手,加大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妇女的能力建设。
3.切实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文化氛围,营造和谐性别环境。
男女平等、性别和谐的程度受到社会经济结构、生产方式、经济体制、婚姻家庭模式、社会文化观念等的影响和制约,尤其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存在着商业文化和消费文化的趋利倾向。这一方面削弱了公众对性别歧视现象的敏感和批判能力,另一方面潜移默化地强化了部分人群的男尊女卑、男强女弱、男主女从的传统观念。
因此,必须将性别平等的内容纳入教育系统,大力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者、媒体从业人员男女平等意识的培育。在各级各类学校课程中加入男女平等的教学内容。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要积极宣传文明进步的妇女观,抵制和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并通过加快社区建设、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以推动家务劳动社会化,切实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文化氛围,营造和谐性别环境。
总之,和谐是人类社会始终追求的目标。促进性别和谐,实现男女平等,不仅关系到妇女自身的问题,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它的解决依赖于全社会,它的进展也必将极大地推动社会前进。
(本文作者:郑州大学公民教育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 刘学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