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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汲取型体制下的“逼民致富”和“诱民致富”实践,还是反哺型体制下的“推民致富”实践,都没有能够改变政府主导制度变迁的本质,都对乡村治理的基层实践存在着不利的影响。而“助民致‘福’”实践的出现则在无形中实现了从政府主导到农民主位的“惊险一跳”,开启了在国家治理体制转型的时代背景下,通过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划拨方式的变革,以赋财赋权的方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社区建设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