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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中国的综合国力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为“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本论文从企业跨国并购的相关理论分析入手,通过研究中国公司跨国并购的现状,分析了中国公司跨国并购的制约因素,提出了对我国在进行跨国公司并购活动中的建议。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跨国并购;制约因素
中图分类号:F4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7-0179-02
跨国公司并购是跨国公司兼并和收购的简称,指跨国公司作为企业并购活动的主体,通过有偿接收其他企业产权或购买另一企业而接管该企业使其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经济活动。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席卷全球,国际竞争也日趋白热化,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的并购活动更是愈演愈烈,掀起了又一轮全球企业并购狂潮,无论在规模、金额上都是屡创新高,把全球企业并购推向了巅峰。近几年,中国公司海外并购的规模呈上升趋势,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并购的外部环境,企业自身,企业的竞争战略都存在许多的不足。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一系列的建议对策。
一、跨国并购的概念
跨国并购既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中的一种,也是企业并购跨越国界的一种经济现象。跨国并购的基本含义是,一国企业为了某种目的,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的整个资产或足以行使经营控制权的股份收买下来。
(一)国际投资折衷理论
1997年,J.H.邓宁对前人提出的多种直接投资理论进行了综合,形成了有关国际投资的这种理论。也就是说,企业成为跨国公司,进行海外直接投资时所依赖的是多方面的优势,即厂商特有的优势、区位优势和内部化优势等,通过多种优势的综合利用来获得利润的最大化[1]。
(二)经营协同效应理论
经营协同效应可以通过提供横向、纵向或混合兼并来获得。建立在经营协同效应基础上的理论假定在行业中存在着规模经济,并且在合并之前,公司的经营活动水平达不到实现规模经济的潜在要求。
二、中国公司跨国并购的现状分析
从并购额度上来看,根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大会(UNCTAD)统计,2006年中国企业对外跨国并购流量为149.04亿美元,相当于中国1988年同比数据0.17亿美元的800多倍,相当于2000年的同比数据4.7亿美元的30多倍。
案例数(金):指披露金额的案例数;并购总额:指披露金额的所有并购案例的交易金额总和;平均并购金额:指披露金额并购案例的平均金额;下同。
2011年第一季度中国并购市场的并购案例数和并购金额均创下历史新高,共完成227起并购交易,同比增长48.4%,环比增长22.0%;披露金额的202起并购案例涉及金额141.52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的并购金额53.91亿美元相比增长高达162.5%;与上季度并购金额126.44亿美元相比环比增长11.9%。
三、制约因素
(一)政治因素
跨国并购作为国家间主要商务活动之一,是通过投资国和东道国双方合作共同完成,两国的政治环境和政治关系都会影响到商务活动。近年来,政治因素成为了制约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的关键性制约因素。政治因素的类型包括:政府的干预行动,强加与企业的各种突发政治事件,转移风险和政策的不稳定性。
(二)国内相关政策不匹配
世界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跨国并购的发展通常都伴随着各国政府对企业强有力的支持,主要表现为金融政策,社会保障制度,财税政策,外资政策,国家对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等。
在中国,政府对于关于跨国并购国外企业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出现相关政策不匹配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金融政策不能满足需要。199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4年修订)和2001年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虽然未对新股发行条件做出很多限制条件,也没有禁止把上市获得的资金用于跨国并购,但证监会施行上市严格审核制度,在上市批准的审核过程中,会有种种限制条件[2]。
2、社会保障制度滞后。由于企业效率低下和产业结构不合理,跨国并购有时会造成一部分人失业。但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社会保障制度应有的“减震器”和缓冲功能未得到发挥,海外并购所造成的失业在短期内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社会问题,因此企业并购中的人员分流和安置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企业并购发展的难点。
(三)资本市场脆弱
我国资本市场定位存在偏差。我国资本市场处于发展初期,因此其功能被简单的定位成为国有企业筹集资金,然而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除了筹资还有资源配置功能。资本市场规模相对较小,不能满足企业跨国并购的需求1999年底,中国上市公司股票市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为31.5%;若以流通股市值计算,其比例仅为10%。而在1997年,世界发达国家或地区股票市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就接近或超过100%,例如,美国为147%,英国为156%,加拿大为106%,香港为150%,日本为53%,德国为39%,即使同韩国、泰国、墨西哥等国家相比,我国也处于劣势。
(四)企业跨国并购能力薄弱
跨国并购能力薄弱是整个中国企业界跨国并购的重要制约因素,国内有学者也把这一因素称为“并购主体缺位”。从前面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发展历程看,尤其是2003年后,跨国并购事件数量增多,数额相对巨大,波澜壮阔。出现这种现象,除了企业本身的竞争力,很大程度上还依赖于国内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扩大。然而,我国毕竟属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无论从国家还是从企业角度,虽然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企业能力水平都不尽如人意。
四、促进中国公司跨国并购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中国对外投资相关政策
根据前面分析,由于我国对外投资体系不完善,很多相关政策同企业跨国并购的需求不匹配,主要表现在财税政策、金融政策上。 1、完善相关财税政策
在跨国并购企业税收政策方面,我国跨国并购企业已经向东道国政府缴纳法人税、所得税,在一定时期内国家鼓励发展的海外投资项口,应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政策倾斜[3]。对资源开发型海外投资项口产品的进口给予同等或优惠关税待遇;对国内生产能力明显过剩、有良好的技术能力和明显比较优势、战略资源开发的行业和企业,应给予优惠政策;对国际收入实行阶段性免税,以加强资金积累。
2、完善相关金融政策
为提高跨国并购的融资能力,我国应考虑适当放宽外汇管制和金融政策,拓宽企业跨国并购的融资渠道。赋予条件适当的企业必要的海外融资权,由国家给予必要的担保,允许其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成立基金等方式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直接融资,利用国际资本扩展投资,扩大跨国并购企业的资金实力[4]。
(二)建立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相关的法律体系
为确保海外并购相关政策得到切实可靠的执行,我们必须尽快研究制定和完善关于企业跨国并购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协定和条款,需要制定和进一步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公司法》,《反垄断法》和《跨国并购交易法》等。
除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签订相关协定和保护条款也是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的一部分,例如积极推进同有关国家商谈并签订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利用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有关条款保护我国对外投资企业的利益等。
(三)大力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马克思主义理论告诉我们,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如何培育我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将会是我国企业“走出去”跨国经营战略成功实施的关键所在。
自主技术创新是高科技企业创新体系的灵魂,技术创新是形成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关键要素[5]。中国企业走向世界,要通过持续研发,打造核心产品,提升研发能力,进而创新技术,强化竞争,逐步培育提升核心竞争力。因此,大力培育企业的竞争力不仅要加强产品设计与延伸投入,企业发展更要以产品创新为核心的技术创新突破口[6]。
参考文献:
[1]赵先进.中国企业应在跨国并购中实现成长企业世界[J].2006:36-38.
[2]唐宜红.中国企业海外并够的主要阻力和对策分析[J].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报,2003,(6):63-68.
[3]苏靖宇.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研究——基于优势创造的分析[D].上海:上海外国语大学,2007.
[4]赵伟.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现状分析与趋向预期[J].国际贸易问题,2005,(1).
[5]阮世杰.浅析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J].中国商贸,2009,(19).
[6]史晓斌.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战略选择[D].云南:云南大学,2009.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No.07.2012 Beijing Electric Power College 社会观察 ■D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跨国并购;制约因素
中图分类号:F4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7-0179-02
跨国公司并购是跨国公司兼并和收购的简称,指跨国公司作为企业并购活动的主体,通过有偿接收其他企业产权或购买另一企业而接管该企业使其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经济活动。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席卷全球,国际竞争也日趋白热化,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的并购活动更是愈演愈烈,掀起了又一轮全球企业并购狂潮,无论在规模、金额上都是屡创新高,把全球企业并购推向了巅峰。近几年,中国公司海外并购的规模呈上升趋势,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并购的外部环境,企业自身,企业的竞争战略都存在许多的不足。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一系列的建议对策。
一、跨国并购的概念
跨国并购既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中的一种,也是企业并购跨越国界的一种经济现象。跨国并购的基本含义是,一国企业为了某种目的,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的整个资产或足以行使经营控制权的股份收买下来。
(一)国际投资折衷理论
1997年,J.H.邓宁对前人提出的多种直接投资理论进行了综合,形成了有关国际投资的这种理论。也就是说,企业成为跨国公司,进行海外直接投资时所依赖的是多方面的优势,即厂商特有的优势、区位优势和内部化优势等,通过多种优势的综合利用来获得利润的最大化[1]。
(二)经营协同效应理论
经营协同效应可以通过提供横向、纵向或混合兼并来获得。建立在经营协同效应基础上的理论假定在行业中存在着规模经济,并且在合并之前,公司的经营活动水平达不到实现规模经济的潜在要求。
二、中国公司跨国并购的现状分析
从并购额度上来看,根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大会(UNCTAD)统计,2006年中国企业对外跨国并购流量为149.04亿美元,相当于中国1988年同比数据0.17亿美元的800多倍,相当于2000年的同比数据4.7亿美元的30多倍。
案例数(金):指披露金额的案例数;并购总额:指披露金额的所有并购案例的交易金额总和;平均并购金额:指披露金额并购案例的平均金额;下同。
2011年第一季度中国并购市场的并购案例数和并购金额均创下历史新高,共完成227起并购交易,同比增长48.4%,环比增长22.0%;披露金额的202起并购案例涉及金额141.52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的并购金额53.91亿美元相比增长高达162.5%;与上季度并购金额126.44亿美元相比环比增长11.9%。
三、制约因素
(一)政治因素
跨国并购作为国家间主要商务活动之一,是通过投资国和东道国双方合作共同完成,两国的政治环境和政治关系都会影响到商务活动。近年来,政治因素成为了制约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的关键性制约因素。政治因素的类型包括:政府的干预行动,强加与企业的各种突发政治事件,转移风险和政策的不稳定性。
(二)国内相关政策不匹配
世界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跨国并购的发展通常都伴随着各国政府对企业强有力的支持,主要表现为金融政策,社会保障制度,财税政策,外资政策,国家对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等。
在中国,政府对于关于跨国并购国外企业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出现相关政策不匹配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金融政策不能满足需要。199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4年修订)和2001年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虽然未对新股发行条件做出很多限制条件,也没有禁止把上市获得的资金用于跨国并购,但证监会施行上市严格审核制度,在上市批准的审核过程中,会有种种限制条件[2]。
2、社会保障制度滞后。由于企业效率低下和产业结构不合理,跨国并购有时会造成一部分人失业。但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社会保障制度应有的“减震器”和缓冲功能未得到发挥,海外并购所造成的失业在短期内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社会问题,因此企业并购中的人员分流和安置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企业并购发展的难点。
(三)资本市场脆弱
我国资本市场定位存在偏差。我国资本市场处于发展初期,因此其功能被简单的定位成为国有企业筹集资金,然而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除了筹资还有资源配置功能。资本市场规模相对较小,不能满足企业跨国并购的需求1999年底,中国上市公司股票市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为31.5%;若以流通股市值计算,其比例仅为10%。而在1997年,世界发达国家或地区股票市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就接近或超过100%,例如,美国为147%,英国为156%,加拿大为106%,香港为150%,日本为53%,德国为39%,即使同韩国、泰国、墨西哥等国家相比,我国也处于劣势。
(四)企业跨国并购能力薄弱
跨国并购能力薄弱是整个中国企业界跨国并购的重要制约因素,国内有学者也把这一因素称为“并购主体缺位”。从前面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发展历程看,尤其是2003年后,跨国并购事件数量增多,数额相对巨大,波澜壮阔。出现这种现象,除了企业本身的竞争力,很大程度上还依赖于国内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扩大。然而,我国毕竟属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无论从国家还是从企业角度,虽然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企业能力水平都不尽如人意。
四、促进中国公司跨国并购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中国对外投资相关政策
根据前面分析,由于我国对外投资体系不完善,很多相关政策同企业跨国并购的需求不匹配,主要表现在财税政策、金融政策上。 1、完善相关财税政策
在跨国并购企业税收政策方面,我国跨国并购企业已经向东道国政府缴纳法人税、所得税,在一定时期内国家鼓励发展的海外投资项口,应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政策倾斜[3]。对资源开发型海外投资项口产品的进口给予同等或优惠关税待遇;对国内生产能力明显过剩、有良好的技术能力和明显比较优势、战略资源开发的行业和企业,应给予优惠政策;对国际收入实行阶段性免税,以加强资金积累。
2、完善相关金融政策
为提高跨国并购的融资能力,我国应考虑适当放宽外汇管制和金融政策,拓宽企业跨国并购的融资渠道。赋予条件适当的企业必要的海外融资权,由国家给予必要的担保,允许其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成立基金等方式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直接融资,利用国际资本扩展投资,扩大跨国并购企业的资金实力[4]。
(二)建立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相关的法律体系
为确保海外并购相关政策得到切实可靠的执行,我们必须尽快研究制定和完善关于企业跨国并购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协定和条款,需要制定和进一步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公司法》,《反垄断法》和《跨国并购交易法》等。
除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签订相关协定和保护条款也是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的一部分,例如积极推进同有关国家商谈并签订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利用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有关条款保护我国对外投资企业的利益等。
(三)大力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马克思主义理论告诉我们,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如何培育我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将会是我国企业“走出去”跨国经营战略成功实施的关键所在。
自主技术创新是高科技企业创新体系的灵魂,技术创新是形成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关键要素[5]。中国企业走向世界,要通过持续研发,打造核心产品,提升研发能力,进而创新技术,强化竞争,逐步培育提升核心竞争力。因此,大力培育企业的竞争力不仅要加强产品设计与延伸投入,企业发展更要以产品创新为核心的技术创新突破口[6]。
参考文献:
[1]赵先进.中国企业应在跨国并购中实现成长企业世界[J].2006:36-38.
[2]唐宜红.中国企业海外并够的主要阻力和对策分析[J].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报,2003,(6):63-68.
[3]苏靖宇.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研究——基于优势创造的分析[D].上海:上海外国语大学,2007.
[4]赵伟.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现状分析与趋向预期[J].国际贸易问题,2005,(1).
[5]阮世杰.浅析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J].中国商贸,2009,(19).
[6]史晓斌.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战略选择[D].云南:云南大学,2009.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No.07.2012 Beijing Electric Power College 社会观察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