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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点题:“新农村建设中心户”是指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来的示范户、表率户、模范户。中心户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民,他们有文化、有威望、有特长,是乡亲们看得见、摸得着的“明星”和“专家”。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在广大农村培育一大批中心户式的骨干,是建设新农村的内在要求。
天蓝似绸,白云如絮。冰消雪融的白山黑土孕育着崭新的希望。5月11日至12日,中共黑龙江省委举行“新农村建设中心户”绥化市现场会。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秘书长刘东辉等领导在现场会上指出:“新农村建设中心户”制度为推动农村社会建设探索了新途径。
“新农村建设中心户”的由来
黑龙江省绥化市地处松嫩平原,丰腴优质的土壤条件得天独厚,“中国唯一的寒地黑土特色农业物产之乡”、“世界上稀有的四季分明寒地”等美誉又为其增添了独特的“印象分”。
三年前的东风送暖时节,“新农村建设中心户”的重要创新实践活动在这里发轫。绥化各地原本就有一些好的农户,他们在生产实践中不仅自己做的好,而且带动和影响周围群众一起发展经济,开展各类活动。例如,有农户自发办的农民书社、农民秧歌队、农民篮球队等,为农民群众开展活动提供阵地;一些村屯在文明户创评活动中,以10户为一组确立一个创评活动中心户,由中心户来组织周围农户开展创建活动;每个地方都有一批在种植、养殖、运输加工等各个方面富起来的农民,在他们的带领下,形成了许多规模不等的专业化群体,成为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以此为基础,绥化市于2003年在全市开展了以理论学习中心户、文体活动中心户、精神文明创建中心户、小康建设中心户为内容的农村“五户”建设工作,组织一大批农户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化解矛盾纠纷,活跃文化生活,倡导文明新风,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之后,绥化市委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进行科学定位,充实和完善工作内容,将“五户”统称为“新农村建设中心户”。
中心户的“三个条件”、“两个功能”
“新农村建设中心户”工作经过了由自发到自觉、由无序到规范、由浅层到深入的转变和深化,实现了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的有机结合。以合乎实际的“三个条件”和“两个功能”为标准选定群众公认的中心户是一个有效办法。“三个条件”是指“有能力、有人缘、有热情”;“两个功能”既“示范引带功能、组织协调功能”,同时在确认中心户时侧重农民股份公司和农民协会的带头人,村民中的老党员、老教师以及村民代表。
绥化市的“新农村建设中心户”工作,产生于农民生产生活的实践,又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指导,有着鲜活的生命力,中心户分为政策宣传中心户(宣传时事、讲解政策,统一认识、解疑释惑);思想工作中心户(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理顺情绪、凝聚人心);创建活动中心户(组织活动、争星奔星、携手共建、淳化民风);文体活动中心户(活跃生活、文明娱乐、愉悦身心、强健体魄);小康建设中心户(交流信息、传授技能、帮扶引带、共同致富)等类型:
绥化市委认真分析“新农村建设中心户”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了在“选准、用好、培养、创新”等环节上的新目标、新措施。例如增加在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等类型的中心户,设计新的目标任务,完善其承载的功能,丰富内涵,提高牵动大局、服务大局的水平;有重点地培育一批规模大,影响力、辐射力强的大户,通过他们架起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良性互动的桥梁;加强对中心户在各类实用知识方面的培训和综合指导;给予中心户在政策、资金上的倾斜扶持等。
“中心户”制度调动了农民积极性
“新农村建设中心户”的建立,极大地调动和激发了各类、各个层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使这一重大决策迅速成为最基层的实际行动,绥化大地再次发生着振奋人心的变化。群众的实践也带给领导者、决策者新的启发。中心户门前醒目的标牌,室内的中心户活动工作图表,各乡镇(村)的中心户活动档案保证了这项工作步人规范化建设、动态化管理的轨道。
中心户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民,与周边群众有着密切的联系和感情,有着共同的愿望和追求,他们有文化、有威望、有特长,是乡亲们看得见、摸得着的“明星”和“专家”,说话做事令周围的农民群众信服;他们来自群众,服务群众,积极宣讲政策、疏导思想,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维护稳定、营造和谐,凝聚人心,激发创业的力量;他们带头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活跃乡村生活,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他们带头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改善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提高乡村文明程度,调动农民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他们关心周围农民的生产生活,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办好事、办实事,有效地解决了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实际问题。尤其重要的是,他们中的绝大部分是先发展起来的富裕户、示范户,在致富奔小康上走在了前面,是周围农民发展生产的样板,能够带动一片、辐射一面,引领农民走上共同致富的道路。他们本人是一把好手,又是农民致富的帮手和党委、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好抓手。这一群体的出现,势必对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巨大的作用。
天蓝似绸,白云如絮。冰消雪融的白山黑土孕育着崭新的希望。5月11日至12日,中共黑龙江省委举行“新农村建设中心户”绥化市现场会。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秘书长刘东辉等领导在现场会上指出:“新农村建设中心户”制度为推动农村社会建设探索了新途径。
“新农村建设中心户”的由来
黑龙江省绥化市地处松嫩平原,丰腴优质的土壤条件得天独厚,“中国唯一的寒地黑土特色农业物产之乡”、“世界上稀有的四季分明寒地”等美誉又为其增添了独特的“印象分”。
三年前的东风送暖时节,“新农村建设中心户”的重要创新实践活动在这里发轫。绥化各地原本就有一些好的农户,他们在生产实践中不仅自己做的好,而且带动和影响周围群众一起发展经济,开展各类活动。例如,有农户自发办的农民书社、农民秧歌队、农民篮球队等,为农民群众开展活动提供阵地;一些村屯在文明户创评活动中,以10户为一组确立一个创评活动中心户,由中心户来组织周围农户开展创建活动;每个地方都有一批在种植、养殖、运输加工等各个方面富起来的农民,在他们的带领下,形成了许多规模不等的专业化群体,成为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以此为基础,绥化市于2003年在全市开展了以理论学习中心户、文体活动中心户、精神文明创建中心户、小康建设中心户为内容的农村“五户”建设工作,组织一大批农户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化解矛盾纠纷,活跃文化生活,倡导文明新风,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之后,绥化市委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进行科学定位,充实和完善工作内容,将“五户”统称为“新农村建设中心户”。
中心户的“三个条件”、“两个功能”
“新农村建设中心户”工作经过了由自发到自觉、由无序到规范、由浅层到深入的转变和深化,实现了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的有机结合。以合乎实际的“三个条件”和“两个功能”为标准选定群众公认的中心户是一个有效办法。“三个条件”是指“有能力、有人缘、有热情”;“两个功能”既“示范引带功能、组织协调功能”,同时在确认中心户时侧重农民股份公司和农民协会的带头人,村民中的老党员、老教师以及村民代表。
绥化市的“新农村建设中心户”工作,产生于农民生产生活的实践,又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指导,有着鲜活的生命力,中心户分为政策宣传中心户(宣传时事、讲解政策,统一认识、解疑释惑);思想工作中心户(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理顺情绪、凝聚人心);创建活动中心户(组织活动、争星奔星、携手共建、淳化民风);文体活动中心户(活跃生活、文明娱乐、愉悦身心、强健体魄);小康建设中心户(交流信息、传授技能、帮扶引带、共同致富)等类型:
绥化市委认真分析“新农村建设中心户”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了在“选准、用好、培养、创新”等环节上的新目标、新措施。例如增加在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等类型的中心户,设计新的目标任务,完善其承载的功能,丰富内涵,提高牵动大局、服务大局的水平;有重点地培育一批规模大,影响力、辐射力强的大户,通过他们架起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良性互动的桥梁;加强对中心户在各类实用知识方面的培训和综合指导;给予中心户在政策、资金上的倾斜扶持等。
“中心户”制度调动了农民积极性
“新农村建设中心户”的建立,极大地调动和激发了各类、各个层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使这一重大决策迅速成为最基层的实际行动,绥化大地再次发生着振奋人心的变化。群众的实践也带给领导者、决策者新的启发。中心户门前醒目的标牌,室内的中心户活动工作图表,各乡镇(村)的中心户活动档案保证了这项工作步人规范化建设、动态化管理的轨道。
中心户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民,与周边群众有着密切的联系和感情,有着共同的愿望和追求,他们有文化、有威望、有特长,是乡亲们看得见、摸得着的“明星”和“专家”,说话做事令周围的农民群众信服;他们来自群众,服务群众,积极宣讲政策、疏导思想,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维护稳定、营造和谐,凝聚人心,激发创业的力量;他们带头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活跃乡村生活,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他们带头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改善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提高乡村文明程度,调动农民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他们关心周围农民的生产生活,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办好事、办实事,有效地解决了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实际问题。尤其重要的是,他们中的绝大部分是先发展起来的富裕户、示范户,在致富奔小康上走在了前面,是周围农民发展生产的样板,能够带动一片、辐射一面,引领农民走上共同致富的道路。他们本人是一把好手,又是农民致富的帮手和党委、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好抓手。这一群体的出现,势必对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巨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