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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体制就是由“省一市一县”三级体制转变为“省一市、省一县”二级体制,由省代替市直接管理县。但在实际运作中,地级市与县并没有完全分离,并且出现了各种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为财权与事权不匹配、权力下放不彻底以及权力监督力度不够。文章基于此,提出合理划分省市县职责,推进市县政府改革,市县互补关系改革等一系列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