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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的主要缺陷在于我国《物权法》对于此种担保模式的规定对指导司法实务可操作性不强。譬如:应收账款质押的实现、对抗要件、合同的效力等问题缺乏制度支撑,再如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效力的问题,央行的部门规章与上位法相抵触等问题。本文首先介绍了应收账款质押的概念和特征,其次通过介绍国外应收账款质押的规定以及我国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的立法缺陷,进而得出一些防范应收账款质押的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