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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市之长,我应该承担责任”,8月14日,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海波对《中国新闻周刊》如是说。
这是自8月6日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对“闭门潮”作出回应以来,首位沈阳市领导直面媒体采访。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中国新闻周刊:社会上有一种说法,此次沈阳市打假行动是因为沈阳举办全运会缺钱,这个说法真实吗?
陈海波:沈阳市举办全运会的宗旨是节俭办全运会,这个以后事实会证明。政府办怎么会向老百姓罚款办全运会呢?这纯属是谣传。
中国新闻周刊:为什么会有如此谣言?
陈海波:实际上,有些商贩也属于弱势群体。在打假过程中,首先应该先去了解情况或帮助他们,如果不改再去警告,实在不行再采取措施。
现实中,有些部门一上来就罚款,实际上商贩根本就没能力承受这些处罚,因此,老百姓就推测,罚的款哪里去了?于是就联想到全运会缺钱。我们一直提倡节俭办全运会,比如,我们很多场馆都是利用各个高校场馆设施改造的,也没有其他更多投入。沈阳市这些年,从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以来,在中央以及各个部门支持下发展得很好,绝不会从老百姓身上打主意。
中国新闻周刊:另外有一种说法是在打假过程中,公安有罚款和抓人的指标,这是否属实?
陈海波:这个最好你向公安机关进行求证。
中国新闻周刊:谣言止于公开,为什么沈阳政府部门没有及时公开这些信息?
陈海波:实际上,谣言刚开始爆发时,我们就作出了澄清。事情大概是8月5日和6日爆发的,沈阳市在6日就作出了澄清。
说实话,当初这个事情爆发时,真不知道哪个部门在做,这个部门也并没有报告,并且这个部门也是执行上级命令。在政府作出澄清时,有些人已经不相信政府了。我们显得有些被动。坦诚讲,政府从“见微知著”这个角度来说,确实有些迟钝,在信息公开方面,责任都在我们。下一步,在信息公开方面我们还要加大力度。
我们没有部署
中国新闻周刊:作为城市管理者,你对此次打假行动如何看待?
陈海波:我觉得,无论在什么时候,打假活动都应该依法依规进行,不能视假冒伪劣产品横行而不管。实际上打假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一个任务。(打假)这件事不能不做,但是这件事既要注重工作节奏,又要注重工作力度,工作方法和当前社会承受力。单纯强调任一方面都是不科学的。具体到这个事件,某个部门打假都是没有错误的,但是出现这种情况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中国新闻周刊:这次打假涉及面比较广,单纯打假是否能解决问题?
陈海波:(沈阳市)党委和政府没有部署过这个(打假行动)。我只能这样回答你。
如果我们部署治理打假行动,也应该是结合社会现实全方位的部署。不管怎么说,这件事已经发生了,作为地方政府,作为一市之长,我应该担责。
某个部门,按照条条,把它(打假)单纯看成是部门工作,没有把这项工作放在大局内总体把握,有些可能没有把握好度,最后导致出现这种情况。
但是作为地方政府,无论哪个部门按照上面分工部署下来,“上面千条线,到下面就变成一根针”这一点来讲,我们政府敏感度不够,特别是我没有及时发现这种迹象。
这个事情是突然爆发的,确实有打假的一面,也确实存在谣言因素,一传十,十传百。过去我们部门在强化管理方面可能做得不够,不排除一些商户有意见。
另外,这两天其他省份也出现因为打假出现商户停业的现象,这些就可以看出不是我们沈阳一家部署的。
中国新闻周刊:有学者认为,打假行动应该是长期的,而不是运动式的,你如何看待?
陈海波:这种观点我非常赞同,在社会管理过程中,我们要依法进行管理,有些时候,在某个时间,搞些集中、运动式整治,从我个人来讲,我不赞同这种做法。我们也确实没有部署这个事情。
把它作为一种规范式的社会管理,为什么非要联合、运动式的去做呢?这些有时候不见得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中国新闻周刊:在打击假冒伪劣工作上,沈阳市政府下一步还有哪些部署?
陈海波:下一步,我们要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把强化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结合起来。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大局上来把握。
不管怎样,这件事在总体工作协调上我们没有做到位。作为市长,我应承担责任,以后我们要总结教训。
这是自8月6日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对“闭门潮”作出回应以来,首位沈阳市领导直面媒体采访。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中国新闻周刊:社会上有一种说法,此次沈阳市打假行动是因为沈阳举办全运会缺钱,这个说法真实吗?
陈海波:沈阳市举办全运会的宗旨是节俭办全运会,这个以后事实会证明。政府办怎么会向老百姓罚款办全运会呢?这纯属是谣传。
中国新闻周刊:为什么会有如此谣言?
陈海波:实际上,有些商贩也属于弱势群体。在打假过程中,首先应该先去了解情况或帮助他们,如果不改再去警告,实在不行再采取措施。
现实中,有些部门一上来就罚款,实际上商贩根本就没能力承受这些处罚,因此,老百姓就推测,罚的款哪里去了?于是就联想到全运会缺钱。我们一直提倡节俭办全运会,比如,我们很多场馆都是利用各个高校场馆设施改造的,也没有其他更多投入。沈阳市这些年,从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以来,在中央以及各个部门支持下发展得很好,绝不会从老百姓身上打主意。
中国新闻周刊:另外有一种说法是在打假过程中,公安有罚款和抓人的指标,这是否属实?
陈海波:这个最好你向公安机关进行求证。
中国新闻周刊:谣言止于公开,为什么沈阳政府部门没有及时公开这些信息?
陈海波:实际上,谣言刚开始爆发时,我们就作出了澄清。事情大概是8月5日和6日爆发的,沈阳市在6日就作出了澄清。
说实话,当初这个事情爆发时,真不知道哪个部门在做,这个部门也并没有报告,并且这个部门也是执行上级命令。在政府作出澄清时,有些人已经不相信政府了。我们显得有些被动。坦诚讲,政府从“见微知著”这个角度来说,确实有些迟钝,在信息公开方面,责任都在我们。下一步,在信息公开方面我们还要加大力度。
我们没有部署
中国新闻周刊:作为城市管理者,你对此次打假行动如何看待?
陈海波:我觉得,无论在什么时候,打假活动都应该依法依规进行,不能视假冒伪劣产品横行而不管。实际上打假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一个任务。(打假)这件事不能不做,但是这件事既要注重工作节奏,又要注重工作力度,工作方法和当前社会承受力。单纯强调任一方面都是不科学的。具体到这个事件,某个部门打假都是没有错误的,但是出现这种情况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中国新闻周刊:这次打假涉及面比较广,单纯打假是否能解决问题?
陈海波:(沈阳市)党委和政府没有部署过这个(打假行动)。我只能这样回答你。
如果我们部署治理打假行动,也应该是结合社会现实全方位的部署。不管怎么说,这件事已经发生了,作为地方政府,作为一市之长,我应该担责。
某个部门,按照条条,把它(打假)单纯看成是部门工作,没有把这项工作放在大局内总体把握,有些可能没有把握好度,最后导致出现这种情况。
但是作为地方政府,无论哪个部门按照上面分工部署下来,“上面千条线,到下面就变成一根针”这一点来讲,我们政府敏感度不够,特别是我没有及时发现这种迹象。
这个事情是突然爆发的,确实有打假的一面,也确实存在谣言因素,一传十,十传百。过去我们部门在强化管理方面可能做得不够,不排除一些商户有意见。
另外,这两天其他省份也出现因为打假出现商户停业的现象,这些就可以看出不是我们沈阳一家部署的。
中国新闻周刊:有学者认为,打假行动应该是长期的,而不是运动式的,你如何看待?
陈海波:这种观点我非常赞同,在社会管理过程中,我们要依法进行管理,有些时候,在某个时间,搞些集中、运动式整治,从我个人来讲,我不赞同这种做法。我们也确实没有部署这个事情。
把它作为一种规范式的社会管理,为什么非要联合、运动式的去做呢?这些有时候不见得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中国新闻周刊:在打击假冒伪劣工作上,沈阳市政府下一步还有哪些部署?
陈海波:下一步,我们要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把强化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结合起来。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大局上来把握。
不管怎样,这件事在总体工作协调上我们没有做到位。作为市长,我应承担责任,以后我们要总结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