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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浙政办发〔2013〕7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浙江省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