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食用盐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黑龙江、内蒙古、陕西。青海、福建、浙江、上海、湖北。湖南,云南、重庆、四川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8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8%。抽查结果表明.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链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避管理,提高了产品质量。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继续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