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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幸福夫妻,坐拥多套房产
2010年2月的某天,高浩明一回到家就兴奋地告诉妻子王丽,他们于2008年底购买的望湖家园的那套房子每平方米从2800元涨到了5700元,整套房子增值了20多万元。王丽听后也跟着兴奋起来,他们觉得现在炒房比做服装代理生意来得强,于是就盘算着再买一套房子。
一周后,他们买了一套位于绿都公馆的138平方米的复式现房,价格为每平方米7000元。当他们办理相关购房手续时,王丽提出:望湖家园那套房子的户主是高浩明,新买的这套房子就应归到自己的名下。高浩明同意了。他们的投资眼光还挺准,绿都公馆的房价没过几天又涨了。
由于炒房尝到了甜头,高浩明和王丽开始有意识地关注起房产行情与政策。4月17日,他们仔细阅读了当地晚报上刊登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上面载明: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高浩明松了一口气:“绿都公馆的那套房子咱买得真是及时。”
此后,他们更加关注本地房产行情。房市总体量跌价稳,所以他们“按房不动”。到了8月初,行情有了逆转,楼市开始量升价升,1个月后房价不断上涨。
就在高浩明和王丽喜笑颜开的时候,国家住建部于9月29日再次出台措施: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
王丽认为上次房价越调越涨,这次估计也差不多。可高浩明开始担心了,毕竟绿都公馆的房价已涨到每平方米12000元,这涨势的确吓人。他对妻子说:“如果这次国家调控再无效,接下来可能就要征收房产税了。不行,我看咱们得赶快卖掉房子。”王丽不同意,高浩明又说:“这房市就跟股市一样,要高位抛出,否则会被套牢的。”王丽仍坚持自己的意见。
11月初,当地房价仍在继续上涨。王丽对丈夫说:“我没说错吧,这房价真是越调越涨,咱现在不能卖房。”高浩明则说:“现在关于从二套房征收房产税的传闻越来越多,不能再拖了,我有空就去房产中介公司进行登记。”见丈夫坚持,王丽心里不悦。
为逃卖房税费,夫妻假离婚
后来,高浩明来到某房产中介公司,把在望湖家园和绿都公馆的两套房子的资料交给了房产经纪人李华。李华计算出卖掉两套房子应缴纳的税款为3.56万元和5.25万元。卖房要交这么多税,高浩明觉得不划算。李华告诉他,现在是卖方市场,这些税一般都由买家承担,他这才松了口气。
两天后,有人看上了绿都公馆的那套房子。买主跟高浩明说,如果总房款能少7万元或由卖方交税金,买卖就立即成交。高浩明当即找到李华帮他想办法。李华说:“按规定,如果转让的是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住房的就能免交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不过,你们的房子并不符合条件。”高浩明听到这,不禁有些失落。李华说:“房子的年限问题我们可以帮你解决,但想要符合家庭唯一生活住房这个条件,就要你们夫妻自己去办了。比如你们离婚,这样就能省下几万块钱。”
高浩明回家后跟王丽说起这事儿,王丽听后心里很不是滋味,她认为在丈夫眼里几万块钱比他们的婚姻还重要,于是没好气地扔下一句话:“行啊,离就离。”见妻子说得这么爽快,高浩明觉得有些不对劲。现在两套房子归在他们各自的名下,虽然现在说的是他们假离婚,但以后如果有个什么意外,房子的归属就说不清了。想到这,高浩明又认为这婚绝不能离。
第二天,他又找李华想办法。李华见他不想离婚,就让他办假的单身证明。高浩明觉得能开假单身证明就再好不过了,婚不离房子照卖。王丽有些担心,不同意。高浩明则说:“我还不是为了省钱啊。”王丽说:“你不是为了省钱,而是为了挣钱。”
没几天,李华就为他们办理了假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单身证明,又通过相应手段使准备出售的住房符合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条件。后来,两套房子很快就卖出去了。高浩明心里乐开了花,而王丽觉得事情太顺利了,心里反而有些不安。李华则因此获得了1万元的提成。
事情败露,夫妻被刑拘
卖房的钱还没捂热,一个电话打来就让高浩明和王丽的心惊了起来。李华告诉他们,税务部门正在稽查房产行业减免税费的事情,让他们千万要小心,不要有任何闪失。一周后李华再次打来电话,说其他房产中介公司做假证明的事情被查了出来,让他们最近要特别小心。高浩明夫妻俩心里更加忐忑。
某天,居委会的陈大妈带一位大姐到王丽家打招呼。陈大妈告诉王丽,这位大姐是居委会聘请的婚姻情感心理咨询师,今后要来给大家做情感咨询服务。陈大妈又对那位心理咨询师介绍了王丽家的情况……
晚上,高浩明知道这件事后猛然一惊,他怀疑那位大姐可能是税务部门派来暗中调查他们婚姻状况的。王丽方才醒悟,她意识到自己好像稀里糊涂地就被调查了。
他们立即上网查逃税罪的资料:《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这下他们知道逃税的法律后果如此严重,更加担心、害怕起来,甚至有过要自首的念头,但他们又抱着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按兵不动”。结果,市地税局在核查房产税收时,发现高浩明、王丽存在逃税嫌疑,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12月25日,高浩明、王丽、李华被派出所刑拘。(本文拒绝任何形式的转载、摘录、上网)
评语:高浩明弄巧成拙,其行为不但违法还使别人跟着他深陷囫囵。王丽虽不同意丈夫卖房,但逃税已成为事实,她作为房子的户主也应承担起法律责任。李华为拿提成铤而走险,违背了自己的职业道德。
现在因拆迁补偿、买卖房产、逃避债务、孩子上学等原因而假离婚的夫妻不在少数,而且已成为当前行之有效的捷径,可这种做法还是存在着很多风险隐患。从法律上说,离婚就表示婚姻关系解除,再无夫妻间权利义务可言。如果双方感情不错,问题是不会马上暴露的;如果累积了矛盾或存在着别的因素,假离婚就会为悲剧的发生埋下伏笔。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应谨慎对待婚姻,莫为眼前的经济利益而让婚姻埋下风险。假离婚是不可取的,这不仅是对婚姻的亵渎,还是对公共政策不尊重的表现。
(编辑:北北shinvan980324@163.com)
2010年2月的某天,高浩明一回到家就兴奋地告诉妻子王丽,他们于2008年底购买的望湖家园的那套房子每平方米从2800元涨到了5700元,整套房子增值了20多万元。王丽听后也跟着兴奋起来,他们觉得现在炒房比做服装代理生意来得强,于是就盘算着再买一套房子。
一周后,他们买了一套位于绿都公馆的138平方米的复式现房,价格为每平方米7000元。当他们办理相关购房手续时,王丽提出:望湖家园那套房子的户主是高浩明,新买的这套房子就应归到自己的名下。高浩明同意了。他们的投资眼光还挺准,绿都公馆的房价没过几天又涨了。
由于炒房尝到了甜头,高浩明和王丽开始有意识地关注起房产行情与政策。4月17日,他们仔细阅读了当地晚报上刊登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上面载明: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高浩明松了一口气:“绿都公馆的那套房子咱买得真是及时。”
此后,他们更加关注本地房产行情。房市总体量跌价稳,所以他们“按房不动”。到了8月初,行情有了逆转,楼市开始量升价升,1个月后房价不断上涨。
就在高浩明和王丽喜笑颜开的时候,国家住建部于9月29日再次出台措施: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
王丽认为上次房价越调越涨,这次估计也差不多。可高浩明开始担心了,毕竟绿都公馆的房价已涨到每平方米12000元,这涨势的确吓人。他对妻子说:“如果这次国家调控再无效,接下来可能就要征收房产税了。不行,我看咱们得赶快卖掉房子。”王丽不同意,高浩明又说:“这房市就跟股市一样,要高位抛出,否则会被套牢的。”王丽仍坚持自己的意见。
11月初,当地房价仍在继续上涨。王丽对丈夫说:“我没说错吧,这房价真是越调越涨,咱现在不能卖房。”高浩明则说:“现在关于从二套房征收房产税的传闻越来越多,不能再拖了,我有空就去房产中介公司进行登记。”见丈夫坚持,王丽心里不悦。
为逃卖房税费,夫妻假离婚
后来,高浩明来到某房产中介公司,把在望湖家园和绿都公馆的两套房子的资料交给了房产经纪人李华。李华计算出卖掉两套房子应缴纳的税款为3.56万元和5.25万元。卖房要交这么多税,高浩明觉得不划算。李华告诉他,现在是卖方市场,这些税一般都由买家承担,他这才松了口气。
两天后,有人看上了绿都公馆的那套房子。买主跟高浩明说,如果总房款能少7万元或由卖方交税金,买卖就立即成交。高浩明当即找到李华帮他想办法。李华说:“按规定,如果转让的是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住房的就能免交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不过,你们的房子并不符合条件。”高浩明听到这,不禁有些失落。李华说:“房子的年限问题我们可以帮你解决,但想要符合家庭唯一生活住房这个条件,就要你们夫妻自己去办了。比如你们离婚,这样就能省下几万块钱。”
高浩明回家后跟王丽说起这事儿,王丽听后心里很不是滋味,她认为在丈夫眼里几万块钱比他们的婚姻还重要,于是没好气地扔下一句话:“行啊,离就离。”见妻子说得这么爽快,高浩明觉得有些不对劲。现在两套房子归在他们各自的名下,虽然现在说的是他们假离婚,但以后如果有个什么意外,房子的归属就说不清了。想到这,高浩明又认为这婚绝不能离。
第二天,他又找李华想办法。李华见他不想离婚,就让他办假的单身证明。高浩明觉得能开假单身证明就再好不过了,婚不离房子照卖。王丽有些担心,不同意。高浩明则说:“我还不是为了省钱啊。”王丽说:“你不是为了省钱,而是为了挣钱。”
没几天,李华就为他们办理了假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单身证明,又通过相应手段使准备出售的住房符合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条件。后来,两套房子很快就卖出去了。高浩明心里乐开了花,而王丽觉得事情太顺利了,心里反而有些不安。李华则因此获得了1万元的提成。
事情败露,夫妻被刑拘
卖房的钱还没捂热,一个电话打来就让高浩明和王丽的心惊了起来。李华告诉他们,税务部门正在稽查房产行业减免税费的事情,让他们千万要小心,不要有任何闪失。一周后李华再次打来电话,说其他房产中介公司做假证明的事情被查了出来,让他们最近要特别小心。高浩明夫妻俩心里更加忐忑。
某天,居委会的陈大妈带一位大姐到王丽家打招呼。陈大妈告诉王丽,这位大姐是居委会聘请的婚姻情感心理咨询师,今后要来给大家做情感咨询服务。陈大妈又对那位心理咨询师介绍了王丽家的情况……
晚上,高浩明知道这件事后猛然一惊,他怀疑那位大姐可能是税务部门派来暗中调查他们婚姻状况的。王丽方才醒悟,她意识到自己好像稀里糊涂地就被调查了。
他们立即上网查逃税罪的资料:《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这下他们知道逃税的法律后果如此严重,更加担心、害怕起来,甚至有过要自首的念头,但他们又抱着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按兵不动”。结果,市地税局在核查房产税收时,发现高浩明、王丽存在逃税嫌疑,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12月25日,高浩明、王丽、李华被派出所刑拘。(本文拒绝任何形式的转载、摘录、上网)
评语:高浩明弄巧成拙,其行为不但违法还使别人跟着他深陷囫囵。王丽虽不同意丈夫卖房,但逃税已成为事实,她作为房子的户主也应承担起法律责任。李华为拿提成铤而走险,违背了自己的职业道德。
现在因拆迁补偿、买卖房产、逃避债务、孩子上学等原因而假离婚的夫妻不在少数,而且已成为当前行之有效的捷径,可这种做法还是存在着很多风险隐患。从法律上说,离婚就表示婚姻关系解除,再无夫妻间权利义务可言。如果双方感情不错,问题是不会马上暴露的;如果累积了矛盾或存在着别的因素,假离婚就会为悲剧的发生埋下伏笔。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应谨慎对待婚姻,莫为眼前的经济利益而让婚姻埋下风险。假离婚是不可取的,这不仅是对婚姻的亵渎,还是对公共政策不尊重的表现。
(编辑:北北shinvan9803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