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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当前永嘉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坚定不移地执行森林资源管理各项政策,严格落实“严管林”不动摇,建立健全以林地管理为核心、火灾预防为主导、资源利用管理为重点、综合监测为基础、监督检查为手段、依法治林为保护的森林资源管理机制,以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
关键词 森林资源;林地;生态建设;浙江永嘉
中图分类号 F326.25文獻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739(2008)14-0355-01
在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相持阶段,要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这对巩固和扩大我县林业建设成果,构建完备的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夺取我县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相持发展阶段的全面胜利至关重要。
1永嘉县森林资源现状
永嘉县2005年二类森林资源调查结果表明,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1.27万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78.96%,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19.30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6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2.77%。森林蓄积量继续快速增长,林地流失和超限额采伐势头基本得到遏制,森林资源质量下降和消耗量增加的局面初步扭转,林种结构和树种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并逐步向合理化转变。但当前我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整体形势仍不容乐观,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森林资源可采量极少、质量不高、树种单一、分布不均的状况与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林地面积有所减少,林地流失严重,超限额采伐时有发生,森林火灾频发,森林经营水平不高、森林质量低、森林资源管理能力建设不强等问题突出,已严重不适应新时期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管理的要求。
2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对策
2.1切实加强林地管理,依法严格执行林地林权保护措施,实行林地用途管理制度
在今后或较长一段时期内,我县必须要探索建立一整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林地林权管理制度,要尽快制定地方性的林地林权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林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依法保障林权权益人的权利,在全县范围内结合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尽快启动林地保护利用和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工作,切实把林地资源和林权发证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各类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的总量和指标控制,制定科学合理的使用林地和严格林的用途管理措施,确保林地资源只能增加不能减少,促进我县森林资源稳步增长、森林覆盖率逐步提高、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全县资源战略与生态安全,并最终实现生态文明。
2.2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减小森林火灾损失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是一种特发性强、危害性大的自然灾害。它不仅直接破坏森林资源,而且对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都有极大的影响。针对我县新形势下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各级政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实行法律、行政、经济、科技及传统有效方法相结合的森林火灾综合治理,以及“抓基层、抓基础、抓落实、抓重点”的工作思路,开创出一条立足基层、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群防群治、联防联救、自防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格局,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尽快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防火应急预案,利用一切可用渠道,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尽量减小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增长。
2.3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促进森林三大效益的协调发展
实行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各项措施,按照森林主导功能的不同,采取相应的经营管理机制和模式。对生态公益林要依法严管、严格保护、落实补偿;对商品林要依法放活、集约经营、合理利用。进一步调整完善森林经营管理各项规程和政策,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实现森林资源增长速度、质量结构和效益相统一。
2.4进一步推进森林资源管理制度,不断创新管理机制
要深化林业产业制度改革,真正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林、林有其利、利有其责,充分调动森林经营者和所有者的积极性。不断改进和完善森林采伐管理方式,积极研究和制定出台适应新形势下林业发展要求的采伐管理政策,推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分区实施和分类指导,以科学的发展观认真执行我县编制的《十一五“期间森林彩伐限额方案》,使我县森林资源在数量上越采越多,质量上越采越好,真正做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2.5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监测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综合监测体系
森林资源调查与监测,是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要积极利用现有森林资源监测手段,尽快建立以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为主体、二类森林资源调查为补充的森林资源系统与生态状况变化综合监测体系,建立全县以3S技术为内容的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森林资源成果的管理科学、信息共享和正确高效。改进监测手段,增加科技含量,进一步优化调查方法,完善监测的相关标准、规程、办法。积极推进我县森林资源监测和二类森林资源调查的全面开
展,大力推进“数字林业”的建设进程,努力改善各种硬软件设施,利用先进技术,摸清我县森林资源家底,为我县林业宏观管理和重点工程建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2.6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提高监督检查实效
重点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和森林资源利用以及森林火灾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征占用林地、森林采伐限额、火灾案件等监督检查工作。完善林地案件管理制度,抓好案件的办理查处,加大对森林滥伐、火灾案件及其他各类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使各类案件得到及时办理。制定森林资源监督办法,加强对各森林派出所及林政资源管理所监督机制建设和规范化建设指导,真正把监督管理落到实处。
2.7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反犯罪行为
根据国家《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应抓紧制订适应我县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等办法,促进林木林地合理流转,调动经营者投资开发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造林质量管理、林木运输和经营加工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森林资源监测等规章和行业标准。加强依法治林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力度,适时组织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真正走向法制化。
2.8不断加强资源管理队伍建设,确保“严管林”各项措施的落实
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队伍,努力构建以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为主体,综合监测和监督检查为两翼的管理机制。科学应用我县编制的《“十一五”期间森林资源采伐限额方案》,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系统的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林业建设特点,建立各类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体系。加强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业务建设,全面提高林业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建立一支制度完善、运转协调、作风优良的森林管理队伍。
关键词 森林资源;林地;生态建设;浙江永嘉
中图分类号 F326.25文獻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739(2008)14-0355-01
在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相持阶段,要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这对巩固和扩大我县林业建设成果,构建完备的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夺取我县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相持发展阶段的全面胜利至关重要。
1永嘉县森林资源现状
永嘉县2005年二类森林资源调查结果表明,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1.27万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78.96%,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19.30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6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2.77%。森林蓄积量继续快速增长,林地流失和超限额采伐势头基本得到遏制,森林资源质量下降和消耗量增加的局面初步扭转,林种结构和树种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并逐步向合理化转变。但当前我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整体形势仍不容乐观,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森林资源可采量极少、质量不高、树种单一、分布不均的状况与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林地面积有所减少,林地流失严重,超限额采伐时有发生,森林火灾频发,森林经营水平不高、森林质量低、森林资源管理能力建设不强等问题突出,已严重不适应新时期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管理的要求。
2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对策
2.1切实加强林地管理,依法严格执行林地林权保护措施,实行林地用途管理制度
在今后或较长一段时期内,我县必须要探索建立一整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林地林权管理制度,要尽快制定地方性的林地林权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林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依法保障林权权益人的权利,在全县范围内结合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尽快启动林地保护利用和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工作,切实把林地资源和林权发证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各类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的总量和指标控制,制定科学合理的使用林地和严格林的用途管理措施,确保林地资源只能增加不能减少,促进我县森林资源稳步增长、森林覆盖率逐步提高、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全县资源战略与生态安全,并最终实现生态文明。
2.2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减小森林火灾损失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是一种特发性强、危害性大的自然灾害。它不仅直接破坏森林资源,而且对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都有极大的影响。针对我县新形势下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各级政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实行法律、行政、经济、科技及传统有效方法相结合的森林火灾综合治理,以及“抓基层、抓基础、抓落实、抓重点”的工作思路,开创出一条立足基层、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群防群治、联防联救、自防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格局,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尽快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防火应急预案,利用一切可用渠道,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尽量减小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增长。
2.3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促进森林三大效益的协调发展
实行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各项措施,按照森林主导功能的不同,采取相应的经营管理机制和模式。对生态公益林要依法严管、严格保护、落实补偿;对商品林要依法放活、集约经营、合理利用。进一步调整完善森林经营管理各项规程和政策,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实现森林资源增长速度、质量结构和效益相统一。
2.4进一步推进森林资源管理制度,不断创新管理机制
要深化林业产业制度改革,真正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林、林有其利、利有其责,充分调动森林经营者和所有者的积极性。不断改进和完善森林采伐管理方式,积极研究和制定出台适应新形势下林业发展要求的采伐管理政策,推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分区实施和分类指导,以科学的发展观认真执行我县编制的《十一五“期间森林彩伐限额方案》,使我县森林资源在数量上越采越多,质量上越采越好,真正做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2.5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监测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综合监测体系
森林资源调查与监测,是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要积极利用现有森林资源监测手段,尽快建立以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为主体、二类森林资源调查为补充的森林资源系统与生态状况变化综合监测体系,建立全县以3S技术为内容的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森林资源成果的管理科学、信息共享和正确高效。改进监测手段,增加科技含量,进一步优化调查方法,完善监测的相关标准、规程、办法。积极推进我县森林资源监测和二类森林资源调查的全面开
展,大力推进“数字林业”的建设进程,努力改善各种硬软件设施,利用先进技术,摸清我县森林资源家底,为我县林业宏观管理和重点工程建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2.6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提高监督检查实效
重点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和森林资源利用以及森林火灾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征占用林地、森林采伐限额、火灾案件等监督检查工作。完善林地案件管理制度,抓好案件的办理查处,加大对森林滥伐、火灾案件及其他各类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使各类案件得到及时办理。制定森林资源监督办法,加强对各森林派出所及林政资源管理所监督机制建设和规范化建设指导,真正把监督管理落到实处。
2.7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反犯罪行为
根据国家《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应抓紧制订适应我县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等办法,促进林木林地合理流转,调动经营者投资开发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造林质量管理、林木运输和经营加工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森林资源监测等规章和行业标准。加强依法治林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力度,适时组织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真正走向法制化。
2.8不断加强资源管理队伍建设,确保“严管林”各项措施的落实
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队伍,努力构建以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为主体,综合监测和监督检查为两翼的管理机制。科学应用我县编制的《“十一五”期间森林资源采伐限额方案》,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系统的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林业建设特点,建立各类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体系。加强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业务建设,全面提高林业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建立一支制度完善、运转协调、作风优良的森林管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