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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自治区法制办和卫生厅在南宁联合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该《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中央驻桂、自治区的新闻媒体和区直、南宁市医疗卫生单位共200多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