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颁布的新《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下称“新《三包规定》”),已于2010年6月1日起施行。新《三包规定》对农机产品实施三包在期限上重新作了规定,它对界定三包责任至关重要,农机消费者应牢记这些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