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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教学活动是师生积极参与、交往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这样的过程,必然渗透着师生、生生思维的相容、相生、互补,也有碰撞。“碰撞”意味着不同,或蕴含着矛盾,显示出学生学习个性的张扬,反映着学生学习的差异性和独特性。因此,对于“碰撞”我们不是回避、舍弃,而是持欢迎的态度加以正确地引导和利用,甚至去制造“碰撞”,让学生思维在碰撞中产生智慧的火花,获取更深的认识与发展,让数学课堂绽放异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