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法知识是来自于市民社会,无论是民法精神、原则,还是民法规则都是市民社会的产物。民法作为来自于市民社会的知识体系,不仅为法治的基本秩序具有一种构造作用,而且也孕育了法治的基本精神。在所有的法律组成当中对于法治秩序最具有推动作用的是民法,没有民法的所要维护的秩序的生成,就不可能有法治社会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