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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学校德育是我国整个教育体系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现行的德育体系在培养社会主义新人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仍存在许多缺陷,有必要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有关原理和现实情况对学校德育体系重新认识、加以改造。文章认为,“德”需要学说是德育的理论基础,必须从学生“德”需要出发,按社会对不同成员道德要求的标准,结合学生道德的客观状况重新构建现代学校德育体系。
[关键词]德育体系道德需要
[作者简介]姜献生(1956- ),男,江苏南通人,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基础部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的建设。(广西柳州545006)
[中图分类号]G7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1)02-0067-02
我国的教育方针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其中的“德”是一个含义丰富、内容广泛的概念,它包括人的政治立场、思想观念、道德品质、法制意识和心理健康等。因此,包括政治立场教育、思想观念教育、道德品质教育、法制意识教育、心理品质教育在内的学校德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对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几十年来,我们已经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德育体系,其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中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虽然广大德育工作者付出了巨大的劳动,但德育成果仍然不能令人十分满意,未能达到我们预期的结果,一定程度上德育效果在弱化,甚至在一部分被教育者身上出现了德育负效应。这些情况说明,现行的德育体系有必要重新认识和加以改造。
一、现行学校德育体系的缺陷
我国现行的从小学到大学的整个德育体系主要是从德育目标出发建立起来的。这一体系存在着以下问题:
1.德育起点的确定方式不够恰当。应该明确,确立德育起点的基本依据是受教育者的“德”状况,包括受教育者已有的政治立场、思想观念、品德水平、接受德育的态度与能力、生理及心理的特点等。而现行德育体系主要把德育目标作为德育起点的确定依据,轻视甚至忽略受教育者的“德”的客观状况,这就必然使德育工作简单化,从而大大削弱了德育效果。因此,必须准确把握受教育者的“德”状况,合理地确定不同教育层次受教育者的德育起点。
2.德育目标简单化和单一化。德育目标,实际上就是社会对被教育者的德育要求,由于作为社会成员的被教育者在年龄、性别、生活环境、发展趋向等诸多方面的情况不同,使得社会对不同的被教育者的德育要求也不相同。现行学校德育体系的德育目标是把全体学生培养成有共产主义理想、道德、觉悟和自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共产主义者,这样一种单一的德育目标是脱离现实的。现在,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离共产主义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现阶段,我们需要把全体社会成员培养成具有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勤奋劳动、讲究道德等品质的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并从中培养一批优秀的共产主义者。因此,德育目标应该有不同的层次,并按照不同层次的不同要求来确定教育内容,进行德育工作。
3.德育过程过分外铄化。德育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它不仅要使受教育者形成良好的德行,更要使受教育者形成良好的“德”的认识、情感、意志、信念等品质。在德育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进行从外部输入的外铄化教育和表面化乃至强制化的行为规范。但是,单纯的外铄教育和强制规范只能形成被教育者被动的、表面的行为,并不能使受教育者产生良好的、主动的、内在的品质。而内化,在同化和顺应的基础上的教育过程更有利于将德育内容转化为受教育者内在的“德”的信念、情感、意识、意志、追求等内在品质。因此,必须把外铄过程与内化过程结合起来,并突出内化的作用,以培养有良好“德”品质、自觉遵守“德”规范、主动创造新“德”风尚和积极参与社会新“德”生活的学生。
4.德育行为归因上的肤浅性和唯心主义倾向。现行德育体系认为,人们之所以会有不同的道德行为,根本原因在于人们有着不同的道德认识,某些人的道德行为不好或不稳定的原因在于他们对道德的认识不对或不足。这种简单地从人们的道德认识中寻找道德行为的原因的观念是不彻底的和带有唯心主义倾向的(在这个问题上,人们普遍接受的潘菽先生的知、情、意、行四因素说或金盛华先生的知、情、信、意、行五因素说都把道德行为归因于道德认识)。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深刻地指出:“迅速前进的文明之一切勋绩,都被归功于头脑,归功于脑髓的发展和活动,人们因此习惯于以他们的思想而不是以他们的需要来解释他们的行为(自然,这些需要是反映在头脑中和来到意识中的),这样一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便产生了唯心论的宇宙观。”恩格斯明确地批判了从认识中寻找行为根源的唯心主义错误,揭示了需要是人类行为的根源。同样,我们不能简单地从人们的道德认识中寻找他们道德行为的根源,而要从他们的道德需要中得到根本性的解释。
5.德育阶段倒置化。在现行的学校德育体系中,出现了小学讲共产主义、中学讲社会主义、大学讲集体主义和职业道德、研究生讲社会公德的德育阶段倒置化现象。这种现象表明,现行学校德育体系忽略了德育内容的阶段性和层次性,忽略了被教育者对“德”需要的发展性,忽略了社会成员“德”水平的差别性,也忽略了被教育者“德”认识水平和“德”认识能力的不同,这种倒置了的德育阶段必须按照教育规律和被教育者的实际情况重新排序。
6.德育方式相对简单化。长期以来,学校德育工作主要采取教师在课堂上讲授的方式,这一方法适用于以德育行为认识归因为基础、以道德理性教育为特点、以外铄过程为主要方法的旧德育体系,它忽视了德育的需要原因、感性认识、情感因素等在德育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在现代学校德育体系中,除了教师讲课这一传统的教学方法外,还应该更多地采取讨论、实践、情景模拟等师生共同参与的方式,以及各种具有情感性的方式。
由于存在上述问题,德育效果并不能按照我们的愿望来实现,我们培养的共产主义者(假定所有共产党员都算作是共产主义者)也仅仅是全体人民的百分之五;许多人连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的标准都达不到,甚至还出现了极少数的反社会主义分子。德育效果的非预期化,甚至一定程度存在负效应的状况,说明需要根据实际,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认真考虑现有学校德育体系的方方面面,既吸收原德育体系的合理成分,又接受德育理论研究的新成果,重新构建现代学校德育体系。
二、“德”需要学说是德育的理论基础
要认真认识“德”需要学说,并将其作为德育的理论基础,规范道德行为。
1.马克思主义的需要学说揭示了人类一切行为的根本动因在于人们的需要而不是人们的思想或认识。同样,人们的德行不能简单地从他们的“德”认识或“德”信念中寻找根源(我们并不否认人们的道德认识和道德信念在道德行为中的指向、引导、制约等作用),而必须从他们的“德”需要,比如,既包括人们的个人道德需要,也包括人们的公共道德需要的道德中寻找答案。这是我们在伦理学、教育学上必须坚持的唯物主义。
2.伦理学研究的新成果进一步揭示了道德行为必须归因于道德需要的基本原理。它证明了“道德需要—道德动机—道德行为”的道德行为过程机制,证明道德需要的学说是道德教育的理论基础,间接证明了“德行”与“德”需要之间的因果关系。
3.人们的道德实践在根本上证实了道德行为不能简单地归因于道德认识,必须归因于道德需要的理论。譬如,罪犯明明知道偷窃、抢劫、杀人、放火、贪污、行贿、受贿等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但他们仍然进行这些行为,其原因并不在于他们缺乏有关道德认识,而在于他们没有建立起正常的道德需要,并且行为受到其错误需要(如贪婪欲、过分享受欲等)的支配。这一点可以从各种媒体报道的各类罪犯的自述中得到证明。如果说,一些文化层次很低的罪犯缺乏对违法犯罪的认识,那么,那些犯贪污受贿罪的领导干部就不能说是没有道德认识,导致他们犯罪的原因只能从他们的错误需要来解释了。
三、重新构建现代学校德育体系的基本要求
重新构建现代学校德育体系必须从学生道德需要出发,按社会道德要求的标准,结合学生生理、心理的特点及其德育接受力的情况来进行。
1.认真研究学生道德需要(即学生个人的“德”需要)和社会对不同社会成员的“德”要求(即社会公共的“德”需要),确立科学的德育目标。首先,要把学生道德需要作为构建现代学校德育体系的基点之一。认真调查研究,弄清不同年龄、不同教育段的学生道德需要的内容、范围、性质、层次,特别要注意准确把握学生因年龄增长、受教育程度提高以及社会进步而变化发展的道德需要。其次,要把新世纪中我国社会道德要求作为构建现代学校德育体系的又一个基点。认真分析研究,把握社会道德要求的内容、范围、层次、性质,特别要区分和确定好传统道德要求与现代道德要求、当今社会的道德要求与未来社会的道德要求、对社会全体成员共同的道德要求与对社会部分成员的道德要求的关系。需要强调的是,当前,我国仍处在社会体制转型期,各种道德冲突外显化和激烈化,人们的道德标准正处在变化与重建中,这种矛盾现象应该在现代学校德育体系中得到良好的解决。
2.准确把握学生的道德状况(学生已有的思想方法、政治观点、道德水平、接受道德教育的态度与能力、生理及心理的特点等)。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的道德状况不同,具有不同的道德教育接受力,从而会有不同的道德需要。学生的这种情况决定了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内容和德育方法必须有所不同。
在上述问题得到良好解决的基础上,要有系统、有层次地构建起现代学校德育体系,在国家统一的德育大纲统领下,按不同教育段确定不同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和德育方法。教育段可以首先分为学前教育段(幼儿园)、义务教育段(小学、初中)和非义务教育段(高中及以上学校)三大段,然后在义务教育段中进一步划分为小学、初中两个阶段,在非义务教育段分为高中(中专、技校、职高)、普通高等教育(高职、大专或大学—研究生)。在这个德育体系中,必须处理好不同教育段上德育内容的递升与衔接关系,避免出现内容重叠或脱节的现象。在义务教育段上,应该主要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法律常识等社会基本行为规范的教育以及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教育;在相当于高中的非义务教育段上,应该主要进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共产主义常识的教育;在相当于大学的非义务教育段上,应该主要进行科学道德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育。另外,还必须处理好不同教育段上德育方法的合理使用问题,在初等、中等教育段上应该更多地使用情感性、示范性、操作性的方法,在高等教育段上则应该更多地使用说理性、讨论式、研究式的方法。
四、构建现代学校德育新体系的主要困难及其解决方法
重新构建现代学校德育新体系必将遇到许多困难和阻力,但这些困难和阻力都是可以解决的。
1.学生道德需要和德育接受力状况的准确把握。首先,当前我们缺乏对学生道德需要和德育接受力的较为准确的认识,这方面的研究极为薄弱,成果甚少,使得建立德育新体系的第一个基点难以确立。其次,现在还没有一个科学的全面检测学生道德需要和德育接受力的工具,还需要德育专家进行深入研究,否则,准确把握学生道德需要和德育接受力就是一句空话。再次,一旦有了检测工具,还必须运用检测工具进行实测,才能得出学生道德需要和德育接受力的资料。由于我国地广人多,情况复杂,必须在各个地区、各个民族、各个教育段上都进行检测,才能得到全面的、准确的认识,这一工作量将是非常大的,不仅花费大,而且耗时长,需要大批能够正确运用检测工具的德育工作者的大力协作。解决这个困难,需要各级政府和学校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先从全国的角度出发,组织由具有行政决策权的领导、有实践经验的学校领导与德育工作者和有研究能力的科研人员参加的课题组。在这个课题组的统一协调下,再从一个省或一个区域的角度出发,设立若干个涉及各教育段的子课题组。这样分区域、分层次地开展研究,必定能准确把握学生的道德需要和德育接受力状况。
2.传统道德要求与现代道德要求、当今社会的道德要求与未来社会的道德要求、对社会全体成员的道德要求与对社会部分成员的道德要求等关系的准确把握。这项工作相对容易些,已经有了许多研究成果。问题主要在于这些道德要求不够完善,适用对象区分不明,部分不适应现代社会要求和未来社会要求的旧道德规范尚未剔除,一些现代社会和未来社会要求的新道德规范、新道德要求尚未形成。种种问题都需要学者们进行更深入的研究才能解决。
3.德育管理者和德育工作者的观念转变问题。几十年来形成的旧德育体系已深深扎根于各级德育管理官员和德育工作者的头脑中,以德育行为归因于德育认识的理论和德育过程外铄化的方法已经被接受和长期熟练地运用。冰冻三尺,非一日可融尽,何况人的观念的转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内心斗争过程。但是,这个问题的彻底解决是成功地构建现代学校德育体系的关键所在。因此,必须花大力气来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让人们切实理解和感受到道德要求是人们道德行为中的根本性原因,是比道德认识更为深层次的原因。
4.新德育大纲和新德育教材的编制与实施。构建新的德育体系,必须制定新的德育大纲和教材。在上述几个问题已经解决的前提下,这一问题就不难解决了。值得注意的是,在统一的大纲要求下,各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乃至各学校要开发符合本地区、本民族、本学校的特色教材或校本教材。
改革德育观念,摒弃旧德育体系,构建新的现代学校德育体系,是一项功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将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共产主义未来社会的实现、培养真正符合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白先同,吴佩杰.德育新观念论纲[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4).
[关键词]德育体系道德需要
[作者简介]姜献生(1956- ),男,江苏南通人,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基础部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的建设。(广西柳州545006)
[中图分类号]G7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1)02-0067-02
我国的教育方针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其中的“德”是一个含义丰富、内容广泛的概念,它包括人的政治立场、思想观念、道德品质、法制意识和心理健康等。因此,包括政治立场教育、思想观念教育、道德品质教育、法制意识教育、心理品质教育在内的学校德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对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几十年来,我们已经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德育体系,其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中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虽然广大德育工作者付出了巨大的劳动,但德育成果仍然不能令人十分满意,未能达到我们预期的结果,一定程度上德育效果在弱化,甚至在一部分被教育者身上出现了德育负效应。这些情况说明,现行的德育体系有必要重新认识和加以改造。
一、现行学校德育体系的缺陷
我国现行的从小学到大学的整个德育体系主要是从德育目标出发建立起来的。这一体系存在着以下问题:
1.德育起点的确定方式不够恰当。应该明确,确立德育起点的基本依据是受教育者的“德”状况,包括受教育者已有的政治立场、思想观念、品德水平、接受德育的态度与能力、生理及心理的特点等。而现行德育体系主要把德育目标作为德育起点的确定依据,轻视甚至忽略受教育者的“德”的客观状况,这就必然使德育工作简单化,从而大大削弱了德育效果。因此,必须准确把握受教育者的“德”状况,合理地确定不同教育层次受教育者的德育起点。
2.德育目标简单化和单一化。德育目标,实际上就是社会对被教育者的德育要求,由于作为社会成员的被教育者在年龄、性别、生活环境、发展趋向等诸多方面的情况不同,使得社会对不同的被教育者的德育要求也不相同。现行学校德育体系的德育目标是把全体学生培养成有共产主义理想、道德、觉悟和自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共产主义者,这样一种单一的德育目标是脱离现实的。现在,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离共产主义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现阶段,我们需要把全体社会成员培养成具有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勤奋劳动、讲究道德等品质的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并从中培养一批优秀的共产主义者。因此,德育目标应该有不同的层次,并按照不同层次的不同要求来确定教育内容,进行德育工作。
3.德育过程过分外铄化。德育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它不仅要使受教育者形成良好的德行,更要使受教育者形成良好的“德”的认识、情感、意志、信念等品质。在德育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进行从外部输入的外铄化教育和表面化乃至强制化的行为规范。但是,单纯的外铄教育和强制规范只能形成被教育者被动的、表面的行为,并不能使受教育者产生良好的、主动的、内在的品质。而内化,在同化和顺应的基础上的教育过程更有利于将德育内容转化为受教育者内在的“德”的信念、情感、意识、意志、追求等内在品质。因此,必须把外铄过程与内化过程结合起来,并突出内化的作用,以培养有良好“德”品质、自觉遵守“德”规范、主动创造新“德”风尚和积极参与社会新“德”生活的学生。
4.德育行为归因上的肤浅性和唯心主义倾向。现行德育体系认为,人们之所以会有不同的道德行为,根本原因在于人们有着不同的道德认识,某些人的道德行为不好或不稳定的原因在于他们对道德的认识不对或不足。这种简单地从人们的道德认识中寻找道德行为的原因的观念是不彻底的和带有唯心主义倾向的(在这个问题上,人们普遍接受的潘菽先生的知、情、意、行四因素说或金盛华先生的知、情、信、意、行五因素说都把道德行为归因于道德认识)。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深刻地指出:“迅速前进的文明之一切勋绩,都被归功于头脑,归功于脑髓的发展和活动,人们因此习惯于以他们的思想而不是以他们的需要来解释他们的行为(自然,这些需要是反映在头脑中和来到意识中的),这样一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便产生了唯心论的宇宙观。”恩格斯明确地批判了从认识中寻找行为根源的唯心主义错误,揭示了需要是人类行为的根源。同样,我们不能简单地从人们的道德认识中寻找他们道德行为的根源,而要从他们的道德需要中得到根本性的解释。
5.德育阶段倒置化。在现行的学校德育体系中,出现了小学讲共产主义、中学讲社会主义、大学讲集体主义和职业道德、研究生讲社会公德的德育阶段倒置化现象。这种现象表明,现行学校德育体系忽略了德育内容的阶段性和层次性,忽略了被教育者对“德”需要的发展性,忽略了社会成员“德”水平的差别性,也忽略了被教育者“德”认识水平和“德”认识能力的不同,这种倒置了的德育阶段必须按照教育规律和被教育者的实际情况重新排序。
6.德育方式相对简单化。长期以来,学校德育工作主要采取教师在课堂上讲授的方式,这一方法适用于以德育行为认识归因为基础、以道德理性教育为特点、以外铄过程为主要方法的旧德育体系,它忽视了德育的需要原因、感性认识、情感因素等在德育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在现代学校德育体系中,除了教师讲课这一传统的教学方法外,还应该更多地采取讨论、实践、情景模拟等师生共同参与的方式,以及各种具有情感性的方式。
由于存在上述问题,德育效果并不能按照我们的愿望来实现,我们培养的共产主义者(假定所有共产党员都算作是共产主义者)也仅仅是全体人民的百分之五;许多人连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的标准都达不到,甚至还出现了极少数的反社会主义分子。德育效果的非预期化,甚至一定程度存在负效应的状况,说明需要根据实际,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认真考虑现有学校德育体系的方方面面,既吸收原德育体系的合理成分,又接受德育理论研究的新成果,重新构建现代学校德育体系。
二、“德”需要学说是德育的理论基础
要认真认识“德”需要学说,并将其作为德育的理论基础,规范道德行为。
1.马克思主义的需要学说揭示了人类一切行为的根本动因在于人们的需要而不是人们的思想或认识。同样,人们的德行不能简单地从他们的“德”认识或“德”信念中寻找根源(我们并不否认人们的道德认识和道德信念在道德行为中的指向、引导、制约等作用),而必须从他们的“德”需要,比如,既包括人们的个人道德需要,也包括人们的公共道德需要的道德中寻找答案。这是我们在伦理学、教育学上必须坚持的唯物主义。
2.伦理学研究的新成果进一步揭示了道德行为必须归因于道德需要的基本原理。它证明了“道德需要—道德动机—道德行为”的道德行为过程机制,证明道德需要的学说是道德教育的理论基础,间接证明了“德行”与“德”需要之间的因果关系。
3.人们的道德实践在根本上证实了道德行为不能简单地归因于道德认识,必须归因于道德需要的理论。譬如,罪犯明明知道偷窃、抢劫、杀人、放火、贪污、行贿、受贿等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但他们仍然进行这些行为,其原因并不在于他们缺乏有关道德认识,而在于他们没有建立起正常的道德需要,并且行为受到其错误需要(如贪婪欲、过分享受欲等)的支配。这一点可以从各种媒体报道的各类罪犯的自述中得到证明。如果说,一些文化层次很低的罪犯缺乏对违法犯罪的认识,那么,那些犯贪污受贿罪的领导干部就不能说是没有道德认识,导致他们犯罪的原因只能从他们的错误需要来解释了。
三、重新构建现代学校德育体系的基本要求
重新构建现代学校德育体系必须从学生道德需要出发,按社会道德要求的标准,结合学生生理、心理的特点及其德育接受力的情况来进行。
1.认真研究学生道德需要(即学生个人的“德”需要)和社会对不同社会成员的“德”要求(即社会公共的“德”需要),确立科学的德育目标。首先,要把学生道德需要作为构建现代学校德育体系的基点之一。认真调查研究,弄清不同年龄、不同教育段的学生道德需要的内容、范围、性质、层次,特别要注意准确把握学生因年龄增长、受教育程度提高以及社会进步而变化发展的道德需要。其次,要把新世纪中我国社会道德要求作为构建现代学校德育体系的又一个基点。认真分析研究,把握社会道德要求的内容、范围、层次、性质,特别要区分和确定好传统道德要求与现代道德要求、当今社会的道德要求与未来社会的道德要求、对社会全体成员共同的道德要求与对社会部分成员的道德要求的关系。需要强调的是,当前,我国仍处在社会体制转型期,各种道德冲突外显化和激烈化,人们的道德标准正处在变化与重建中,这种矛盾现象应该在现代学校德育体系中得到良好的解决。
2.准确把握学生的道德状况(学生已有的思想方法、政治观点、道德水平、接受道德教育的态度与能力、生理及心理的特点等)。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的道德状况不同,具有不同的道德教育接受力,从而会有不同的道德需要。学生的这种情况决定了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内容和德育方法必须有所不同。
在上述问题得到良好解决的基础上,要有系统、有层次地构建起现代学校德育体系,在国家统一的德育大纲统领下,按不同教育段确定不同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和德育方法。教育段可以首先分为学前教育段(幼儿园)、义务教育段(小学、初中)和非义务教育段(高中及以上学校)三大段,然后在义务教育段中进一步划分为小学、初中两个阶段,在非义务教育段分为高中(中专、技校、职高)、普通高等教育(高职、大专或大学—研究生)。在这个德育体系中,必须处理好不同教育段上德育内容的递升与衔接关系,避免出现内容重叠或脱节的现象。在义务教育段上,应该主要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法律常识等社会基本行为规范的教育以及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教育;在相当于高中的非义务教育段上,应该主要进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共产主义常识的教育;在相当于大学的非义务教育段上,应该主要进行科学道德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育。另外,还必须处理好不同教育段上德育方法的合理使用问题,在初等、中等教育段上应该更多地使用情感性、示范性、操作性的方法,在高等教育段上则应该更多地使用说理性、讨论式、研究式的方法。
四、构建现代学校德育新体系的主要困难及其解决方法
重新构建现代学校德育新体系必将遇到许多困难和阻力,但这些困难和阻力都是可以解决的。
1.学生道德需要和德育接受力状况的准确把握。首先,当前我们缺乏对学生道德需要和德育接受力的较为准确的认识,这方面的研究极为薄弱,成果甚少,使得建立德育新体系的第一个基点难以确立。其次,现在还没有一个科学的全面检测学生道德需要和德育接受力的工具,还需要德育专家进行深入研究,否则,准确把握学生道德需要和德育接受力就是一句空话。再次,一旦有了检测工具,还必须运用检测工具进行实测,才能得出学生道德需要和德育接受力的资料。由于我国地广人多,情况复杂,必须在各个地区、各个民族、各个教育段上都进行检测,才能得到全面的、准确的认识,这一工作量将是非常大的,不仅花费大,而且耗时长,需要大批能够正确运用检测工具的德育工作者的大力协作。解决这个困难,需要各级政府和学校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先从全国的角度出发,组织由具有行政决策权的领导、有实践经验的学校领导与德育工作者和有研究能力的科研人员参加的课题组。在这个课题组的统一协调下,再从一个省或一个区域的角度出发,设立若干个涉及各教育段的子课题组。这样分区域、分层次地开展研究,必定能准确把握学生的道德需要和德育接受力状况。
2.传统道德要求与现代道德要求、当今社会的道德要求与未来社会的道德要求、对社会全体成员的道德要求与对社会部分成员的道德要求等关系的准确把握。这项工作相对容易些,已经有了许多研究成果。问题主要在于这些道德要求不够完善,适用对象区分不明,部分不适应现代社会要求和未来社会要求的旧道德规范尚未剔除,一些现代社会和未来社会要求的新道德规范、新道德要求尚未形成。种种问题都需要学者们进行更深入的研究才能解决。
3.德育管理者和德育工作者的观念转变问题。几十年来形成的旧德育体系已深深扎根于各级德育管理官员和德育工作者的头脑中,以德育行为归因于德育认识的理论和德育过程外铄化的方法已经被接受和长期熟练地运用。冰冻三尺,非一日可融尽,何况人的观念的转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内心斗争过程。但是,这个问题的彻底解决是成功地构建现代学校德育体系的关键所在。因此,必须花大力气来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让人们切实理解和感受到道德要求是人们道德行为中的根本性原因,是比道德认识更为深层次的原因。
4.新德育大纲和新德育教材的编制与实施。构建新的德育体系,必须制定新的德育大纲和教材。在上述几个问题已经解决的前提下,这一问题就不难解决了。值得注意的是,在统一的大纲要求下,各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乃至各学校要开发符合本地区、本民族、本学校的特色教材或校本教材。
改革德育观念,摒弃旧德育体系,构建新的现代学校德育体系,是一项功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将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共产主义未来社会的实现、培养真正符合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白先同,吴佩杰.德育新观念论纲[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