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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不仅是一种管理工具,更是一种社会治理的基本战略。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PPP项目的每个阶段都具有不同的法定职责权限,在分类总结的基础上,可将政府角色界定为宏观调控者和规则制定者、中观监管者、微观授权者与合作者以及公共利益代表者。但是,PPP中政府多重角色存在着大量的冲突,主要表现为角色自身内在的冲突、宏观调控者与公共利益代表者之间的冲突、规则制定者与监管者之间的冲突、监管者与合作者之间的冲突等。PPP中政府多重角色冲突的化解需要完善的制度保障、相对独立的政府机构角色定位、有效的政府机构协调机制和多元的合作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