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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对外开放工作,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决定》(渝委发[2004]30号)、《中共重庆市委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决定》(渝委发[2008]22号)精神和2008年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情况考核结果,市政府决定对江北区等80个全市发展开放型经济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