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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主要是通过执政党制定的政策确立和发展起来的,其运作采用了政治操作模式。这一模式具有灵活、机动的特点,但也存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对执政党监督缺乏法定机制和程序等不足。因此,有必要制定《多党合作法》,用法律规范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参政党对执政党的监督、政治协商机制和程序等内容,将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运作由政策化向法治化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