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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校思想教育是否成功,一个重要依据是思想教育的实效性。目前高校思想教育的一个问题在于学校思想教育的三大模块:理论教育模块、制度教育模块和实践教育模块的教育目标过于重复、笼统,其相互促进主要依赖于思想教育固有的内在规律,缺乏积极主动的系统建设。从三大模块的教育功能出发,依托合适的教育平台、把握恰当的教育途径,建设即各有侧重又相互配合的主动有序的系统建设是取得思想教育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途径。
关键词 思想教育实效性 系统 教育模块
一、前言
长期以来,思想教育的实效性一直是高校思想教育工作者的一个问题。目前高校思想教育工作中,理论教师、党政工作人员、学生管理人员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但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学校思想教育系统内部各个方面在工作上的合作机制建立,还主要依赖于思想教育工作内在的一般规律在推動,各个方面并没有主动有序的合作机制,呈现出各项工作涵盖面重叠、工作组织形式过于复杂紊乱,工作针对性意识不够等一系列问题。以下,我们根据高校思想教育系统中各个方面目标、途径、实施队伍不同而将其分成三大模块:理论教育模块、制度教育模块和实践教育模块,并尝试从三大模块的教育目标出发,依托合适的教育平台、把握恰当的教育途径,从而形成工作意识上的层次性合力,建设一个即各有侧重又相互配合的主动有序的思想教育系统。
二、三大模块的建设原则
1.教育目标方面建设原则
从总体上看,三大模块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但必须认识到两点:(1)三大模块都不可能独力完成这个目标;(2)既然分为不同模块。三大模块应根据各自的教育特征,在这个总目标下有自己的分目标。
2.教育途径方面建设原则
在研究三大模块的教育途径时应遵循一个原则:坚持教育对象主体性。坚持教育对象主体性原则,就是教育者要根据社会发展和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能够自主地、能动地、创造性地进行认识和实践活动的社会主体。只有这样,思想政治教育才能真正落在实处,内化为学生的信念和意志,外化为学生的正确行为。
三、三大模块系统建设
1.理论教育模块
理论教育的目标应侧重于学生理论知识修养和认识水平的提高,解决“为什么要做”和“做什么”的问题,教育途径主要是课堂教育和校内外的思想宣传教育,实施队伍主要是理论教师。
在理论教育中,我们不能满足于政治理论的简单重复和宣传。要立足于对社会现状的认识、学校的校园文化和学生的需要开展工作。知识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新型经济,知识经济浪潮拍岸而来为高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带来极好的机遇,也必将提出严峻的挑战。大学生群体价值观,已趋向于“知识就是财富”、“技术即是资本”的所谓“知本时代”。处于多种文化及其价值观激烈碰撞时代的当代大学生,面对着不同于以往文化背景和多种价值选择,常常感到茫然、疑虑、混乱,诸如在个人利益与个人主义、个性发展与个性放纵、自我意识与自我中心、享受与享乐等问题上认识模糊。理论教育,必须有针对性的解决这些认识问题。
“两课”教育、大学生德育教育、学风校风讲座等都是理论教育的重要平台。同时,以宣传部门为纽带,将宣传部门掌握的校报、网站、通讯社、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和共青团组织、学生工作部门、党支部等高校思想教育部门有机结合,建立科学合理、清晰有序的学生思想工作体系,防止出现“原则上统一指导,具体工作上或重叠、或疏漏”的情况。这里需要指出。教育过程中我们应切实注意,要“从价值的角度对思想理论教育对象有效性界定入手,指出思想理论教育对象有效性的本质就是思想理论教育活动满足教育对象对思想理论教育合理需要的价值属性。它是整体思想理论教育有效性的根本目的”,理论教育的有效性必须立足于理论是否内化为被教育者的思想、信念。
2.制度教育模块
制度教育的目标应侧重于学生权利义务意识和法制意识的培养,解决“按照什么去做”的问题。教育途径主要是对学生学习、生活日常管理,实施队伍主要是学校的学生管理部门、学院(系)班主任、辅导员。
制度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学生规范意识、法制意识的培养,“高等学校法制教育要以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核心”,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制教育”不能混同于法律职业训练,应当趋向于意识、知识和素质兼容一体的“法律素养”,即通过掌握、运用一定的法律知识乃至法律技能和自觉养成较高的法律意识乃至法律信仰,构建契合新型高素质人才的知识、品行及能力等。而在制度教育过程中应避免简单的法制理论教育,而应注重校园法制文化的建设,将学生置于一个法制化的环境。因为“没有法制化的高校环境,而对大学生进行过于理论化、理想化的法制宣传教育,必然引起对法治的曲解、漠视或不信任”。探讨高校管理制度化问题。必须全面、准确认识分析社会与学生之间、学校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尤其在学生管理过程中,作为学校代表的管理教师,应在管理行为实施过程中尽量减少“自由裁量”,严格按照学生管理规定的原则和程序,从而使学生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将法则思想、法制思想内化为学生的一种思维方式、行为方式。
同时,管理教师在教育管理或者对教育对象的“思想工作”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尊重、遵守制度。在许多场合下,“批评教育”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代名词,思想政治工作过程中,在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之间产生了不必要的对立性,使思想政治工作往往带有这样的潜台词:你不知道,所以我来告诉你;你错了,所以我来教育你。对你做思想政治工作。我们认为,在教育管理过程中,教育者与被教育者都有共同的准则,即学校的教育管理制度、规章。而教育者对被教育者(当时)态度的自由裁量,以及教育者自身认识的偏差都会导致漠视法制精神的培养结果,从而掩盖了制度的本来意义,使许多制度成为一纸空文,导致现实的“有法不依”。
3.实践教育模块
实践教育的目标应侧重于学生集体主义、团队意识、实践精神的培养,解决“怎么做”的问题,教育的主要途径是各类实践性课程和学校的校园文化活动,实施队伍主要是实践性课程教师和各级共青团组织。
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认为,集体教育过程应当遵循“在集体中通过集体为集体”的原则。在他看来,集体首先是教育的基础,“只有当一个人长时间地参加了有合理组织的、有纪律的、坚忍不拔的和有自豪感的那种集体生活的时候,性格才能培养起来。”其次,集体是教育的手段。“是个人的教师”,教师必须通过集体来教育个人。最后,集体是教育的目的和对象,“每当我们给个人一种影响的时候,这影响必定同时应当是结集体的一种影响。相反地,每当我们涉及集体的时候。同时也应当成为对于组成集体的每一个个人的教育”。而现实教育中,我们的集体一般停留在班级、学院等自然集体中。思想教育过程中,我们应该更为强调实践中的、操作中的集体以及集体意识、团队精神,实践是思想产生的源泉。在实际的科技创作、社会实践等活动中。通过亲身经历使学充分感受到集体、团队的力量对个人取得成功的意义,真正学会合作、配合、群策群力。
在这个意义上,实践意识、实践能力的培养是集体意识、团队精神的基石。长期以来,“实践能力的提高建立在理论水平提高的基础上”这样一个认识一直被简单化了,单纯的理论灌输被认为是人才培养的基本内容,而实践环节至多是“有益的必要的补充”,或者像各类讲座、认识实习等边缘化的实践活动,一个主要特点是与专业相关的操作性的实践活动较少,这种情况在低年级中。由于“理论知识还不扎实”的原因,情况尤为严重。而更多的是“课外实践活动”,它的主要组织者一般为各个学校的团组织。但就目前,我国高校各级团组织的职能以及所控制的人力、物力等资源而言,他无法达成实践性教学的目的。“课外实践活动”更多的只能发挥“普及”和“熏陶”的功能,而不是“教学”的功能。因此,笔者认为,大学生实践意识、实践能力培养必须与专业操作技能结合,与学生的学习需求结合,使得实践意识、团队意识不仅仅是一个“思想问题”,更是一个“现实问题”、“个体生存与发展的问题”。
四、结语
今天,我们不可避免在思想内容、思维方式、价值理想等方面与其他社会思潮争夺青年一代。学校思想工作的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党在青年学生中影响力的巩固和发展。《司马法》中有句话:“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忧”。所以我们在学生思想工作过程中必须具有强烈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感,在理论上、方法上和途径上都要不断发展和突破,以使思想教育成为国家人才培养的基础。
关键词 思想教育实效性 系统 教育模块
一、前言
长期以来,思想教育的实效性一直是高校思想教育工作者的一个问题。目前高校思想教育工作中,理论教师、党政工作人员、学生管理人员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但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学校思想教育系统内部各个方面在工作上的合作机制建立,还主要依赖于思想教育工作内在的一般规律在推動,各个方面并没有主动有序的合作机制,呈现出各项工作涵盖面重叠、工作组织形式过于复杂紊乱,工作针对性意识不够等一系列问题。以下,我们根据高校思想教育系统中各个方面目标、途径、实施队伍不同而将其分成三大模块:理论教育模块、制度教育模块和实践教育模块,并尝试从三大模块的教育目标出发,依托合适的教育平台、把握恰当的教育途径,从而形成工作意识上的层次性合力,建设一个即各有侧重又相互配合的主动有序的思想教育系统。
二、三大模块的建设原则
1.教育目标方面建设原则
从总体上看,三大模块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但必须认识到两点:(1)三大模块都不可能独力完成这个目标;(2)既然分为不同模块。三大模块应根据各自的教育特征,在这个总目标下有自己的分目标。
2.教育途径方面建设原则
在研究三大模块的教育途径时应遵循一个原则:坚持教育对象主体性。坚持教育对象主体性原则,就是教育者要根据社会发展和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能够自主地、能动地、创造性地进行认识和实践活动的社会主体。只有这样,思想政治教育才能真正落在实处,内化为学生的信念和意志,外化为学生的正确行为。
三、三大模块系统建设
1.理论教育模块
理论教育的目标应侧重于学生理论知识修养和认识水平的提高,解决“为什么要做”和“做什么”的问题,教育途径主要是课堂教育和校内外的思想宣传教育,实施队伍主要是理论教师。
在理论教育中,我们不能满足于政治理论的简单重复和宣传。要立足于对社会现状的认识、学校的校园文化和学生的需要开展工作。知识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新型经济,知识经济浪潮拍岸而来为高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带来极好的机遇,也必将提出严峻的挑战。大学生群体价值观,已趋向于“知识就是财富”、“技术即是资本”的所谓“知本时代”。处于多种文化及其价值观激烈碰撞时代的当代大学生,面对着不同于以往文化背景和多种价值选择,常常感到茫然、疑虑、混乱,诸如在个人利益与个人主义、个性发展与个性放纵、自我意识与自我中心、享受与享乐等问题上认识模糊。理论教育,必须有针对性的解决这些认识问题。
“两课”教育、大学生德育教育、学风校风讲座等都是理论教育的重要平台。同时,以宣传部门为纽带,将宣传部门掌握的校报、网站、通讯社、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和共青团组织、学生工作部门、党支部等高校思想教育部门有机结合,建立科学合理、清晰有序的学生思想工作体系,防止出现“原则上统一指导,具体工作上或重叠、或疏漏”的情况。这里需要指出。教育过程中我们应切实注意,要“从价值的角度对思想理论教育对象有效性界定入手,指出思想理论教育对象有效性的本质就是思想理论教育活动满足教育对象对思想理论教育合理需要的价值属性。它是整体思想理论教育有效性的根本目的”,理论教育的有效性必须立足于理论是否内化为被教育者的思想、信念。
2.制度教育模块
制度教育的目标应侧重于学生权利义务意识和法制意识的培养,解决“按照什么去做”的问题。教育途径主要是对学生学习、生活日常管理,实施队伍主要是学校的学生管理部门、学院(系)班主任、辅导员。
制度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学生规范意识、法制意识的培养,“高等学校法制教育要以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核心”,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制教育”不能混同于法律职业训练,应当趋向于意识、知识和素质兼容一体的“法律素养”,即通过掌握、运用一定的法律知识乃至法律技能和自觉养成较高的法律意识乃至法律信仰,构建契合新型高素质人才的知识、品行及能力等。而在制度教育过程中应避免简单的法制理论教育,而应注重校园法制文化的建设,将学生置于一个法制化的环境。因为“没有法制化的高校环境,而对大学生进行过于理论化、理想化的法制宣传教育,必然引起对法治的曲解、漠视或不信任”。探讨高校管理制度化问题。必须全面、准确认识分析社会与学生之间、学校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尤其在学生管理过程中,作为学校代表的管理教师,应在管理行为实施过程中尽量减少“自由裁量”,严格按照学生管理规定的原则和程序,从而使学生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将法则思想、法制思想内化为学生的一种思维方式、行为方式。
同时,管理教师在教育管理或者对教育对象的“思想工作”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尊重、遵守制度。在许多场合下,“批评教育”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代名词,思想政治工作过程中,在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之间产生了不必要的对立性,使思想政治工作往往带有这样的潜台词:你不知道,所以我来告诉你;你错了,所以我来教育你。对你做思想政治工作。我们认为,在教育管理过程中,教育者与被教育者都有共同的准则,即学校的教育管理制度、规章。而教育者对被教育者(当时)态度的自由裁量,以及教育者自身认识的偏差都会导致漠视法制精神的培养结果,从而掩盖了制度的本来意义,使许多制度成为一纸空文,导致现实的“有法不依”。
3.实践教育模块
实践教育的目标应侧重于学生集体主义、团队意识、实践精神的培养,解决“怎么做”的问题,教育的主要途径是各类实践性课程和学校的校园文化活动,实施队伍主要是实践性课程教师和各级共青团组织。
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认为,集体教育过程应当遵循“在集体中通过集体为集体”的原则。在他看来,集体首先是教育的基础,“只有当一个人长时间地参加了有合理组织的、有纪律的、坚忍不拔的和有自豪感的那种集体生活的时候,性格才能培养起来。”其次,集体是教育的手段。“是个人的教师”,教师必须通过集体来教育个人。最后,集体是教育的目的和对象,“每当我们给个人一种影响的时候,这影响必定同时应当是结集体的一种影响。相反地,每当我们涉及集体的时候。同时也应当成为对于组成集体的每一个个人的教育”。而现实教育中,我们的集体一般停留在班级、学院等自然集体中。思想教育过程中,我们应该更为强调实践中的、操作中的集体以及集体意识、团队精神,实践是思想产生的源泉。在实际的科技创作、社会实践等活动中。通过亲身经历使学充分感受到集体、团队的力量对个人取得成功的意义,真正学会合作、配合、群策群力。
在这个意义上,实践意识、实践能力的培养是集体意识、团队精神的基石。长期以来,“实践能力的提高建立在理论水平提高的基础上”这样一个认识一直被简单化了,单纯的理论灌输被认为是人才培养的基本内容,而实践环节至多是“有益的必要的补充”,或者像各类讲座、认识实习等边缘化的实践活动,一个主要特点是与专业相关的操作性的实践活动较少,这种情况在低年级中。由于“理论知识还不扎实”的原因,情况尤为严重。而更多的是“课外实践活动”,它的主要组织者一般为各个学校的团组织。但就目前,我国高校各级团组织的职能以及所控制的人力、物力等资源而言,他无法达成实践性教学的目的。“课外实践活动”更多的只能发挥“普及”和“熏陶”的功能,而不是“教学”的功能。因此,笔者认为,大学生实践意识、实践能力培养必须与专业操作技能结合,与学生的学习需求结合,使得实践意识、团队意识不仅仅是一个“思想问题”,更是一个“现实问题”、“个体生存与发展的问题”。
四、结语
今天,我们不可避免在思想内容、思维方式、价值理想等方面与其他社会思潮争夺青年一代。学校思想工作的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党在青年学生中影响力的巩固和发展。《司马法》中有句话:“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忧”。所以我们在学生思想工作过程中必须具有强烈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感,在理论上、方法上和途径上都要不断发展和突破,以使思想教育成为国家人才培养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