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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作为一家畜牧业主管部门的专职法律顾问,通过对养殖小区现状进行了调查发现,有些小区的经营者提供了基本统一的饲养设施,但多数小区是由村或乡镇划定一片地,有的小区虽然政府或龙头企业出资建围墙,吸纳散养户建饲养舍,均提出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供种、统一防疫等所谓的“几统一”,实际很难执行。进入小区的农户各自为政,松散型结合搞养殖缺少必要的可持续发展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