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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3月11日上午,各代表团对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普遍认为,决定草案较好地吸收了代表们提出的意见,赞成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有些代表对决定草案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3月12日下午召开会议,对决定草案进行审议。法律委员会认为,决定草案是可行的;同时,经对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见逐条研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