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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关于课程性质是这样描述的:“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沟通交流,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新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更强调语文课程的综合性和实践性,强调语文修养是在语文实践中逐渐培养起来和不断提高的,强调我们的语文教学要增强语言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