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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鲁迅全集》是书店里的常销图书,而《鲁迅全集》每一次的新版也都是中国文化界的一大盛事。最新一版的《鲁迅全集》是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全力推出的,尽管仍然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毕竟是综合了最新的收集和考究成果。这倒又让人想起第一版《鲁迅全集》出版时的情形,可能很多人还不知道:当年第一版《鲁迅全集》竟是由一家“地下”和“民间”的出版机构出版、发行的。
编辑和出版《鲁迅全集》的最初动议
1936年鲁迅逝世后,关于鲁迅遗作出版的事宜很快就被提到日程上。而一些有“眼光”的书商也在鲁迅逝世后纷纷加速翻版盗印他的文集,许多人在愤恨之余,更冀盼一套收集完备的正版《鲁迅全集》早日出版,同时也希望在售价上考虑到更多读者的购买能力。
其实,早在鲁迅生前,鲁迅本人已有汇集、整理和出版全集的想法,在他的遗稿中就有手定的两份著述目录:一是分为“人海杂言”、“荆天丛草”、“说林偶得”的总目,一是分为十部的总目。可惜的是,鲁迅生前没能亲眼看到它的出版。
鲁迅去世后,鲁迅生前挚友许寿裳在鲁迅逝世后的第九日即在致鲁迅遗孀许广平的信中说:刊印《鲁迅全集》,当“有政治关系”,“务请先向政府疏通,眷念其贡献文化之功,尽释芥蒂,开其禁令,俾得自由出售”。也有人考虑,“若限于客观环境,请先将可出版者出版,待他日征得完全之出版自由时,再一时出齐”。当时人们已不能满足鲁迅著作仅以单本存世,更不愿看到他的著作让奸商肆意从中渔利,因此出版全集的呼声日益高涨。
随后,鲁迅生前友人开始筹划编辑、出版他的全集。考虑到鲁迅生前的著作多由上海北新书局出版,但北新书局却又因版税纠纷与鲁迅对簿公堂,已“必不可靠”。
于是,王冶秋建议许广平赴北平与许寿裳、曹靖华,这些鲁迅生前“忠实可靠的友人”磋商。但是,当时北平已狼烟渐起,出版《鲁迅全集》的希望只能落在上海。而上海的几家大书局,如开明书店、商务印书馆等“又多刁难”。所谓“刁难”,就是这些出版商从自身的利益和安全出发对出版《鲁迅全集》心存畏惧,不敢承接。
所以,王冶秋等主张不如效法鲁迅生前的做法:“如书贾太可恶时,或即集资自行刊印发行,亦无不可。”不过,那毕竟是大部头的全集,从资金筹措到收集、编辑、出版、发行,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很多人把出版《鲁迅全集》与商务印书馆联系起来
当时中国出版界的“老大”当属商务印书馆,因此,最有条件出版《鲁迅全集》的,它应该是“当仁不让”的,而且很多人也把《鲁迅全集》的出版与它联系起来。如杨霁云在给许广平的信中就称:“全集出版处,鄙意以为商务馆为最好,如不成,只好自己设法影印而托内山先生计划发售。”
起初,许广平等也确实和商务印书馆接洽过,还请蔡元培出面推荐,当时商务印书馆的主持者王云五对蔡元培的评价是:“蔡先生毕生度着学者的生活,同时富于中国的人情味,多年以来对于推介之请求既然是来者不拒,一旦予人以峻拒,定然使受者万分难堪。”可王云五不一样,他是书局老板,要照顾到经营和管理,像当时“烫手”的鲁迅的书,可能会因“政治关系”被查禁赔本,所以他是不会轻易答应的。
不过,鲁迅毕竟是不“一般”的,王云五犹豫了。作为一个杰出的出版家,他知道鲁迅著作巨大和潜在的“市场份额”,因此,在蔡元培推荐之后,王云五对出版《鲁迅全集》有点动心了。
其实在鲁迅生前,鲁迅和王云五曾是教育部的同仁。王云五担任了商务印书馆的总经理之后,鲁迅业已定居上海,但鲁迅却与商务印书馆很少有交往。之所以如此,可能与鲁迅反感于王云五是“胡适派”成员有关。鲁迅还曾在信中调侃过王云五对日本和租界当局表现“胆怯”,如“商务刊物,不敢有抗日字样”,“可哂”“可怜”,甚至还嘲笑过“一·二八”事变中,商务印书馆被日军炸毁后“王公之邸宅,亦沦为妓馆”云云。鲁迅逝世后,当时出版的政治环境并未有所改善。王云五虽然不乏出版家的慧眼,少的只是胆识。
后来,人们以为既然蔡元培的推荐力度稍嫌不足,又听说王云五对胡适一向是言听计从,像瞿秋白的《赤都心史》以及蔡和森的译著就曾由陈独秀转请胡适向王云五推荐出版,所以许广平等就将《鲁迅全集》出版的事宜请马裕藻、许寿裳两人通过胡适转请于王云五。
胡适在允诺担任“鲁迅纪念委员会”委员之后,许广平给他写信谈及鲁迅遗作的出版计划,即鲁迅“生平译著约50种,其中惨淡研术,再三考订之《嵇康集》、《古小说钩沉》等,对于中国旧学,当有所贡献”,“然此等大规模之整部印刷,环顾国内,以绍介全国文化最早、能力最大之商务印书馆,最为适当”等。接着,马、许二人请胡适“鼎力设法”,胡适也“慨予俯允”,一点也没有因为鲁迅生前对他有意见而作壁上观。
不久,许广平手持胡适给王云五的亲笔函去与王云五商洽,王云五一看是胡适的推荐,当即“表示极愿尽力,一俟中央批下,即可订约,进行全集付梓”。当时还计划将鲁迅的全部文字(200万字)分为10册,采取精装本、普及本的方式出版,并表示“在稿件交出后四个月或六个月内,即可出书”,此外,对许广平要求“影印及排印二部亦完全同意”。
如此一来,许广平几乎被这异常的顺利陶醉了,她很快又致信胡适表示感谢:“以商务出书之迅速、完备,规模之宏大,推销之普遍,得先生鼎力促成,将使全集书能得早日呈献于读者之前,嘉惠士林,裨益文化,真所谓功德无量,唯先生实得赖之,岂徒私人歌颂铭佩而已。”
不过很可惜,商务印书馆最终还是与出版《鲁迅全集》失之交臂了,由于当时北新书局拒绝让出版权,王云五的承诺落空了。
北新书局的李小峰没能促成好事
商务印书馆与出版《鲁迅全集》擦肩而过,主要原因之一是先前出版鲁迅书籍最多的北新书局不肯让出版权。当时上海几家曾出版过鲁迅著作的书局大多已妥善解决了版权问题,如生活书店将鲁迅几本译作的版权按契约办理了解除手续,天马书店也妥善办理了《鲁迅自选集》和《门外文谈》的版权事宜,只有北新书局不肯放弃它出版鲁迅若干著作的版权。
为此,许多鲁迅的生前好友想尽了办法,如郁达夫愿当说客,表示“关于周先生出全集事,伊(即李小峰)当然不能阻挠,我自然要和他一说”。他说服李小峰“允交还一部分著作之单行出版权”。章廷谦等也居间调停,但最终没有妥善解决好这件事。为此,一些鲁迅的友人对李小峰十分不悦,如马裕藻在致许广平信中就愤愤于“唐俟(鲁迅的笔名之一)遗著,北新如此无情理,殊觉不快”。
应该承认,李小峰的北新书局曾为出版鲁迅著作作出过贡献,甚至一度几乎“垄断”了鲁迅著作(多达近10种)的出版。鲁迅逝世后,李小峰还有心出版《集外集拾遗》、《鲁迅书信集》(普及本)等。至于出版鲁迅的全集,他似乎也有意为之,即“出版全集,似可与单行本并行”,并且“敝意鲁迅先生著作之在北新继续发行,与尊(许广平)示所云与政府接洽及加以整理两点,固毫无抵触”。
不过因为鲁迅生前已与北新书局有版税的纠纷,许广平等遂不愿再由李小峰去经手出版全集了。所以,许广平便以“鲁迅先生生前原有汇集全部著作交与一家印行之意,此次为实行此意,已商经各书局同意,将出版权完全收回”为由,向他提出收回版权的意见。而李小峰对全集“另交他家发行”的态度却是“以鲁迅先生生前对北新之关系及十余年之苦心维护,及北新对鲁迅先生始终保持最高之版税及最近沪平两地版税之按月致送,并无脱期及拖欠等项而言,论情度理,想(许)女士亦决不出此”。
此后,许广平解释说:“倘贵局单独保留单行(本)出版权,则不特已允交还出版权之各书局必多责难,且与此意之实行亦有妨碍”,“况全部著作交与一家印行,除发售全集外,当另售单行本,为免互相竞争,各方均受不利起见,亦以收回全部出版权较妥”。许广平希望李小峰从与鲁迅的友谊出发,不要对全集的出版设置障碍,即“台端与鲁迅先生友善,必不愿见此事功败垂成而乐予玉成也”。
李小峰经营书业,有他的自身考虑和利益,这是不奇怪的,何况在他与鲁迅几乎“对簿公堂”之后,他基本遵守了契约上对鲁迅及其家人支付版税的诺言。李小峰所说北新书局“对鲁迅先生始终保持最高之版税”,这也是事实,当然,北新书局也因出版鲁迅著作获得了厚利。不过,既然当时有出版《鲁迅全集》的机会,鲁迅亲属和友人又看好条件完备的商务印书馆,李小峰却不肯出让版权,就不是不可非议的了。
《鲁迅全集》最终由“复社”独家出版
第一版《鲁迅全集》,最终是由胡愈之等在上海秘密成立的“复社”出版了。“复社”是一家有中共背景的“地下书店”,在继出版了斯诺的《西行漫记》之后,出版了《鲁迅全集》。
“复社”在着手准备出版《鲁迅全集》时,苦于资金不足,其间许广平曾委托商务印书馆的旧人茅盾向王云五去交涉合作。后来,商务印书馆表示可以担任全集中金石考证和书信、日记部分,至于重头的创作和翻译部分,归“复社”负责出版。这样“一集两印”,名义仍取“鲁迅纪念委员会编”的名义。
至于发行,王云五表示商务印书馆可以代售“复社”出版的部分,但坚决不代收预约,因为他估计中日战争即将爆发,届时购买力将大大下降。马裕藻也估计“国人俱在颠沛流离之中,购买力实非平时可比”。要出版一部浩大的《鲁迅全集》,“复社”启动的经费势必要通过正式出版前向社会所收的预约资金来解决。王云五表示不代收预约,其实就是对《鲁迅全集》在战争状态下出版缺乏信心所致。
后来,马裕藻说:“商务资本较厚,若目下预约不能如愿,不妨暂缓取消合同(鄙意预约以从缓为宜),不过此事既经‘复社’诸公热心提倡,似亦有所困难。”这所谓“困难”就是“复社”要出版《鲁迅全集》,必须依赖“预约”以回笼资金。此后,许广平等考虑再三,只好与商务印书馆废除了合约,《鲁迅全集》遂由“复社”一家咬着牙出版了。
编辑和出版《鲁迅全集》的最初动议
1936年鲁迅逝世后,关于鲁迅遗作出版的事宜很快就被提到日程上。而一些有“眼光”的书商也在鲁迅逝世后纷纷加速翻版盗印他的文集,许多人在愤恨之余,更冀盼一套收集完备的正版《鲁迅全集》早日出版,同时也希望在售价上考虑到更多读者的购买能力。
其实,早在鲁迅生前,鲁迅本人已有汇集、整理和出版全集的想法,在他的遗稿中就有手定的两份著述目录:一是分为“人海杂言”、“荆天丛草”、“说林偶得”的总目,一是分为十部的总目。可惜的是,鲁迅生前没能亲眼看到它的出版。
鲁迅去世后,鲁迅生前挚友许寿裳在鲁迅逝世后的第九日即在致鲁迅遗孀许广平的信中说:刊印《鲁迅全集》,当“有政治关系”,“务请先向政府疏通,眷念其贡献文化之功,尽释芥蒂,开其禁令,俾得自由出售”。也有人考虑,“若限于客观环境,请先将可出版者出版,待他日征得完全之出版自由时,再一时出齐”。当时人们已不能满足鲁迅著作仅以单本存世,更不愿看到他的著作让奸商肆意从中渔利,因此出版全集的呼声日益高涨。
随后,鲁迅生前友人开始筹划编辑、出版他的全集。考虑到鲁迅生前的著作多由上海北新书局出版,但北新书局却又因版税纠纷与鲁迅对簿公堂,已“必不可靠”。
于是,王冶秋建议许广平赴北平与许寿裳、曹靖华,这些鲁迅生前“忠实可靠的友人”磋商。但是,当时北平已狼烟渐起,出版《鲁迅全集》的希望只能落在上海。而上海的几家大书局,如开明书店、商务印书馆等“又多刁难”。所谓“刁难”,就是这些出版商从自身的利益和安全出发对出版《鲁迅全集》心存畏惧,不敢承接。
所以,王冶秋等主张不如效法鲁迅生前的做法:“如书贾太可恶时,或即集资自行刊印发行,亦无不可。”不过,那毕竟是大部头的全集,从资金筹措到收集、编辑、出版、发行,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很多人把出版《鲁迅全集》与商务印书馆联系起来
当时中国出版界的“老大”当属商务印书馆,因此,最有条件出版《鲁迅全集》的,它应该是“当仁不让”的,而且很多人也把《鲁迅全集》的出版与它联系起来。如杨霁云在给许广平的信中就称:“全集出版处,鄙意以为商务馆为最好,如不成,只好自己设法影印而托内山先生计划发售。”
起初,许广平等也确实和商务印书馆接洽过,还请蔡元培出面推荐,当时商务印书馆的主持者王云五对蔡元培的评价是:“蔡先生毕生度着学者的生活,同时富于中国的人情味,多年以来对于推介之请求既然是来者不拒,一旦予人以峻拒,定然使受者万分难堪。”可王云五不一样,他是书局老板,要照顾到经营和管理,像当时“烫手”的鲁迅的书,可能会因“政治关系”被查禁赔本,所以他是不会轻易答应的。
不过,鲁迅毕竟是不“一般”的,王云五犹豫了。作为一个杰出的出版家,他知道鲁迅著作巨大和潜在的“市场份额”,因此,在蔡元培推荐之后,王云五对出版《鲁迅全集》有点动心了。
其实在鲁迅生前,鲁迅和王云五曾是教育部的同仁。王云五担任了商务印书馆的总经理之后,鲁迅业已定居上海,但鲁迅却与商务印书馆很少有交往。之所以如此,可能与鲁迅反感于王云五是“胡适派”成员有关。鲁迅还曾在信中调侃过王云五对日本和租界当局表现“胆怯”,如“商务刊物,不敢有抗日字样”,“可哂”“可怜”,甚至还嘲笑过“一·二八”事变中,商务印书馆被日军炸毁后“王公之邸宅,亦沦为妓馆”云云。鲁迅逝世后,当时出版的政治环境并未有所改善。王云五虽然不乏出版家的慧眼,少的只是胆识。
后来,人们以为既然蔡元培的推荐力度稍嫌不足,又听说王云五对胡适一向是言听计从,像瞿秋白的《赤都心史》以及蔡和森的译著就曾由陈独秀转请胡适向王云五推荐出版,所以许广平等就将《鲁迅全集》出版的事宜请马裕藻、许寿裳两人通过胡适转请于王云五。
胡适在允诺担任“鲁迅纪念委员会”委员之后,许广平给他写信谈及鲁迅遗作的出版计划,即鲁迅“生平译著约50种,其中惨淡研术,再三考订之《嵇康集》、《古小说钩沉》等,对于中国旧学,当有所贡献”,“然此等大规模之整部印刷,环顾国内,以绍介全国文化最早、能力最大之商务印书馆,最为适当”等。接着,马、许二人请胡适“鼎力设法”,胡适也“慨予俯允”,一点也没有因为鲁迅生前对他有意见而作壁上观。
不久,许广平手持胡适给王云五的亲笔函去与王云五商洽,王云五一看是胡适的推荐,当即“表示极愿尽力,一俟中央批下,即可订约,进行全集付梓”。当时还计划将鲁迅的全部文字(200万字)分为10册,采取精装本、普及本的方式出版,并表示“在稿件交出后四个月或六个月内,即可出书”,此外,对许广平要求“影印及排印二部亦完全同意”。
如此一来,许广平几乎被这异常的顺利陶醉了,她很快又致信胡适表示感谢:“以商务出书之迅速、完备,规模之宏大,推销之普遍,得先生鼎力促成,将使全集书能得早日呈献于读者之前,嘉惠士林,裨益文化,真所谓功德无量,唯先生实得赖之,岂徒私人歌颂铭佩而已。”
不过很可惜,商务印书馆最终还是与出版《鲁迅全集》失之交臂了,由于当时北新书局拒绝让出版权,王云五的承诺落空了。
北新书局的李小峰没能促成好事
商务印书馆与出版《鲁迅全集》擦肩而过,主要原因之一是先前出版鲁迅书籍最多的北新书局不肯让出版权。当时上海几家曾出版过鲁迅著作的书局大多已妥善解决了版权问题,如生活书店将鲁迅几本译作的版权按契约办理了解除手续,天马书店也妥善办理了《鲁迅自选集》和《门外文谈》的版权事宜,只有北新书局不肯放弃它出版鲁迅若干著作的版权。
为此,许多鲁迅的生前好友想尽了办法,如郁达夫愿当说客,表示“关于周先生出全集事,伊(即李小峰)当然不能阻挠,我自然要和他一说”。他说服李小峰“允交还一部分著作之单行出版权”。章廷谦等也居间调停,但最终没有妥善解决好这件事。为此,一些鲁迅的友人对李小峰十分不悦,如马裕藻在致许广平信中就愤愤于“唐俟(鲁迅的笔名之一)遗著,北新如此无情理,殊觉不快”。
应该承认,李小峰的北新书局曾为出版鲁迅著作作出过贡献,甚至一度几乎“垄断”了鲁迅著作(多达近10种)的出版。鲁迅逝世后,李小峰还有心出版《集外集拾遗》、《鲁迅书信集》(普及本)等。至于出版鲁迅的全集,他似乎也有意为之,即“出版全集,似可与单行本并行”,并且“敝意鲁迅先生著作之在北新继续发行,与尊(许广平)示所云与政府接洽及加以整理两点,固毫无抵触”。
不过因为鲁迅生前已与北新书局有版税的纠纷,许广平等遂不愿再由李小峰去经手出版全集了。所以,许广平便以“鲁迅先生生前原有汇集全部著作交与一家印行之意,此次为实行此意,已商经各书局同意,将出版权完全收回”为由,向他提出收回版权的意见。而李小峰对全集“另交他家发行”的态度却是“以鲁迅先生生前对北新之关系及十余年之苦心维护,及北新对鲁迅先生始终保持最高之版税及最近沪平两地版税之按月致送,并无脱期及拖欠等项而言,论情度理,想(许)女士亦决不出此”。
此后,许广平解释说:“倘贵局单独保留单行(本)出版权,则不特已允交还出版权之各书局必多责难,且与此意之实行亦有妨碍”,“况全部著作交与一家印行,除发售全集外,当另售单行本,为免互相竞争,各方均受不利起见,亦以收回全部出版权较妥”。许广平希望李小峰从与鲁迅的友谊出发,不要对全集的出版设置障碍,即“台端与鲁迅先生友善,必不愿见此事功败垂成而乐予玉成也”。
李小峰经营书业,有他的自身考虑和利益,这是不奇怪的,何况在他与鲁迅几乎“对簿公堂”之后,他基本遵守了契约上对鲁迅及其家人支付版税的诺言。李小峰所说北新书局“对鲁迅先生始终保持最高之版税”,这也是事实,当然,北新书局也因出版鲁迅著作获得了厚利。不过,既然当时有出版《鲁迅全集》的机会,鲁迅亲属和友人又看好条件完备的商务印书馆,李小峰却不肯出让版权,就不是不可非议的了。
《鲁迅全集》最终由“复社”独家出版
第一版《鲁迅全集》,最终是由胡愈之等在上海秘密成立的“复社”出版了。“复社”是一家有中共背景的“地下书店”,在继出版了斯诺的《西行漫记》之后,出版了《鲁迅全集》。
“复社”在着手准备出版《鲁迅全集》时,苦于资金不足,其间许广平曾委托商务印书馆的旧人茅盾向王云五去交涉合作。后来,商务印书馆表示可以担任全集中金石考证和书信、日记部分,至于重头的创作和翻译部分,归“复社”负责出版。这样“一集两印”,名义仍取“鲁迅纪念委员会编”的名义。
至于发行,王云五表示商务印书馆可以代售“复社”出版的部分,但坚决不代收预约,因为他估计中日战争即将爆发,届时购买力将大大下降。马裕藻也估计“国人俱在颠沛流离之中,购买力实非平时可比”。要出版一部浩大的《鲁迅全集》,“复社”启动的经费势必要通过正式出版前向社会所收的预约资金来解决。王云五表示不代收预约,其实就是对《鲁迅全集》在战争状态下出版缺乏信心所致。
后来,马裕藻说:“商务资本较厚,若目下预约不能如愿,不妨暂缓取消合同(鄙意预约以从缓为宜),不过此事既经‘复社’诸公热心提倡,似亦有所困难。”这所谓“困难”就是“复社”要出版《鲁迅全集》,必须依赖“预约”以回笼资金。此后,许广平等考虑再三,只好与商务印书馆废除了合约,《鲁迅全集》遂由“复社”一家咬着牙出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