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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传统农业生产区农民在生产经营领域和日常生活领域遇到了诸多困难,客观上需要合作组织的发展,但农民对合作组织的主观需求与客观需要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合作所需信任的缺乏、合作能力不足及合作必要成本的存在是影响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三大因素。
关键词:农民;合作需求;发展困境
中图分类号:F30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04-0042-03
一、引言
近年来,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基础的小农经济与瞬息万变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户之间的联合与合作成为突破困境的必然选择,农民合作组织也由此成为三农问题研究的焦点之一。
尽管学者们从不同角度的研究都一致认为,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客观需要,但却少有人关注作为农民合作组织的主体——农民自身对合作组织的主观需求和参与意愿,尤其是对农民合作组织相对更不发达的传统农业地区,对其农民对合作组织的需求和参加意愿的研究微乎其微。为此,我们于2006年4月到5月对江西省鄱阳湖一个传统农业地区进行了实证调查。调查以江西省A县成年村民为总体,采用多阶段抽样方法选取调查对象。调查共抽取了7个行政村,每个村随机抽取了15个村民,共105人。回收有效问卷105份,有效回收率100%。此外,我们对一些农民进行了个案访谈。
二、农民合作的客观需要
农民客观上是否需要合作组织?我们没有直接询问这一问题,而是通过农民生产、生活中是否存在难以解决的困难和已有组织解决困难情况的比较来探讨合作组织发展的空间,了解建立农民合作组织的客观需求。
(一)农民面临的困难
1.生产经营领域

调查表明(见表1),当前农民在生产经营的主要环节上,农忙时劳动力短缺,水利设施、机耕、病虫害防治、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生产资金四个方面困难比较突出,经常遇到困难选项的比例分别占59.1%、51.4%、27.6%和16.2%。深入分析发现,在生产经营领域,可以通过市场交易方式解决的问题,经常遇到困难的情况较少,如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而需要以公共服务形式提供解决资源的生产环节经常遇到困难的情况则相对较多,如水利设施的使用。
2.日常生活领域
统计结果显示(见表2),在日常生活领域中,医疗卫生、外出打工、资金借贷三个方面经常遇到困难的比例相对较高,分别为10.5%、17.1%、16.2%,而在子女教育、照顾老人、婚嫁丧葬、村民纠纷、权利维护五个方面则相对较少,均未超过5%。可见在困难程度上,生活领域没有在生产经营领域表现得高,但依然存在一定困难。对存在困难的环节进行分析可见,在日常生活领域中,风险性较大或所需钱财较大的方面,农民经常遇到的困难也较大,而较私人化的家庭内部问题经常遇到困难的情形较少。

(二)现有组织解决农民困难的情况
1.生产经营领域
统计结果显示,在现有组织发育下,农民在生产经营领域中的困难大多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相对来说,病虫害防治和农业生产资金困难解决较好,而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业生产技术以及农忙劳动力问题都没有得到较好解决。在访谈中,农民表达了遇到这些困难时的许多无奈。由于政府在这些方面服务的缺位,农民合作组织一片空白,所有的困难只能由单个农民承担。
2.日常生活领域
在日常生活领域遇到的困难中,医疗卫生、资金借贷和村民纠纷三个方面相对解决较好。这些问题的解决,与政府组织的介入和血缘关系(家族组织)有很大关系。当地政府出台了一个政策,规定农民重大病症的治疗最高可以报销两千元,医疗困难得到了部分解决。资金借贷方面,原因与生产经营环节大致相同。至于村民纠纷,通过村委会下设的村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然而,政府组织不可能介入农民日常生活的所有领域,伴随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农村组织的纽带将从血缘关系逐渐走向业缘关系。
三、农民合作的主观需求
面对存在的现实困难,农民是否意识到需要建立合作组织?他们倾向于在哪些环节建立合作组织?他们是否愿意参加合作组织或者组织他人参加合作组织?

(一)合作意识
调查表明,农民认为很有必要组织起来成立合作组织的仅有1.9%,较有必要的为46.7%,两者加起来共占48.6%;认为没有必要占据了28.2%,没想过的占22.9%,两项加起来占了51.1%。这说明半数农民缺乏合作的意识,没有意识到建立农民合作组织的必要性。
(二)合作倾向
1.生产经营领域
在农业生产经营领域,农民认为在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水利设施、机耕和病虫害防治及农忙劳动力方面合作起来会对自己有较大帮助,比例分别是95.2%、90.5%、81%,其余各项都没有超过50%。其中,农业技术为43.8%,与前面的数据存在较大反差。
2.日常生活领域
在日常生活领域,农民认为组织起来会对自己有所帮助的环节中,最突出的是外出打工和医疗卫生两方面,分别占91.4%和90%。其次是子女教育方面,占57.1%。其他方面的比例都很小,分别是资金借贷的27.6%,村民纠纷的24.8%,婚嫁丧葬的6.7%,照顾老人方面则为0。
(三)合作意愿
农民在问及是否愿意加入农民合作组织时,只有46.7%的人表示比较愿意。可见,其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而问及是否愿意在可能的情况下,组织他人成立农民合作组织,愿意的仅占12.3%,不愿意的占8.6%,没想过的则高达79.1%。

一系列数据表明,农民合作主观需求并不强烈,这似乎与前面客观需要情况相矛盾。从理论上说,农民一旦在生产经营环节或生活环节中遇到依靠个人能力无法解决的困难,应该会想到寻求外在资源的帮助,自然会有形成组织的主观需求和意愿。农民对合作组织的主观需求与客观需要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
四、原因与对策
从我们对农户的访谈来看,农户并非真的不想、不愿意合作。只是,在农民看来,即使组织起来,凭着农民的知识水平,也不可能解决农业生产技术方面的困难。种植农产品品种单一,市场价格较为稳定,一般不存在销售的困难,自然也不需要市场信息。而由于季节性的特点,农产品运输储存需求具有短暂性的特点,也难以合作。至于农业生产资金,尽管客观需要,但一方面因为农业生产资金解决途径较多,另一方面则因为国家对民间金融的政策尚未放开,也不好合作。但事实上,除了这些表面的理由,农民需要合作、想合作而没有合作的背后还隐藏着很多因素,而合作所需要的信任的缺乏、合作能力的不足及合作必要成本的存在是阻碍其组织化提升的主要因素。
不合作的第一个原因是不知道谁可以合作,谁值得合作。农民认为,合作化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市场经济,个人顾个人,是依靠自己的时代,真有什么事情,其他人也不会管,而且知人知面不知心,可以依赖的只有亲人朋友。农民信任的缺乏是影响他们参与合作的重要因素。他们看到了现实存在的问题,但他们不信任不熟悉的人,不信任合同,也不信任未来,他们的信任局限于具有亲密血缘和地缘的狭小关系群中。
不合作的原因之二是没有合作的能力,不知道如何合作。套用一些农民的话,“想有什么用”,“怎么合,我不知道”,“我没有能力组织”。这正如贺雪峰曾提出的,在现代化的转型过程中,市场经济、现代传媒和农村人口的大规模流动等因素对传统文化的破坏使得村庄的共同意识的解体,进而使农村社区的合作能力大为衰退(贺雪峰,2003)。曹锦清在河南调查后也得出“农民善分不善合”的结论(曹锦清,2000)。合作能力不足是阻碍农民合作组织发育发展的重要因素。
不合作的原因之三则是因为合作之后也一样存在风险,而且合作组织的建立需要成本。对农民而言,建立合作组织,合作收益是未来的事,但合作成本的支付却是现在的事。农民个体是理性的,尽管组织起来可能会带来很多好处,但在组织形成并体现其优势之前没有作用。由于农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居住分散,农村交通通讯落后,要把分散的农民个体组织起来,需要支付很高的成本。世界各国农业合作化实践证实,欠发达国家农民文化层次低,合作观念差,农民合作成本相当高。农民合作的需求要转变为现实,合作成本问题不容回避。
中部传统农业地区农民合作组织要发展,首先要促进农民对合作组织主观需求的提升。具体来看,第一,应通过多渠道宣传,使农民充分认识到不合作的弊端,了解参加合作组织的好处;第二,应加强农民的文化教育,提高农民的素质,提升农民合作的能力;第三,应从小规模的、农民熟悉的人群与迫切需要的项目开始,引导农村精英分子参与创建合作组织,促进农民对组织者能力和组织本身的信任;第四,组织成本是组织创建与发展的一个门槛,成本的降低对于组织的建立非常重要。尽管是农民自己的组织,但政府的角色不容忽视。政府应为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支持和规范,并在组织发育阶段分担组织建设的成本。
组织起来,走向合作,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当前首先要做的,是激发农民的合作意识,提高农民的合作能力,创造农民合作的条件。
参考文献:
[1] 贺雪峰.新乡土中国:转型期乡村调查笔记[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25-26.
[2] 贺雪峰.市场经济下农民合作能力的探讨——兼答蒋国河先生[J].探索与争鸣,2004,(9):18-21.
[3] 曹锦清.黄河边的中国[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112-124.
[责任编辑 冯胜利]
关键词:农民;合作需求;发展困境
中图分类号:F30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04-0042-03
一、引言
近年来,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基础的小农经济与瞬息万变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户之间的联合与合作成为突破困境的必然选择,农民合作组织也由此成为三农问题研究的焦点之一。
尽管学者们从不同角度的研究都一致认为,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客观需要,但却少有人关注作为农民合作组织的主体——农民自身对合作组织的主观需求和参与意愿,尤其是对农民合作组织相对更不发达的传统农业地区,对其农民对合作组织的需求和参加意愿的研究微乎其微。为此,我们于2006年4月到5月对江西省鄱阳湖一个传统农业地区进行了实证调查。调查以江西省A县成年村民为总体,采用多阶段抽样方法选取调查对象。调查共抽取了7个行政村,每个村随机抽取了15个村民,共105人。回收有效问卷105份,有效回收率100%。此外,我们对一些农民进行了个案访谈。
二、农民合作的客观需要
农民客观上是否需要合作组织?我们没有直接询问这一问题,而是通过农民生产、生活中是否存在难以解决的困难和已有组织解决困难情况的比较来探讨合作组织发展的空间,了解建立农民合作组织的客观需求。
(一)农民面临的困难
1.生产经营领域

调查表明(见表1),当前农民在生产经营的主要环节上,农忙时劳动力短缺,水利设施、机耕、病虫害防治、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生产资金四个方面困难比较突出,经常遇到困难选项的比例分别占59.1%、51.4%、27.6%和16.2%。深入分析发现,在生产经营领域,可以通过市场交易方式解决的问题,经常遇到困难的情况较少,如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而需要以公共服务形式提供解决资源的生产环节经常遇到困难的情况则相对较多,如水利设施的使用。
2.日常生活领域
统计结果显示(见表2),在日常生活领域中,医疗卫生、外出打工、资金借贷三个方面经常遇到困难的比例相对较高,分别为10.5%、17.1%、16.2%,而在子女教育、照顾老人、婚嫁丧葬、村民纠纷、权利维护五个方面则相对较少,均未超过5%。可见在困难程度上,生活领域没有在生产经营领域表现得高,但依然存在一定困难。对存在困难的环节进行分析可见,在日常生活领域中,风险性较大或所需钱财较大的方面,农民经常遇到的困难也较大,而较私人化的家庭内部问题经常遇到困难的情形较少。

(二)现有组织解决农民困难的情况
1.生产经营领域
统计结果显示,在现有组织发育下,农民在生产经营领域中的困难大多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相对来说,病虫害防治和农业生产资金困难解决较好,而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业生产技术以及农忙劳动力问题都没有得到较好解决。在访谈中,农民表达了遇到这些困难时的许多无奈。由于政府在这些方面服务的缺位,农民合作组织一片空白,所有的困难只能由单个农民承担。
2.日常生活领域
在日常生活领域遇到的困难中,医疗卫生、资金借贷和村民纠纷三个方面相对解决较好。这些问题的解决,与政府组织的介入和血缘关系(家族组织)有很大关系。当地政府出台了一个政策,规定农民重大病症的治疗最高可以报销两千元,医疗困难得到了部分解决。资金借贷方面,原因与生产经营环节大致相同。至于村民纠纷,通过村委会下设的村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然而,政府组织不可能介入农民日常生活的所有领域,伴随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农村组织的纽带将从血缘关系逐渐走向业缘关系。
三、农民合作的主观需求
面对存在的现实困难,农民是否意识到需要建立合作组织?他们倾向于在哪些环节建立合作组织?他们是否愿意参加合作组织或者组织他人参加合作组织?

(一)合作意识
调查表明,农民认为很有必要组织起来成立合作组织的仅有1.9%,较有必要的为46.7%,两者加起来共占48.6%;认为没有必要占据了28.2%,没想过的占22.9%,两项加起来占了51.1%。这说明半数农民缺乏合作的意识,没有意识到建立农民合作组织的必要性。
(二)合作倾向
1.生产经营领域
在农业生产经营领域,农民认为在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水利设施、机耕和病虫害防治及农忙劳动力方面合作起来会对自己有较大帮助,比例分别是95.2%、90.5%、81%,其余各项都没有超过50%。其中,农业技术为43.8%,与前面的数据存在较大反差。
2.日常生活领域
在日常生活领域,农民认为组织起来会对自己有所帮助的环节中,最突出的是外出打工和医疗卫生两方面,分别占91.4%和90%。其次是子女教育方面,占57.1%。其他方面的比例都很小,分别是资金借贷的27.6%,村民纠纷的24.8%,婚嫁丧葬的6.7%,照顾老人方面则为0。
(三)合作意愿
农民在问及是否愿意加入农民合作组织时,只有46.7%的人表示比较愿意。可见,其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而问及是否愿意在可能的情况下,组织他人成立农民合作组织,愿意的仅占12.3%,不愿意的占8.6%,没想过的则高达79.1%。

一系列数据表明,农民合作主观需求并不强烈,这似乎与前面客观需要情况相矛盾。从理论上说,农民一旦在生产经营环节或生活环节中遇到依靠个人能力无法解决的困难,应该会想到寻求外在资源的帮助,自然会有形成组织的主观需求和意愿。农民对合作组织的主观需求与客观需要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
四、原因与对策
从我们对农户的访谈来看,农户并非真的不想、不愿意合作。只是,在农民看来,即使组织起来,凭着农民的知识水平,也不可能解决农业生产技术方面的困难。种植农产品品种单一,市场价格较为稳定,一般不存在销售的困难,自然也不需要市场信息。而由于季节性的特点,农产品运输储存需求具有短暂性的特点,也难以合作。至于农业生产资金,尽管客观需要,但一方面因为农业生产资金解决途径较多,另一方面则因为国家对民间金融的政策尚未放开,也不好合作。但事实上,除了这些表面的理由,农民需要合作、想合作而没有合作的背后还隐藏着很多因素,而合作所需要的信任的缺乏、合作能力的不足及合作必要成本的存在是阻碍其组织化提升的主要因素。
不合作的第一个原因是不知道谁可以合作,谁值得合作。农民认为,合作化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市场经济,个人顾个人,是依靠自己的时代,真有什么事情,其他人也不会管,而且知人知面不知心,可以依赖的只有亲人朋友。农民信任的缺乏是影响他们参与合作的重要因素。他们看到了现实存在的问题,但他们不信任不熟悉的人,不信任合同,也不信任未来,他们的信任局限于具有亲密血缘和地缘的狭小关系群中。
不合作的原因之二是没有合作的能力,不知道如何合作。套用一些农民的话,“想有什么用”,“怎么合,我不知道”,“我没有能力组织”。这正如贺雪峰曾提出的,在现代化的转型过程中,市场经济、现代传媒和农村人口的大规模流动等因素对传统文化的破坏使得村庄的共同意识的解体,进而使农村社区的合作能力大为衰退(贺雪峰,2003)。曹锦清在河南调查后也得出“农民善分不善合”的结论(曹锦清,2000)。合作能力不足是阻碍农民合作组织发育发展的重要因素。
不合作的原因之三则是因为合作之后也一样存在风险,而且合作组织的建立需要成本。对农民而言,建立合作组织,合作收益是未来的事,但合作成本的支付却是现在的事。农民个体是理性的,尽管组织起来可能会带来很多好处,但在组织形成并体现其优势之前没有作用。由于农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居住分散,农村交通通讯落后,要把分散的农民个体组织起来,需要支付很高的成本。世界各国农业合作化实践证实,欠发达国家农民文化层次低,合作观念差,农民合作成本相当高。农民合作的需求要转变为现实,合作成本问题不容回避。
中部传统农业地区农民合作组织要发展,首先要促进农民对合作组织主观需求的提升。具体来看,第一,应通过多渠道宣传,使农民充分认识到不合作的弊端,了解参加合作组织的好处;第二,应加强农民的文化教育,提高农民的素质,提升农民合作的能力;第三,应从小规模的、农民熟悉的人群与迫切需要的项目开始,引导农村精英分子参与创建合作组织,促进农民对组织者能力和组织本身的信任;第四,组织成本是组织创建与发展的一个门槛,成本的降低对于组织的建立非常重要。尽管是农民自己的组织,但政府的角色不容忽视。政府应为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支持和规范,并在组织发育阶段分担组织建设的成本。
组织起来,走向合作,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当前首先要做的,是激发农民的合作意识,提高农民的合作能力,创造农民合作的条件。
参考文献:
[1] 贺雪峰.新乡土中国:转型期乡村调查笔记[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25-26.
[2] 贺雪峰.市场经济下农民合作能力的探讨——兼答蒋国河先生[J].探索与争鸣,2004,(9):18-21.
[3] 曹锦清.黄河边的中国[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112-124.
[责任编辑 冯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