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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改革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以上重要论述为今后财税改革确定了新的基调和战略目标。笔者认为,要实现这一要求,今后财政检查工作应着重处理好“六个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