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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河长制方案出台后,桦甸市迅速行动,于6月初制定下发《桦甸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河长,13位市级党政领导分别担任域内87条河流的县级河长,落实乡(镇、街道)级河长107人、村(社区)级河长233人,实现了域内河流三级河长责任全覆盖,在吉林地区率先实现了工作方案和组织、责任体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