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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乾隆元年(1736年)归化城土默特地区开始出现常设性慈善机构。这些机构之所以得以发展,究其原因,一是最高统治者为了巩固北疆而大力提倡该地发展慈善机构;二是官吏注重自身垂范的同时,抓住地区特点,制定执行了“发商生息”的经营管理方式,这是该地区慈善机构生存发展的主要原因;三是经济模式的转变为该地慈善机构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文化氛围;外国教会的渗透在客观上也发挥了一定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