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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提出几点评析意见,认为中国新颁布的<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肯定了违约金作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的重要性,同时比较细致地规定了具体承担违约金责任时所要注意的问题.但是,在约定损害赔偿额的问题上,法律的规定仍然很不完善,以至于在司法实践中操作性不强.希望以此能促进<合同法>的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