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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中,法律教学和法律服务是互为促进的动态过程,其良性互动所产生的正态效应,正是社会所追求的效果,也是民族院校法学专业的目标所在。在民族院校法学专业培养法律人才的过程中,采取多种实训培养方式,依据服务社会的宗旨,关注民族自治地方法治建设、经济发展与高校法学教育结合的路径,必将成为法学教育的选择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