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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级各类的督导评价工作如火如荼,县级教育督导工作也不例外。如何提高县级教育督导工作水平,构建基礎教育第三方教育评估机制,这是我们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值得重视和思考的问题。笔者试从科学组建团队、抓好前期培训、严格评估程序等方面作以思考和探讨。
关键词:督导;团队;培训;程序
县级教育督导是县级行政教育主管部门按照上级和地方督导的标准、原则和程序,通过观察、调查、考核和总结,对所辖区域学校行政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作出科学的分析和评价,肯定成绩、优势和特色,指出问题、缺点和不足,提出积极的改正意见和建议,促使学校更好更优的发展活动。因此,提高县级教育督导工作水平,对促进学校发展有着极大的意义。
一、科学地组建督导评估团队
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教育督导条例》第十六条要求,实施专项督导或者综合督导,首先要成立督导小组,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特别重视。事实证明,督导机构人员构成及其素质是影响督导质量和水平的关键,也是保证各地区督导权威性和专业性的重要因素。为此,各县首先要建立专家库,从专家库中抽调人员参与督导,提高督导的专业性;其次要借鉴学习国内外成功的经验,组建多元化的督导队伍。1998年,德国不来梅州文化教育部成立了一个负责对本州学校外部评估的专门机构,其在人员组成中不仅有其他学校代表,还邀请了专家和学区代表,使督导更具专业化。督导机构人员组成不仅要全面,应包括行政人员、专家学者、家长、学生、社会代表等相关利益者的参与者,而且还要对这些方面的人员进行甄别筛选,确保督导机构人员组成具有代表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二、抓好督导人员的前期培训
教育督导机构一旦成立,督导人员的岗前培训十分重要,应主要培训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确县级教育督导的功能定位和责任分工,工作流程;二是增强团队意识,认识到督导过程中互相沟通的重要性及结果的整体性;三是学习相关的技术技能,以方便工作。通过培训,提高督导人员的素养,建立符合实际的期望和积极的态度,让他们认可或理解评估的思路和方法,使他们工作起来得心应手。
三、制定严密合理的督导程序
督导部门进行督导评价时,一般情况下基本依照“学校自评、专家进校考察、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的程序进行。但在具体评价过程中,督导评价人员只是对照评估指标进行判断,最后得出相关的评估结果,没有相应的后续指导工作和周期性的复评工作,严重影响了评估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中指出“对政府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的督导与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为此,教育督导部门建立一套完整的适合县情的工作制度和细则显得非常必要,从大环境指导并保障督导工作运作发展,促进其公正公平运行;更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督导评估工作指南,以此来明晰评估标准的建立、实施过程的安排、评估结果的反馈及后续工作的布置等工作,从而达到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目的;在督导评价操作过程中,提高实施过程的透明度,克服项目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关注评价过程的动态性,并对其进行反思与创新,为制定下一步评价目标做准备,要以促进学的发展为目的,不能过于注重评价结果,而忽视了评价过程,更不注重后续发展,造成基础教育评价的失真现象。
在标准的建立上,一要杜绝评估指标重统一,轻差异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大多以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升学率来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的好坏和学校办学水平的高低,忽视每个学校的办学特色。二要体现政策的延续性,不能随领导的变更而频繁的更改标准,致使学校发展理念的前后不能衔接,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三要为再评价创造基础。
四、学校应积极配合督导评估
注重过程性和发展性的评价理念,关注学校的自我发展,始终是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校领导坚持的方向,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由于教育督导部门仍然存在着主观性、强制性和随意行的做法,各校随之出现全校上下、集中精力应付上级检查的思想和做法,不仅对正常的教学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干扰,而且使教育督导部门的评价质量大打折扣。基于此,首先教育督导部门要坚持一定的原则、理念和方向,进行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价;其次,各级各类学校更要增强自评的意识,积极配合评估机构,保证评估功能的有效发挥。具体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要提供真实的资料。二要提供舒适的评估环境。三要组织好督导评估的进场启动会,达到思想的沟通统一,大力宣传,解决实践操作与评价理念不吻合的问题。
五、严格按程序进行督导评估
县级教育督导机构在履职过程中要加强对督导人员的考核,促使督导人员真督实查,真正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防止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督导不能尊重客观规律,真督实查,而是依赖于学校班子成员的汇报,应敷领导;另一种倾向是县级督导评估机构履职当成一种权力,缺少对被督导者应有的尊重。因此,督导过程督导人员要在遵守规则的基础上,既与被督导单位相互尊重,又不失权威,严格按程序、规则督导,提高督导工作的公信力,有力促进所辖区域各校按照方针、政策办学,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全面而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郭菊英.构建县级督学责任区长效机制的理论支撑与策略.求索,2016.01.2.
[2]李国华.对“两项督导评估”几个倾向性问题的思考.教育测量与评价(理论版),2009.01.01.
作者简介:赵宝社,甘肃省静宁县教育局。
注:本文系2017年度甘肃省“十三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新形势下构建基础教育第三方教育评估机制的思考与研究》(课题批准号:GS[2017]GHB0976)结题论文。
关键词:督导;团队;培训;程序
县级教育督导是县级行政教育主管部门按照上级和地方督导的标准、原则和程序,通过观察、调查、考核和总结,对所辖区域学校行政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作出科学的分析和评价,肯定成绩、优势和特色,指出问题、缺点和不足,提出积极的改正意见和建议,促使学校更好更优的发展活动。因此,提高县级教育督导工作水平,对促进学校发展有着极大的意义。
一、科学地组建督导评估团队
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教育督导条例》第十六条要求,实施专项督导或者综合督导,首先要成立督导小组,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特别重视。事实证明,督导机构人员构成及其素质是影响督导质量和水平的关键,也是保证各地区督导权威性和专业性的重要因素。为此,各县首先要建立专家库,从专家库中抽调人员参与督导,提高督导的专业性;其次要借鉴学习国内外成功的经验,组建多元化的督导队伍。1998年,德国不来梅州文化教育部成立了一个负责对本州学校外部评估的专门机构,其在人员组成中不仅有其他学校代表,还邀请了专家和学区代表,使督导更具专业化。督导机构人员组成不仅要全面,应包括行政人员、专家学者、家长、学生、社会代表等相关利益者的参与者,而且还要对这些方面的人员进行甄别筛选,确保督导机构人员组成具有代表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二、抓好督导人员的前期培训
教育督导机构一旦成立,督导人员的岗前培训十分重要,应主要培训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确县级教育督导的功能定位和责任分工,工作流程;二是增强团队意识,认识到督导过程中互相沟通的重要性及结果的整体性;三是学习相关的技术技能,以方便工作。通过培训,提高督导人员的素养,建立符合实际的期望和积极的态度,让他们认可或理解评估的思路和方法,使他们工作起来得心应手。
三、制定严密合理的督导程序
督导部门进行督导评价时,一般情况下基本依照“学校自评、专家进校考察、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的程序进行。但在具体评价过程中,督导评价人员只是对照评估指标进行判断,最后得出相关的评估结果,没有相应的后续指导工作和周期性的复评工作,严重影响了评估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中指出“对政府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的督导与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为此,教育督导部门建立一套完整的适合县情的工作制度和细则显得非常必要,从大环境指导并保障督导工作运作发展,促进其公正公平运行;更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督导评估工作指南,以此来明晰评估标准的建立、实施过程的安排、评估结果的反馈及后续工作的布置等工作,从而达到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目的;在督导评价操作过程中,提高实施过程的透明度,克服项目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关注评价过程的动态性,并对其进行反思与创新,为制定下一步评价目标做准备,要以促进学的发展为目的,不能过于注重评价结果,而忽视了评价过程,更不注重后续发展,造成基础教育评价的失真现象。
在标准的建立上,一要杜绝评估指标重统一,轻差异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大多以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升学率来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的好坏和学校办学水平的高低,忽视每个学校的办学特色。二要体现政策的延续性,不能随领导的变更而频繁的更改标准,致使学校发展理念的前后不能衔接,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三要为再评价创造基础。
四、学校应积极配合督导评估
注重过程性和发展性的评价理念,关注学校的自我发展,始终是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校领导坚持的方向,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由于教育督导部门仍然存在着主观性、强制性和随意行的做法,各校随之出现全校上下、集中精力应付上级检查的思想和做法,不仅对正常的教学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干扰,而且使教育督导部门的评价质量大打折扣。基于此,首先教育督导部门要坚持一定的原则、理念和方向,进行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价;其次,各级各类学校更要增强自评的意识,积极配合评估机构,保证评估功能的有效发挥。具体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要提供真实的资料。二要提供舒适的评估环境。三要组织好督导评估的进场启动会,达到思想的沟通统一,大力宣传,解决实践操作与评价理念不吻合的问题。
五、严格按程序进行督导评估
县级教育督导机构在履职过程中要加强对督导人员的考核,促使督导人员真督实查,真正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防止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督导不能尊重客观规律,真督实查,而是依赖于学校班子成员的汇报,应敷领导;另一种倾向是县级督导评估机构履职当成一种权力,缺少对被督导者应有的尊重。因此,督导过程督导人员要在遵守规则的基础上,既与被督导单位相互尊重,又不失权威,严格按程序、规则督导,提高督导工作的公信力,有力促进所辖区域各校按照方针、政策办学,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全面而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郭菊英.构建县级督学责任区长效机制的理论支撑与策略.求索,2016.01.2.
[2]李国华.对“两项督导评估”几个倾向性问题的思考.教育测量与评价(理论版),2009.01.01.
作者简介:赵宝社,甘肃省静宁县教育局。
注:本文系2017年度甘肃省“十三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新形势下构建基础教育第三方教育评估机制的思考与研究》(课题批准号:GS[2017]GHB0976)结题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