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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君劢的“德法合一”思想是儒家之德与西方之法的合一。他特别强调,对于民族建国来说,有两个原则是最重要的,一是法律,即形成一个法治的社会;二是道德,即建立一个公共的伦理道德。前者是法的共同体。后者是道德的共同体。他所要建立的就是一个包含这两方面的民族共同体。要完成民族建国的目标,法治习惯和集体道德都不可或缺,所以,张君劢把法律视为与道德并重的“民族建国之最高原则”之一。但是在德与法的关系上,二者的地位并不是相同的;德法合一是在德的基础上的德法合一,德比法更根本,“德法相辅而行”,其更深层的意义是“德主法辅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