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十四大重申了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三句话,互为依存,不可分割,都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之必需,任何把这三句话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观点和做法,都是不对的,有害的。否定在企业设立党组织的必要性,否定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或者主张回到过去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的老路上去的观点,也是不对的,有害的。当前,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走向市场的过程中,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只能不断加强,绝不能削弱。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有很多具体问题要解决。逐步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保证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就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是十四大党章明确赋予企业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内容。切实完成这个职责,也便于党组织保证和支持厂长负责制的推行,归根到底,有利于形成整体合力,加快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因此,必须坚持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在企业内部,哪些问题属于重大问题,《企业法》已经有原则规定。鉴于企业的生产规模、经营范围、行业特点有差异,不同企业重大问题的具体内容也有所不同,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还可以根据总的要求,对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做出具体规定。这种参与,应当注重实效。有些地方和企业在这方面已经建立了一些制度,例如:党员行政领导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在重大问题决策前共同磋商制度;党委扩大会、党政联席会制度;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发动党员关心和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等等。实践证明,这些做法都收到了好的效果。企业党组织应该继续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式,积极主动地参与企业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决策,真正把党的活动渗透到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中去,用新思路新办法不断提高企业党的建设的水平。不久前,中央组织部和中央政策研究室召开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在会上有一些企业从不同的角度介绍了他们是怎样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以下两例即为会上交流的经验,现介绍给同志们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