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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的高技术性和高风险性,决定了医疗纠纷不可避免。医疗纠纷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热点,医患关系从社会的后台被推上了前台,尤其是2002年4月1日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即:“举证责任倒置”的颁布,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医疗纠纷数量明显增多,纠纷发生的行为方式改变。本文重点介绍国内医疗纠纷形成的主客观环境、国内医疗纠纷研究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