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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到2009年底,建立健康档案的农业人口数不低于本省农业人口数的5%,到2011年建档率不低于30%,优先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逐步覆盖到全人群。”虽然最终的文字方案尚未定稿,但从这一组组掷地有声的数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