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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集团客户是银行企业的重要客户群,是银行的主要金融业务对象,对银行企业的运营有着至关重要影响。尤其是随着我国及全球经济的复苏和高速发展,集团客户更是成为现今银行企业的第一大客户群体,给银行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机遇。但是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挑战,楼市缩水、钢铁受限、违约掉期等多起事件让银行集团客户的风险管理变得尤为严峻。本文就银行集团客户面对国内外环境下的发展问题做几点论述,希望能给有关人员带来一些启发。
【关键词】:集团客户;风险管理;信用
银行集团客户实质上是一个客户群的概念,是多个银行客户的集合体,通常指一组银行客户。集团客户内可以包含多个成员,但是银行可能仅与其中的部分成员之间拥有授信或者拟授信业务往来。这种客户模式扩大了银行客户群体数量,将拥有相同或类似金融业务的客户归结在一起,既增加了客户数量又提升了客户管理效率。但是在银行集团客户群体的模式运作中,银行企业并不是和集团客户内部的全部成员建有授信或拟授信业务关系,使得该种客户群体的风险管理及预测变得尤为复杂。
一、国内银行集团客户发展现状
我国银行企业数量众多,各自业务也多有不同,面对集团客户群体信用风险管理遇到的问题也多种多样,但其主要问题却可归结如下。
(一)缺乏规范的法律体系
目前适用于银行集团客户信用债权等业务的法律体系仍以《公司法》为主,对于集团客户群体合同、协议下的债权保护有着明确规定:如果集团客户(又称关联企业客户)内部不能积极使用已到期的债权或者对所属债权及其资产做出不当操作,因而造成债权银行产生损失的,那么债权银行为了确保自身的各项利益,可以依法采用代位求偿权、撤销权等来保护自身的利益。现行《公司法》虽然可以打击一些违约集团客户,保护债权银行的利益,但是从根本上来说仍处于对违约集团客户的处罚惩戒阶段,不足以遏制关联企业客户间逃避相关债务的不法交易。
(二)风险管控理念落后,管理技术仍需提高
风险管控理念落后,管理技术低下是我国国内多家银行普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对大型集团客户信用风险的预测和管控,更是缺乏有效的预警和防范措施。在银行内部管理上表现为银行信贷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风险管理理念淡薄;在面对外来竞争上表现为银行注重高回报,放松对资产规模大、资金吞吐多的大型集团客户信用把控,盲目扩展客户群体。此外,国内许多银行对包含多个单一客户的集团客户缺乏具体的信用评估方式,这也是造成银行损失的一个关键因素。
(三)银行和集团客户间信息不对称
1、银行不易获取集团客户内部成员间交易信息
由于集团客户内部成员之间的合作股权关系较为复杂且多变,使得内部成员间的资金运作、交易识别变得困难,比如集团成员内部进行的关联交易,此类交易可不遵守公平原则对利润或资产进行分配,或者通过变更股权进行股份转让等。银行很难对集团客户内部成员间的交易进行把控,信息的不对称形成信用风险隐患。
2、多头授信
为了筹措资金,部分集团客户内部成员以其签有合作协议的核心企业信用向银行贷款,同时又发动资金状况良好的下属子公司在多家银行开设账户获取信用,达到资金运作的最大化。造成银行对集团客户的实际授信情况掌握不清,无法实时管控信贷资金的运作情况,留下信用风险。
二、国外银行集团客户发展现状
(一)完善的集团客户立法,注重保护债权人利益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是目前国外使用最多的法律体系,与国内法律体系相比,尤为重视集团客户内部成员间的立法,以其保护银行债权利益。例如德国的《公司法》,其设立的提高法定盈余公积金、设定盈余转移最高限额、债权人额外担保、规定子公司管理人员责任等法律手段。而在美国的法律体系中,深石原则运用较广。所谓深石原则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权在子公司不能如约支付利息或申请破产进行清算时,母公司不能和其他债权人一同参与分配子公司资产,要优先偿还其他债权人债务;而当母公司和子公司一同宣告破产时,则母公司和子公司组件破产财团,依照债权比例对所有债权人进行清偿,从而保护债权人利益。
(二)健全的信用评级体系
目前国内的信用评级体系大多停留在企业当前的业绩、资产上,对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评估能力不足。而国外的信用评级体系中,企业当前业绩、资产评估仅为总评估的40%,企业前景的评估占据了60%。这种信用评级体系不仅对集团客户当前的资产规模、经营管理能力、成产能力等数据指标进行评测,对集团客户未来的经营方向、风险因素、资产规模扩展等前景运作也进行了评测,并结合知名的标准普尔、穆迪、费奇等评级指数建立健全的信用评级体系。
三、银行集团客户在国内外环境下的发展策略
针对国内银行集团客户风险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外先进经验,经过我们小组的多次论证,最终通过以下几项对策。
(一)健全法律体系
完善《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体系,在处罚惩戒的基础上,增加针对集团客户内部成员的法律细则,惩戒和预警相结合,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各项利益。
(二)强化银行内部的风险管控意识
首先,银行内部可以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将风险管控和薪资挂钩,规避内部工作人员私开后门放松风险把控。其次,要做好银行自身的发展规划,不要迫于市场竞争,降低授信门槛,盲目扩大集团客户群。
(三)完善信用评级体系,共享授信额度
引进国外关于集团客户未来前景的评估方法,结合当前资产、经营管理能力、生产能力等指标评估技术,逐步完善适合我国银行集团客户的信用评级体系。同时,可以通过签署银行间的合作协议,在国家相关部门的监控下建立授信额度查询系统,对集团客户的综合授信额度进行监控。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企业间的合作融资,企业与银行间的合作融资日益频繁,相应的银行集团客户信用风险管控也成为银行信用风险管控的首要任务,但是由于我国银行业信用风险管控业务发展时间较短,法律体系不健全等诸多原因,使得这一领域问题多多。不过事物都需要一个发展过程,相信只要我们勇于探索,敢于改革,积极借鉴经验,我们的银行信用風险管控就一定能做好。
参考文献:
[1]龙超华.商业银行集团客户风险管理研究[D].江西师范大学,2013.
[2]石向东.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研究[D].山东大学,2013.
[3]江薇.论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的法律规制[D].山西财经大学,2014.
[4]马丽蓉.项目管理在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中的应用[D].吉林大学,2014.
[5]刘霄仑.基于COSO与Basel体系并行实施背景下的中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研究[D].南开大学,2012.
[6]王延航.商业银行集团客户信贷风险控制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8.
【关键词】:集团客户;风险管理;信用
银行集团客户实质上是一个客户群的概念,是多个银行客户的集合体,通常指一组银行客户。集团客户内可以包含多个成员,但是银行可能仅与其中的部分成员之间拥有授信或者拟授信业务往来。这种客户模式扩大了银行客户群体数量,将拥有相同或类似金融业务的客户归结在一起,既增加了客户数量又提升了客户管理效率。但是在银行集团客户群体的模式运作中,银行企业并不是和集团客户内部的全部成员建有授信或拟授信业务关系,使得该种客户群体的风险管理及预测变得尤为复杂。
一、国内银行集团客户发展现状
我国银行企业数量众多,各自业务也多有不同,面对集团客户群体信用风险管理遇到的问题也多种多样,但其主要问题却可归结如下。
(一)缺乏规范的法律体系
目前适用于银行集团客户信用债权等业务的法律体系仍以《公司法》为主,对于集团客户群体合同、协议下的债权保护有着明确规定:如果集团客户(又称关联企业客户)内部不能积极使用已到期的债权或者对所属债权及其资产做出不当操作,因而造成债权银行产生损失的,那么债权银行为了确保自身的各项利益,可以依法采用代位求偿权、撤销权等来保护自身的利益。现行《公司法》虽然可以打击一些违约集团客户,保护债权银行的利益,但是从根本上来说仍处于对违约集团客户的处罚惩戒阶段,不足以遏制关联企业客户间逃避相关债务的不法交易。
(二)风险管控理念落后,管理技术仍需提高
风险管控理念落后,管理技术低下是我国国内多家银行普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对大型集团客户信用风险的预测和管控,更是缺乏有效的预警和防范措施。在银行内部管理上表现为银行信贷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风险管理理念淡薄;在面对外来竞争上表现为银行注重高回报,放松对资产规模大、资金吞吐多的大型集团客户信用把控,盲目扩展客户群体。此外,国内许多银行对包含多个单一客户的集团客户缺乏具体的信用评估方式,这也是造成银行损失的一个关键因素。
(三)银行和集团客户间信息不对称
1、银行不易获取集团客户内部成员间交易信息
由于集团客户内部成员之间的合作股权关系较为复杂且多变,使得内部成员间的资金运作、交易识别变得困难,比如集团成员内部进行的关联交易,此类交易可不遵守公平原则对利润或资产进行分配,或者通过变更股权进行股份转让等。银行很难对集团客户内部成员间的交易进行把控,信息的不对称形成信用风险隐患。
2、多头授信
为了筹措资金,部分集团客户内部成员以其签有合作协议的核心企业信用向银行贷款,同时又发动资金状况良好的下属子公司在多家银行开设账户获取信用,达到资金运作的最大化。造成银行对集团客户的实际授信情况掌握不清,无法实时管控信贷资金的运作情况,留下信用风险。
二、国外银行集团客户发展现状
(一)完善的集团客户立法,注重保护债权人利益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是目前国外使用最多的法律体系,与国内法律体系相比,尤为重视集团客户内部成员间的立法,以其保护银行债权利益。例如德国的《公司法》,其设立的提高法定盈余公积金、设定盈余转移最高限额、债权人额外担保、规定子公司管理人员责任等法律手段。而在美国的法律体系中,深石原则运用较广。所谓深石原则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权在子公司不能如约支付利息或申请破产进行清算时,母公司不能和其他债权人一同参与分配子公司资产,要优先偿还其他债权人债务;而当母公司和子公司一同宣告破产时,则母公司和子公司组件破产财团,依照债权比例对所有债权人进行清偿,从而保护债权人利益。
(二)健全的信用评级体系
目前国内的信用评级体系大多停留在企业当前的业绩、资产上,对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评估能力不足。而国外的信用评级体系中,企业当前业绩、资产评估仅为总评估的40%,企业前景的评估占据了60%。这种信用评级体系不仅对集团客户当前的资产规模、经营管理能力、成产能力等数据指标进行评测,对集团客户未来的经营方向、风险因素、资产规模扩展等前景运作也进行了评测,并结合知名的标准普尔、穆迪、费奇等评级指数建立健全的信用评级体系。
三、银行集团客户在国内外环境下的发展策略
针对国内银行集团客户风险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外先进经验,经过我们小组的多次论证,最终通过以下几项对策。
(一)健全法律体系
完善《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体系,在处罚惩戒的基础上,增加针对集团客户内部成员的法律细则,惩戒和预警相结合,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各项利益。
(二)强化银行内部的风险管控意识
首先,银行内部可以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将风险管控和薪资挂钩,规避内部工作人员私开后门放松风险把控。其次,要做好银行自身的发展规划,不要迫于市场竞争,降低授信门槛,盲目扩大集团客户群。
(三)完善信用评级体系,共享授信额度
引进国外关于集团客户未来前景的评估方法,结合当前资产、经营管理能力、生产能力等指标评估技术,逐步完善适合我国银行集团客户的信用评级体系。同时,可以通过签署银行间的合作协议,在国家相关部门的监控下建立授信额度查询系统,对集团客户的综合授信额度进行监控。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企业间的合作融资,企业与银行间的合作融资日益频繁,相应的银行集团客户信用风险管控也成为银行信用风险管控的首要任务,但是由于我国银行业信用风险管控业务发展时间较短,法律体系不健全等诸多原因,使得这一领域问题多多。不过事物都需要一个发展过程,相信只要我们勇于探索,敢于改革,积极借鉴经验,我们的银行信用風险管控就一定能做好。
参考文献:
[1]龙超华.商业银行集团客户风险管理研究[D].江西师范大学,2013.
[2]石向东.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研究[D].山东大学,2013.
[3]江薇.论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的法律规制[D].山西财经大学,2014.
[4]马丽蓉.项目管理在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中的应用[D].吉林大学,2014.
[5]刘霄仑.基于COSO与Basel体系并行实施背景下的中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研究[D].南开大学,2012.
[6]王延航.商业银行集团客户信贷风险控制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