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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音乐动画《我不想说我是鸡》的制作商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空信”)承认该作品的制作、传播及牟利行为侵犯了歌曲《我不想说》的著作权,但面对原告李海鹰提出的218万余元的经济赔偿,北京空信表示难以接受,寄望于法院的公正审判,并将依此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双方均同意接受法庭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