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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根据我国肢体残疾人的概况和等级划分,进一步分析明确了肢体障碍人士个人交通工具驾驶系统的目标人群。并基于模块化的考虑,对不同障碍及不同障碍程度的肢体障碍人士在不同使用过程中所需的设施或系统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肢残人士 个人交通工具 驾驶系统 模块化
中图分类号:C19 文献标示码:A 文章编号:1003—0069(2014)09—0020—03
1 肢体障碍人士个人交通工具驾驶系统的目标人群分析
1.1 我国肢体障碍人士概况
我国有13.5亿多人口,其中的移动受限人群将近达到人口总数的五分之一,平均每17户家庭就有一个肢体残疾人,他们的生存状况影响到9200]5的亲属和各方面有关人士。做好他们的工作,就是做好全社会人的工作。
根据第二次(2006)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公布显示:中国目前各类残疾人总数为8296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6.34%,其中,肢体残疾人比例较第一次(1987)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大幅增加,共2412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9.07%,比重居我国各类残疾人的第一位。
世界卫生组织(WHO)认为,肢体残疾人由于肢体上的损伤,导致其在以正常方式或正常范围内进行某种活动的能力受限或者缺乏。他们的能力受限多表现在肢体行为上,但在感知、注意、记忆、思维等认识过程方面的特点与常人无明显区别。社会无障碍设施和理念齐全完善,肢体残疾人就可以平等的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不仅能够改善自身和家庭的生活条件,更能推动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
因此,肢体障碍人士个人交通工具驾驶系统的设计研究有助于实现肢体障碍人士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解决其择业、就业问题,首先要解决其独立出行问题。面对肢体障碍人士复杂的残疾种类和程度,怎样广泛地解决不同残疾和程度的肢体障碍人士出行,是一项非常具有意义的课题。
1.2 肢体障碍人士肢残等级的划分
根据第二次(2006)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推算可知,其中重度肢残(一级)约占6.06%;次重度肢残(二级)占13.18%;中度肢残(三级)占23.88%;轻度肢残(四级)占56.88%。
我国从人体运动系统有几处残疾、致残部位高低和功能障碍程度综合考虑,将肢体残疾分为四个等级,并根据其在未加康复措施的情况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Activities of Daify Living,简称ADL)的不同能力对不同等级的肢体残疾人进行整体功能评分。(如表1)
1.3不同肢残程度人士实现ADL能力的分析
由肢体障碍人士肢残等级的划分以及实现日常生活的能力分析可知:
(1)重度肢残(一级)约占6.06%,比例较小,肢体障碍程度严重,实现ADL能力为完全不能实现日常生活活动,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完全不能独立出行。
(2)次重度肢残(二级),中度肢残(三级)分别占13.18%和23.88%,肢体障碍程度较为严重,实现ADL能力为基本上不能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和能够部分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影响部分正常生活和工作,基本上不能独立出行和能够实现部分独立出行。
(3)其中轻度肢残(四级)占比例最大,为56.88%,肢体障碍程度较轻,实现ADL能力为基本上能够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基本上不会影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且多数出行不需特殊设施或系统或所需设施或系统较为单一。
1.4 肢体障碍人士个人交通工具驾驶系统的目标人群的定义
根据不同肢残程度人士实现ADL能力的分析可知:
轻度肢残(四级)虽然占比例最大,约56.88%,但这部分人群的肢残程度基本上不会影响其正常生活和工作,能够独立出行,或所需设施或系统较为单一,研究价值相对较小。
重度肢残(一级)人群,一方面肢残程度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和工作,独立出行所需设施或系统较为复杂,研究困难较大;另—方面占总人群的6.06%,所占比例较小。
次重度肢残(二级),中度肢残(三级)在肢残种类和程度上有一定的联系,所以将他们放在一起共同考虑。二者所占比例相对较大,约37.06%,且影响部分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够实现部分独立出行,所需出行设施或系统复杂程度适中,符合研究标准,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所以选取次重度肢残(二级),中度肢残(三级)作为肢体障碍人士个人交通工具驾驶系统的目标人群,并进行驾驶系统使用过程深入地讨论和研究。
2 肢体障碍人士个人交通工具驾驶系统使用过程的模块化分析
根据个人交通工具驾驶系统的使用过程以及出行需求,可将肢体障碍人士个人交通工具驾驶系统的使用过程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从出行到个人交通工具过程
(2)操作个人交通工具过程
(3)从个人交通工具到指定地点过程
根据以上使用过程,从使用者角度考虑,可概括为:
(1)如何到达个人交通工具
(2)怎样操作个人交通工具
(3)驾驶个人交通工具去做什么
3 “从出行到个人交通工具”过程次重度肢残(二级)和中度肢残(三级)人群相关设施的模块化需求分析
3.1 相关设施的模块化
由于肢体障碍人群种类和程度的不同,根据次重度肢残(二级)和中度肢残(三级)人群的生理特性和所需设备或系统的方便度、舒服度,将其分为上肢残疾和下肢残疾。其中考虑上肢残疾在该过程的设施需求,为无上肢操作;下肢残疾按其行走时,脚步是否受力,将所需设施分为辅助助行设施和完全助行设施。
《注》由于上肢残疾、下肢残疾障碍种类和程度的复杂性,以及上下肢同时残疾人士出行需求的复杂程度,暂不考虑上下肢同时残疾人群。 (1)上肢残疾相关设施需求(如表2)
(2)下肢残疾相关设施需求(如表3)
(3)“出行到个人交通工具”过程中相关设施需求分析
由以上两表格可知,次重度肢残(二级)和中度肢残(三级)人群,出行所需相关设施(如表4)
3.2 相关设施的模块化需求分析
由3.1总结,次重度肢残(一级)和中度肢残(三级)人群相关设施的需求为:辅助助行设施,完全助行设施和助行设施不做体现(交通工具的进出进行研究)。其中①辅助助行设施和完全助行设施为“从出行到个人交通工具”相关设施;②助行设施不做体现(交通工具的进出进行研究),在于个人交通工具的进出方式研究。
经过分析可知,“从出行到个人交通工具”过程中相关设施的模块化研究则主要表现和集中为下肢残疾的辅助助行设施和完全助行设施的模块化设计研究。
4 “操作个人交通工具”过程次重度肢残(二级)和中度肢残(三级)人群操作系统的模块化需求分析
4.1 操作系统的模块化
由于肢体障碍人群种类和程度的不同,根据次重度肢残(二级)和中度肢残(三级)人群的生理特性和交通工具操作系统的方便度、舒服度,将其分为上肢残疾和下肢残疾。同时考虑驾驶的安全性原则,残疾部分操作不便或不能灵敏操作,都视为不可操作。
《注》由于上肢残疾、下肢残疾障碍种类和程度的复杂性,以及上下肢同时残疾人士操作需求的复杂程度,暂不考虑上下肢同时残疾人群。
(1)上肢残疾个人交通工具操作系统需求(如表5)
(2)下肢残疾个人交通工具操作系统需求如(如表6)
(3)“操作交通工具”过程中操作系统的需求分析
由以上两表格可知,次重度肢残(二级)和中度肢残(三级)人群,个人交通工具操作系统需求分析如(如表7)
4.2.1 上肢残疾操作系统模块需求分析
基于肢体残疾对于个人交通工具操作系统的需求,可将操作系统分为三种模块,即:无上肢操作、单臂操作、操作由下肢或身体完成。或可看作两大模块,即:操作由下肢或身体完成、部分功能由单臂实现。(如表8)
4.2.2 下肢残疾操作系统模块需求分析:
基于肢体残疾对于个人交通工具操作系统的需求,可将操作系统分为三种模块,即:无下肢操作、单腿操作、操作由上肢或身体完成。或可看作两大模块,
即:操作由上肢或身体完成、部分功能由单腿实现。(如表9)
当双下肢残疾时,交通工具操作系统由上肢或身体完成。
当单下肢残疾时,交通工具操作系统由上肢或身体完成,同时部分功能由单腿实现。
5 “从交通工具到指定地点”过程次重度肢残(二级)和中度肢残(三级)人群个人交通工具需求类型的模块化需求分析
根据次重度肢残(二级)和中度肢残(三级)人群的生理特性和出行需求,将出行需求类型分为生活休闲和工作商务两大类。(如表10)
6 肢体障碍人士个人交通工具驾驶系统的使用过程模块化的组装与结合
基于各个过程模块化分析得出的最优结果,进行产品设计,并将每个过程的设计进行组装与结合,保证设计的统一性和每个模块的独立性。
7 结语
本文以次重度肢残(二级),中度肢残(三级)为目标人群,从个人交通工具使用过程以及每个过程所需的模块化需求出发,初步探讨了不同肢体障碍人士出行的不同需求。希望通过驾驶系统模块化的考虑,对解决肢残人士的出行问题提供必要的依据和解决途径,进而促使其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
关键词:肢残人士 个人交通工具 驾驶系统 模块化
中图分类号:C19 文献标示码:A 文章编号:1003—0069(2014)09—0020—03
1 肢体障碍人士个人交通工具驾驶系统的目标人群分析
1.1 我国肢体障碍人士概况
我国有13.5亿多人口,其中的移动受限人群将近达到人口总数的五分之一,平均每17户家庭就有一个肢体残疾人,他们的生存状况影响到9200]5的亲属和各方面有关人士。做好他们的工作,就是做好全社会人的工作。
根据第二次(2006)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公布显示:中国目前各类残疾人总数为8296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6.34%,其中,肢体残疾人比例较第一次(1987)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大幅增加,共2412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9.07%,比重居我国各类残疾人的第一位。
世界卫生组织(WHO)认为,肢体残疾人由于肢体上的损伤,导致其在以正常方式或正常范围内进行某种活动的能力受限或者缺乏。他们的能力受限多表现在肢体行为上,但在感知、注意、记忆、思维等认识过程方面的特点与常人无明显区别。社会无障碍设施和理念齐全完善,肢体残疾人就可以平等的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不仅能够改善自身和家庭的生活条件,更能推动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
因此,肢体障碍人士个人交通工具驾驶系统的设计研究有助于实现肢体障碍人士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解决其择业、就业问题,首先要解决其独立出行问题。面对肢体障碍人士复杂的残疾种类和程度,怎样广泛地解决不同残疾和程度的肢体障碍人士出行,是一项非常具有意义的课题。
1.2 肢体障碍人士肢残等级的划分
根据第二次(2006)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推算可知,其中重度肢残(一级)约占6.06%;次重度肢残(二级)占13.18%;中度肢残(三级)占23.88%;轻度肢残(四级)占56.88%。
我国从人体运动系统有几处残疾、致残部位高低和功能障碍程度综合考虑,将肢体残疾分为四个等级,并根据其在未加康复措施的情况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Activities of Daify Living,简称ADL)的不同能力对不同等级的肢体残疾人进行整体功能评分。(如表1)
1.3不同肢残程度人士实现ADL能力的分析
由肢体障碍人士肢残等级的划分以及实现日常生活的能力分析可知:
(1)重度肢残(一级)约占6.06%,比例较小,肢体障碍程度严重,实现ADL能力为完全不能实现日常生活活动,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完全不能独立出行。
(2)次重度肢残(二级),中度肢残(三级)分别占13.18%和23.88%,肢体障碍程度较为严重,实现ADL能力为基本上不能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和能够部分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影响部分正常生活和工作,基本上不能独立出行和能够实现部分独立出行。
(3)其中轻度肢残(四级)占比例最大,为56.88%,肢体障碍程度较轻,实现ADL能力为基本上能够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基本上不会影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且多数出行不需特殊设施或系统或所需设施或系统较为单一。
1.4 肢体障碍人士个人交通工具驾驶系统的目标人群的定义
根据不同肢残程度人士实现ADL能力的分析可知:
轻度肢残(四级)虽然占比例最大,约56.88%,但这部分人群的肢残程度基本上不会影响其正常生活和工作,能够独立出行,或所需设施或系统较为单一,研究价值相对较小。
重度肢残(一级)人群,一方面肢残程度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和工作,独立出行所需设施或系统较为复杂,研究困难较大;另—方面占总人群的6.06%,所占比例较小。
次重度肢残(二级),中度肢残(三级)在肢残种类和程度上有一定的联系,所以将他们放在一起共同考虑。二者所占比例相对较大,约37.06%,且影响部分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够实现部分独立出行,所需出行设施或系统复杂程度适中,符合研究标准,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所以选取次重度肢残(二级),中度肢残(三级)作为肢体障碍人士个人交通工具驾驶系统的目标人群,并进行驾驶系统使用过程深入地讨论和研究。
2 肢体障碍人士个人交通工具驾驶系统使用过程的模块化分析
根据个人交通工具驾驶系统的使用过程以及出行需求,可将肢体障碍人士个人交通工具驾驶系统的使用过程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从出行到个人交通工具过程
(2)操作个人交通工具过程
(3)从个人交通工具到指定地点过程
根据以上使用过程,从使用者角度考虑,可概括为:
(1)如何到达个人交通工具
(2)怎样操作个人交通工具
(3)驾驶个人交通工具去做什么
3 “从出行到个人交通工具”过程次重度肢残(二级)和中度肢残(三级)人群相关设施的模块化需求分析
3.1 相关设施的模块化
由于肢体障碍人群种类和程度的不同,根据次重度肢残(二级)和中度肢残(三级)人群的生理特性和所需设备或系统的方便度、舒服度,将其分为上肢残疾和下肢残疾。其中考虑上肢残疾在该过程的设施需求,为无上肢操作;下肢残疾按其行走时,脚步是否受力,将所需设施分为辅助助行设施和完全助行设施。
《注》由于上肢残疾、下肢残疾障碍种类和程度的复杂性,以及上下肢同时残疾人士出行需求的复杂程度,暂不考虑上下肢同时残疾人群。 (1)上肢残疾相关设施需求(如表2)
(2)下肢残疾相关设施需求(如表3)
(3)“出行到个人交通工具”过程中相关设施需求分析
由以上两表格可知,次重度肢残(二级)和中度肢残(三级)人群,出行所需相关设施(如表4)
3.2 相关设施的模块化需求分析
由3.1总结,次重度肢残(一级)和中度肢残(三级)人群相关设施的需求为:辅助助行设施,完全助行设施和助行设施不做体现(交通工具的进出进行研究)。其中①辅助助行设施和完全助行设施为“从出行到个人交通工具”相关设施;②助行设施不做体现(交通工具的进出进行研究),在于个人交通工具的进出方式研究。
经过分析可知,“从出行到个人交通工具”过程中相关设施的模块化研究则主要表现和集中为下肢残疾的辅助助行设施和完全助行设施的模块化设计研究。
4 “操作个人交通工具”过程次重度肢残(二级)和中度肢残(三级)人群操作系统的模块化需求分析
4.1 操作系统的模块化
由于肢体障碍人群种类和程度的不同,根据次重度肢残(二级)和中度肢残(三级)人群的生理特性和交通工具操作系统的方便度、舒服度,将其分为上肢残疾和下肢残疾。同时考虑驾驶的安全性原则,残疾部分操作不便或不能灵敏操作,都视为不可操作。
《注》由于上肢残疾、下肢残疾障碍种类和程度的复杂性,以及上下肢同时残疾人士操作需求的复杂程度,暂不考虑上下肢同时残疾人群。
(1)上肢残疾个人交通工具操作系统需求(如表5)
(2)下肢残疾个人交通工具操作系统需求如(如表6)
(3)“操作交通工具”过程中操作系统的需求分析
由以上两表格可知,次重度肢残(二级)和中度肢残(三级)人群,个人交通工具操作系统需求分析如(如表7)
4.2.1 上肢残疾操作系统模块需求分析
基于肢体残疾对于个人交通工具操作系统的需求,可将操作系统分为三种模块,即:无上肢操作、单臂操作、操作由下肢或身体完成。或可看作两大模块,即:操作由下肢或身体完成、部分功能由单臂实现。(如表8)
4.2.2 下肢残疾操作系统模块需求分析:
基于肢体残疾对于个人交通工具操作系统的需求,可将操作系统分为三种模块,即:无下肢操作、单腿操作、操作由上肢或身体完成。或可看作两大模块,
即:操作由上肢或身体完成、部分功能由单腿实现。(如表9)
当双下肢残疾时,交通工具操作系统由上肢或身体完成。
当单下肢残疾时,交通工具操作系统由上肢或身体完成,同时部分功能由单腿实现。
5 “从交通工具到指定地点”过程次重度肢残(二级)和中度肢残(三级)人群个人交通工具需求类型的模块化需求分析
根据次重度肢残(二级)和中度肢残(三级)人群的生理特性和出行需求,将出行需求类型分为生活休闲和工作商务两大类。(如表10)
6 肢体障碍人士个人交通工具驾驶系统的使用过程模块化的组装与结合
基于各个过程模块化分析得出的最优结果,进行产品设计,并将每个过程的设计进行组装与结合,保证设计的统一性和每个模块的独立性。
7 结语
本文以次重度肢残(二级),中度肢残(三级)为目标人群,从个人交通工具使用过程以及每个过程所需的模块化需求出发,初步探讨了不同肢体障碍人士出行的不同需求。希望通过驾驶系统模块化的考虑,对解决肢残人士的出行问题提供必要的依据和解决途径,进而促使其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