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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以合理界定各级政府“事权”为始发环节,构建三级分税分级、上下贯通的财政体制。“营改增”由试点向全国推开,使近期关于各类财税的相关讨论成为热点。显然,自8月1日起,按上海“1+6”方案框架覆盖全国并将适时扩大行业覆盖面的“营改增”,必然“倒逼”涉及中央一地方财税关系的通盘财税体制安排的深化改革与关系的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