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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对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具有减排义务,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未规定减排义务。本文系统地论述了国内外CDM研究状况及CDM在煤层气领域的应用,指出煤层气是一种有效的洁净资源,而中国作为世界第三大煤层气储量国,可以利用清洁发展机制为我国煤层气的开发和利用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出售“特殊商品”——额外C02减排量(CERs),大力推广我国煤层气的利用。同时,本文分析了煤炭企业在开展煤矿瓦斯综合利用项目时除了要认识到清洁发展机制给我国煤层气利用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外,还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