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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反腐高压层层传导,巨网拉紧时“大鱼飞小鱼跳”,贪官外逃现象迅速加剧!
自上世纪80年代末至今,中国究竟有多少官员逃往海外?他们卷走了多少资金?他们以及他们的家人在“理想国”里过着怎样的生活?这些问题重新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我们择取此20余年的时间跨度,梳理外逃现象的历史脉络,总结其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可以看到这一现象对执政党、政府和社会的巨大危害,以及海外追逃之紧迫性。
贪官外逃从“仓促行事”到“早有预谋”
外逃现象的产生、成型、高发经历了一个由非典型到典型、由试探性到猖獗、目的由单一性到多样性的复杂发展过程。
贪官外逃“肇始”于上世纪80年代。在最高检察院1991年的工作报告中,以中国进出口公司武汉分公司原保成路商场经理陈新国案件为例,使用了“策划携款潜逃”的词句。这是中国官方首次公开外逃贪官。
上述资料未披露陈新国事前是否在境外安排过“眼线”,但可以肯定,对比后来的外逃贪官,他的出逃非常仓促。陈新国在贪污、挪用280万元公款后,于广州购买假护照逃往泰国,后冒充港商潜返境内,被武汉市检察机关缉拿归案。
当时类似陈新国的案例已不在少数。据统计资料显示,1991年全国有上千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部分已逃往境外。
针对上述案件多发的现实,最高检察院在1993年的工作报告中特别指出:“严格保守侦查秘密,防止侦查对象畏罪潜逃。”
到了1994年,贪官向境外携款潜逃的案件骤增。最高检察院在当年的工作报告中指出:“近年来,贪污贿赂等犯罪分子携款潜逃情况突出,有的犯罪分子备有多国护照,把巨款存到国外境外,犯罪得逞或罪行败露后就外逃。”
在短短三四年间,外逃贪官们不再仓促行事,事发前多半已做好充分准备,且涉案金额日益增大。
据不完全统计,1993年共抓捕600余名携款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其中19名嫌疑人的犯罪金额在百万元以上。这一时期,曾经哄动一时的王建业特大受贿案最为典型。
1993年6月,深圳市检察院收到一封举报信,举报时任深圳市原计划局财贸处处长王建业和其情妇——时任蛇口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的史燕青。信中控诉二人贪污、受贿、非法谋利等多项罪名。检察院立即组成专案组对二人展开调查。
在掌握大量犯罪证据后,调查人员于7月4日凌晨突击搜查史燕青的住宅,当场搜出几十万元现金和两本洪都拉斯护照。护照持有人一个叫“约翰”、一个叫“苏姗”,但护照上的像片正是王建业与史燕青。
当天,王建业在接到检察机关传讯后,从云南省西双版纳边境偷渡到缅甸,后逃往泰国。1993年9月20日,他被泰国警方抓获后押解回国。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这一阶段的外逃现象,其特征可以总结为:
一、案发前,大肆贪污或者受贿,毫无节制和顾虑;
二、由仓促外逃转向提前充分准备,开始有序地转移资产、选择出逃国、安排境外眼线,并开始斟酌眼线的可靠性,由安排朋友兄弟,向安排配偶和孩子的方向转化;
三、犯罪行为发生后,仍留待观望,以期得到利益之最大化。
时间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贪官们在外逃之前的准备工作已发展到“万事俱备”的地步。北京李化学的案例极具代表性。
1999年12月,北京市纪委开始审查时任城乡建设集团副总经理李化学的经济问题。感觉到危险的李化学经由深圳坐船前往香港,随后直飞新西兰。
2000年2月初,中国检方获得了李化学在境外的电话号码,要求与其见面,通话间李化学嚣张地声称“我正在美国游泳”。
六个月后,在外国警方的配合之下,李化学被引渡回国。据悉,此案是截至当时北京市市属单位涉案人员级别最高、局级干部中涉案数额最大,通过司法协助缉捕、引渡回国的第一案。
这一次看似“失败”且短暂的外逃,却是李化学花了足足六年时间,精心策划的结果。
1993年,李化学以申请参加悉尼奥运会项目竞标为由,携情妇前往澳大利亚。之后他在新西兰购置了高档住宅,与情妇在当地生有子女。除此之外,李化学还以其二哥、二嫂为控股股东,共同在澳大利亚注册了一家公司。1995年,李化学利用职务之便,将北京城乡建设集团用于项目开发的2700万元资金汇入该公司。
这一阶段外逃的特征,大致如下:
一、筹划时间长,准备精细;
二、外逃携款数额愈来愈巨大;
三、转移款项的手段越来越隐秘、成熟,地下钱庄成为最主要的资产转移工具;
四、具备了妻儿在案发前移民国外的典型“裸官”特征;
五、外逃公职人员以国有企业负责人为主。
“裸官”的下一步极可能就是“裸奔”
2010年3月25日晚,中国移动四川公司数据部时任总经理李向东突然飞离成都。四川移动紧急召开高层会议,内部通报了李向东“失踪”一事,并迅速任命了新的接任者。数日后,有消息称李向东潜逃未遂被警方抓获。
事发当日下午,进驻四川移动的国家审计署工作小组曾经约请李向东谈话,心怀鬼胎的李向东显然早有准备,连夜出逃。此前的2004年,李向东的妻子姚红也是突然从其公司副总经理的高位上离职,在许多人的不解中移居加拿大。直到6年后李向东突然出走,人们才意识到其中可能的关联。按照各方披露的情况,李向东涉嫌非法将4-6亿元人民币转移出境。
上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期的几年,外逃到达了高发期。这个阶段,外逃特征为:
一、携款数额陡升,向过亿元方向发展。其中资本性外逃增多,已经严重影响到中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二、外逃人员中官员数量激增,且级别越来越大;
三、追赃和追捕难度越来越大,迫切需要加强国际反腐司法协助。 此外,金融领域内的国有企业高管或者关键部门的责任人,在外逃公职人员中所占比例庞大。这也成了影响中国金融稳定和形象的最主要因素。
从已知的信息分析,“裸官”一词出现于2008年,当年6月底,前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被判12年徒刑,媒体报道他的妻儿在2002年就已经移民加拿大。
几天后,周蓬安发表名为《还有多少贪官在“裸体做官”?》的帖子,将庞家珏这样妻儿都在境外,孤身一人在国内做官的人称为“裸体做官”。
德国订阅量最大的日报《南德意志报》对这个概念的解释是:“他们是把赃款、老婆、孩子甚至情人送到海外的官员,自己则独身一人也就是‘裸体’继续从事大把捞钱的危险业务。”
2006年,福建省时任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周金伙被纪检部门约谈后,在一张纸上写了一段话,旋即潜逃美国,与妻女团聚。
这段话,为“裸官”做了注脚:“我勤奋为党工作几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我已经远走高飞,你们就不要再费劲找我了。”
一个早已“让家属先走”、做好出逃准备的“留守官员”形象跃然纸上。
对于“中国有多少‘裸官’的问题”,中纪委副书记马馼在2012年3月对外表示,“恐怕这个统计数字现在还拿不出来”。
但中央对此问题早已开始重视。2007年1月,中央首次大规模对副处级以上官员进行婚姻及家庭涉外情况普查。此后每年年初,领导干部都要填表报告。尽管所需填写的内容极为简单,但从这年起,中央总算掌握了一个粗略的干部家庭涉外规模。
2011年开始,配偶子女均移居海外的官员须进行新模式填报。各地市、县多数要求在2011年上半年将报表上交,各省综合汇总并上报。
按照中组部的披露,2000年以来,高级官员的家属和子女移民海外和港澳地区已经达到108万人。
四川省一名检察官透露:“在我们查处的许多案件中发现,很多高官安排子女到国外学习、工作,实际上也是为了方便接受贿款。这种情况国内机构很难取证、定性,不容易查出来。”他表示,中国外逃贪官一直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如果赃款和家人没有出去,他们一般都不会选择外逃,原因在于他们即使逃出去也无法生存。
有许多学者认为,目前,“裸官”盛行、贪官外逃已演变成一个庞大的群体现象。而“裸官”与外逃已经发展成为一种交叉概念,两者极易相互转化。前者是后者的铺垫和基础,后者是前者发展的一种必然结果。
中国人民大学知名教授毛寿龙曾提醒,“裸官”不一定就是贪官,贪官也不一定都是“裸官”,在目前反腐工作的巨大压力下,各方都应该保持一种客观的态度。
但在现实中,民间对“裸官”的忍耐力确实到了最低点。“裸官不得当官,”北大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李成言说,“既然你夫人、孩子都在国外定居,你还留在国内当官做什么呢?你也跟着去吧。中国不缺官,少了裸官不会有什么负面影响。”
外逃前他们在做什么
据官方资料显示,2013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两个假期,出境的公职人员中有1100人没有按时返回,其中714人确定为外逃。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无论主动还是被动,外逃贪官们基本上都拿着合法的中国护照,乘坐各种合法的交通工具离开中国,迄今尚未出现因偷渡而被闷死在集装箱里或者淹死在太平洋之类的报道出现,他们甚至被一些境外媒体戏称为“合法输出的一种中国产品”。
进入新世纪以来,贪官外逃进入高发期。在愈来愈严格的监督之下潜逃出境,贪官们的准备也充满“技术含量”。从酝酿潜逃、实地考察、转人转钱,到最终出逃,有的经历了长达数年的策划。
有媒体曾作过一个调查,选取2003年到2013年这10年间,曾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的10名外逃贪官,观察他们的作案情况,可揭开“外逃贪官潜伏期”的种种谜团。
10人中有9人年龄在45岁以上。据知名反腐学者王明高分析,贪官往往会在“知天命”后外逃,其中有仕途无望、思想退化等因素。更为重要的是,他们通常是已经在此时做好了所有准备。
2004年1月出逃的河南省高速公路局前局长童言白经过了6年酝酿,早在1998年就办理了因私出国护照。
对选择外逃目的地,贪官们狡猾而谨慎,大部分都进行过严格的“实地考察”。在这方面,国企领导显然比政府官员更有“优势”。据知情人士介绍,河南高速建设需要对外融资,身为老总的童言白出国机会很多。身为国有银行基层支行行长的高山,更是以考察为名,曾18次到加拿大“踩点”。
贪官外逃基本是“全家总动员”。纳入统计的10人中,温州市原副市长杨秀珠、江西鄱阳县财政局经建股原股长李华波是全家一起出逃,其余8人在国内做官时已戴上“裸官”的帽子。如深圳市南山区原政协主席温玲、辽宁省凤城原市委书记王国强的女儿均已在美国多年。
常言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贪官要外逃,通常先把敛来的巨额财产转移出去。据了解,贪官向境外转移财产的主要手段有直接携带现金、交易套现、借助电子货币和股票、通过地下钱庄、在海外设立空壳公司等。
据媒体报道,在美国、澳大利亚等中国外逃贪官较多的国家,有华人开公司提供“一条龙”服务。他们利用当地法律的漏洞,和当地律师合作,为贪官们办理从购买房产、洗钱、取得合法身份等全套服务,收费相当高昂。
梳理10名外逃贪官情况,可发现他们出逃的时间节点高度一致,多选在事发前后,特别是在组织谈话之后。他们中接受完组织谈话后外逃的就有5例。
李向东的经历颇具戏剧性。如前所述,国家审计署约李向东谈话。事实上,上级觉得李向东在无线音乐基地方面颇有建树,约他谈话是准备提拔,不料李向东以为东窗事发连夜逃跑了。
此外,贪官出逃时间也存在一定规律。统计的10人中,8人选择上半年出逃,近半选择元旦、春节等假期逃亡,如李华波对邻居撒谎说,要去海南过春节,却逃往了加拿大。 离境时为逃避组织监督,有的贪官最后还会“虚晃一枪”。杨秀珠出逃前就给浙江省建设厅领导打电话,说要回家看望生病的母亲,之后又吩咐下属:“这两天不要打我的手机。”
据媒体披露,李向东潜逃时将手机送给一个街头棒棒(挑夫),让其帮忙保管,并嘱其不关机也不接听。棒棒满城跑,监控者认为李向东尚在城中,三天后才知上当。
外逃贪官究竟卷走多少钱
贪官外逃长期以来一直是敏感话题,究竟有多少外逃贪官,民间和学术界版本众多。尽管现阶段各版本给出的数据存在差异,但外逃贪官的数量很有可能介于4000到18000人之间。
《半月谈》2003年6月上半月刊统计称,中国至少有4000名贪官携款50亿美元外逃。2004年,中国商务部研究院给出的数据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逃贪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人均卷走1亿元人民币。”此后,媒体大多引用此数据。该数据6年后被否定,直到2011年又再度被大量引用。
2008年6月,央行援引社科院的一份调研资料披露,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万至1.8万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相较于商务部之前发布的数据,外逃贪官数量翻了4倍多,携款金额翻了1倍。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2013年10月曾披露,2008年至2013年5年间,共抓获外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694名。这是官方首次给出的外逃贪官被抓获的数据。然而中国到底有多少外逃贪官,目前依然没有官方权威数据。从官方和学术机构发布情况看来,外逃贪官数量呈现不断增加的态势。
2014年2月,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法治蓝皮书给出预警性判断,认为2014年腐败公职人员外逃现象还将加剧,特别是前期已经有关系人和资金在境外的公职人员,外逃机会增大。
外逃贪官经济领域扎堆
《新京报》记者曾梳理了从1992年至2012年公开报道的54名贪腐人员外逃案例。54名外逃贪腐人员中,在政府部门任职者有26人,除了2名从事金融业务的普通公务员外,其余均为各级别的官员。
在这些案例中,除了政府的一把手和二把手以外,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烟草、公安和与经济建设相关的领域,如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上海市核电办原主任杨忠万,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蒋基芳,福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振忠,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原主任、党组书记宋市合等。
54人中,在国企工作者有13人,全部曾经在所属单位担任高层领导职务。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中任职者有15人,其中7人为基层工作人员。
在涉案金额方面,除个别贪官涉案金额不详外,涉案金额过亿的有10人。其中,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大型国企官员的涉案金额更多。
在上述外逃人员中,级别最高者是曾任云南省委书记的高严。
高严是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十四、十五届中央委员,历任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云南省委书记,原电力工业部副部长,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
在54名外逃贪腐人员中,厅局级干部(包含副厅、副局级)达18人,其他人均为处级及以下级别。一部分人并无官位,但是能够接触到金融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外逃官员的级别有从高向低的趋势,54人中从2010年至今,出逃海外的政府官员有5人,只有一名副厅级干部。同时,一些“冷衙门”的官员也开始外逃,如2010年出逃的广州花都区畜牧兽医局原局长刘荣福。
外逃贪官都逃去了哪里
近几年,欧洲出现了一批奇怪的中国“富豪”,他们在海外四处购房,出手阔绰,且爽快得让人吃惊。一名伦敦的房产中介说,“(中国)购房者甚至都不到实地看房,仅凭房屋照片和户型图便付了房款。我做梦都想碰到腰缠万贯的中国客户。”
这类购房者有一个特点——不愿意留下个人信息。他们为了少留信息,大多数都喜欢直接付现金。
数年前,加拿大温哥华也出现了大批这种“神秘客户”。当时北美媒体《世界日报》对此明确指出,这群人大部分是来自中国的外逃贪官或者“准外逃者”。
加拿大《环球华报》的总编辑黄运荣在一篇题为《中国贪官加拿大窝点调查》开头写道:“美国是乐园,加拿大是天堂。”据说这是中国外逃贪官总结出来的“经验”。位于加拿大西部太平洋沿岸的大温哥华地区,由于气候宜人,生活方便,而且距离中国较近,已成为中国贪官藏身的“理想之地”。
近二三十年,华人甚至打破了加拿大最早的英国殖民者居住区——西温哥华市“华人不得在此居住”的禁忌。加拿大地产经纪介绍,五年前该区放盘出来的顶级住宅,价格在数千万加元,几乎全部为华裔包销。
此外,澳大利亚也与美国、加拿大一起,并列为中国贪官外逃首选地。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被抓时,就被查出拥有一本澳大利亚假护照和大约200万澳元现金。
事实上,外逃贪官选择目的地也有区分。2011年美国《华尔街日报》报道称,中国腐败分子职务级别越高、案值越大,越倾向逃至西方国家,目的地主要集中在美、加、澳和新西兰;职务级别相对低的一般通过香港间接逃往西方,或就近藏匿在泰国、马来西亚、蒙古或俄罗斯。拉美、非洲、东欧或者周边国家,太平洋岛国和中美洲一些国家,也是他们的热门候选地。
贪官为什么爱去北美和澳大利亚?
便于移民是原因之一。作为传统移民国家,外国人可以通过投资移民、企业家移民等多种方式进入,只需要满足资金、资产和居住条件,即可获得永久居留权。而美、加特别是加拿大,有着“一人成功,全家移民”的便利。
加拿大移民环境“易进难出”,一旦出现问题,其复杂的司法程序使得审理过程旷日持久,可以起到一定的庇护作用。并且这几国还是华人聚居的地方,便于贪官们适应异乡生活。而且,以加拿大为例,当地华人圈“门道”多,便于贪官们洗钱和转移资产。 《华尔街日报》称,中国人喜欢把财产存放在加拿大,有时甚至带着一箱箱的现金来到加拿大。根据加拿大出入境管理局的文件,从2011年4月到2012年6月,多伦多和温哥华机场查获来自中国人的1300万美元未申报现金。
最吸引贪官的一点是安全性。美、加和中国都没有双边引渡协议,导致贪官、经济罪嫌犯被遣返者屈指可数。作为无死刑国家,加拿大原则上也不会向死刑国家引渡、遣返可能被处死刑者。
不过,形势也在变得乐观。据报道,加拿大联邦总理哈珀、外长贝尔德等曾相继表态,称“不能容忍加拿大背负‘贪官乐园’的名声”,痛感其有损国家形象,靡费公帑税款,侵占合法居民福利,弊端着实太多,开始从控制移民数量,严厉打击非法移民中介和洗黑钱行为,甄别以欺诈手段获得居民或公民权者并吊销其居住、入籍资格等方面入手,全面挤压贪官的生存空间。
外逃贪官生存现状
2014年12月22日,辽宁凤城原市委书记王国强逃亡近1000天后,在美国投案自首。回到北京首都机场,王国强神色平和,向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双手递上了自首书。
王国强在自首书中提到漂在美国的日子,“恐惧”、“无助”,是他使用最多的词语。
在人们印象中,外逃贪官们的双脚只要一踏上异国的土地,就能过上梦幻般的奢华生活。在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移民国家形成的“贪官一条街”、“腐败子女村”似乎是最好的说明。
河南贪官程三昌在新西兰的奥克兰购置豪华别墅和汽车,在国外还大谈特谈他的“辉煌经历”和外逃之道。
距纽约曼哈顿1小时车程的新泽西州爱迪森市,那里的房价这几年连连攀升。山东某副厅级官员在2002年赴美“治病”期间,曾一口气买下3处房产。出手之阔绰令美国邻居瞠目结舌。
的确,有一部分贪官外逃后生活高调,但许多出逃的贪官,并不像他们曾经想象的那样,过上香车豪宅、挥金如土的安逸生活。
很多逃往境外的嫌疑人刚开始还为成功逃脱兴奋不已,随后发现逃亡后的日子与预期天壤之别。“大多数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基本上过的是东躲西藏、居无定所的日子,有些条件较好一点儿的,生存环境还说得过去。”公安部经侦局追逃行动队队长文小华(化名)坦言,一些经济犯罪嫌疑人外逃前,在国内是显赫一时的人物,不是“某长”就是“某总”,风光无限。“但外逃后什么也不是,反差很大”。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九龙坡支行前干部陈新,曾携带4000多万元人民币辗转潜逃于境内外。68天的逃亡途中,他先后在成都、广州、海口、湛江马不停蹄地辗转,在越南、缅甸境内疲于奔命,一共换了29个假身份证。
陈新的日记记录了他逃亡期间的感受:“我心里有一种瓮中之鳖的惶惶感。我真切地感受到命运捉弄人时的滋味真够人受的。我知道我迟早会有玩完的一天,我的心理、我的精神状态完全垮塌了。我手中握有的几十个身份证和股东证也没能把我救出苦海。”
原任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逃往加拿大后做过装修工人。每天的工作就是检测瓷砖质量,往劣质的瓷砖上贴黄色的纸条。
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原行长许国俊逃往美国后,一直过着清贫的逃亡生活。被捕之前,许国俊夫妻俩在美国中部的一间小公寓里住了近一年,律师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他们的家。逃亡中,许国俊曾在一家送外卖的中餐馆做厨师,一天工作10—15个小时,一周工作7天,期间还烫伤过手臂。
长沙市国土局原局长左天柱同样陷入窘困。携带几百万赃款出逃美国后,很快就坐吃山空。基本不会外语的左天柱也找不到像样的工作。不久后,与他一同出逃的情妇也离他而去。据后来在国外见过他的人说,左天柱只能靠着给殡仪馆背尸首勉强谋生。
虽然有些嫌犯很有钱,但有钱也不敢花。他们白天躲在出租屋里不敢出门,晚上趁着天黑到附近超市买点儿吃的,抽根烟都怕被别人看见。“以为有了钱就可以到国外逍遥,其实完全不是,就像惊弓之鸟”。
从非洲刚果(金)、乌干达执行任务归来的一个“猎狐”行动队员告诉媒体,在一次拘捕行动中,当警方人员出现在嫌疑人面前的时候,饱尝逃亡之苦的嫌疑人居然对他们说:“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把你们盼来了!”
据了解,有些贪官仓皇辗转至南美和拉美国家,沦落在橡胶园、甘蔗园、矿区里做苦工,疾病、饥饿、黑社会敲诈如影相随。生活落差之大,已超出其心理承受极限,不得不通过各种路径向国内警方或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请求回国自首。
特别是中国警方协调国际刑警组织对犯罪嫌疑人发出红色通缉令后,他们在夹缝中更难生存。当两个乃至更多个国家的警力形成合作的时候,嫌疑人越发无处可逃。
(参考资料:《财经》、《第一财经日报》、《廉政瞭望》、《南方人物周刊》、《南方周末》、人民网等;作者:张有义、李湘宁、秦夕雅、张舟逸、张流常、艾冰等)
自上世纪80年代末至今,中国究竟有多少官员逃往海外?他们卷走了多少资金?他们以及他们的家人在“理想国”里过着怎样的生活?这些问题重新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我们择取此20余年的时间跨度,梳理外逃现象的历史脉络,总结其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可以看到这一现象对执政党、政府和社会的巨大危害,以及海外追逃之紧迫性。
贪官外逃从“仓促行事”到“早有预谋”
外逃现象的产生、成型、高发经历了一个由非典型到典型、由试探性到猖獗、目的由单一性到多样性的复杂发展过程。
贪官外逃“肇始”于上世纪80年代。在最高检察院1991年的工作报告中,以中国进出口公司武汉分公司原保成路商场经理陈新国案件为例,使用了“策划携款潜逃”的词句。这是中国官方首次公开外逃贪官。
上述资料未披露陈新国事前是否在境外安排过“眼线”,但可以肯定,对比后来的外逃贪官,他的出逃非常仓促。陈新国在贪污、挪用280万元公款后,于广州购买假护照逃往泰国,后冒充港商潜返境内,被武汉市检察机关缉拿归案。
当时类似陈新国的案例已不在少数。据统计资料显示,1991年全国有上千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部分已逃往境外。
针对上述案件多发的现实,最高检察院在1993年的工作报告中特别指出:“严格保守侦查秘密,防止侦查对象畏罪潜逃。”
到了1994年,贪官向境外携款潜逃的案件骤增。最高检察院在当年的工作报告中指出:“近年来,贪污贿赂等犯罪分子携款潜逃情况突出,有的犯罪分子备有多国护照,把巨款存到国外境外,犯罪得逞或罪行败露后就外逃。”
在短短三四年间,外逃贪官们不再仓促行事,事发前多半已做好充分准备,且涉案金额日益增大。
据不完全统计,1993年共抓捕600余名携款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其中19名嫌疑人的犯罪金额在百万元以上。这一时期,曾经哄动一时的王建业特大受贿案最为典型。
1993年6月,深圳市检察院收到一封举报信,举报时任深圳市原计划局财贸处处长王建业和其情妇——时任蛇口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的史燕青。信中控诉二人贪污、受贿、非法谋利等多项罪名。检察院立即组成专案组对二人展开调查。
在掌握大量犯罪证据后,调查人员于7月4日凌晨突击搜查史燕青的住宅,当场搜出几十万元现金和两本洪都拉斯护照。护照持有人一个叫“约翰”、一个叫“苏姗”,但护照上的像片正是王建业与史燕青。
当天,王建业在接到检察机关传讯后,从云南省西双版纳边境偷渡到缅甸,后逃往泰国。1993年9月20日,他被泰国警方抓获后押解回国。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这一阶段的外逃现象,其特征可以总结为:
一、案发前,大肆贪污或者受贿,毫无节制和顾虑;
二、由仓促外逃转向提前充分准备,开始有序地转移资产、选择出逃国、安排境外眼线,并开始斟酌眼线的可靠性,由安排朋友兄弟,向安排配偶和孩子的方向转化;
三、犯罪行为发生后,仍留待观望,以期得到利益之最大化。
时间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贪官们在外逃之前的准备工作已发展到“万事俱备”的地步。北京李化学的案例极具代表性。
1999年12月,北京市纪委开始审查时任城乡建设集团副总经理李化学的经济问题。感觉到危险的李化学经由深圳坐船前往香港,随后直飞新西兰。
2000年2月初,中国检方获得了李化学在境外的电话号码,要求与其见面,通话间李化学嚣张地声称“我正在美国游泳”。
六个月后,在外国警方的配合之下,李化学被引渡回国。据悉,此案是截至当时北京市市属单位涉案人员级别最高、局级干部中涉案数额最大,通过司法协助缉捕、引渡回国的第一案。
这一次看似“失败”且短暂的外逃,却是李化学花了足足六年时间,精心策划的结果。
1993年,李化学以申请参加悉尼奥运会项目竞标为由,携情妇前往澳大利亚。之后他在新西兰购置了高档住宅,与情妇在当地生有子女。除此之外,李化学还以其二哥、二嫂为控股股东,共同在澳大利亚注册了一家公司。1995年,李化学利用职务之便,将北京城乡建设集团用于项目开发的2700万元资金汇入该公司。
这一阶段外逃的特征,大致如下:
一、筹划时间长,准备精细;
二、外逃携款数额愈来愈巨大;
三、转移款项的手段越来越隐秘、成熟,地下钱庄成为最主要的资产转移工具;
四、具备了妻儿在案发前移民国外的典型“裸官”特征;
五、外逃公职人员以国有企业负责人为主。
“裸官”的下一步极可能就是“裸奔”
2010年3月25日晚,中国移动四川公司数据部时任总经理李向东突然飞离成都。四川移动紧急召开高层会议,内部通报了李向东“失踪”一事,并迅速任命了新的接任者。数日后,有消息称李向东潜逃未遂被警方抓获。
事发当日下午,进驻四川移动的国家审计署工作小组曾经约请李向东谈话,心怀鬼胎的李向东显然早有准备,连夜出逃。此前的2004年,李向东的妻子姚红也是突然从其公司副总经理的高位上离职,在许多人的不解中移居加拿大。直到6年后李向东突然出走,人们才意识到其中可能的关联。按照各方披露的情况,李向东涉嫌非法将4-6亿元人民币转移出境。
上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期的几年,外逃到达了高发期。这个阶段,外逃特征为:
一、携款数额陡升,向过亿元方向发展。其中资本性外逃增多,已经严重影响到中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二、外逃人员中官员数量激增,且级别越来越大;
三、追赃和追捕难度越来越大,迫切需要加强国际反腐司法协助。 此外,金融领域内的国有企业高管或者关键部门的责任人,在外逃公职人员中所占比例庞大。这也成了影响中国金融稳定和形象的最主要因素。
从已知的信息分析,“裸官”一词出现于2008年,当年6月底,前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被判12年徒刑,媒体报道他的妻儿在2002年就已经移民加拿大。
几天后,周蓬安发表名为《还有多少贪官在“裸体做官”?》的帖子,将庞家珏这样妻儿都在境外,孤身一人在国内做官的人称为“裸体做官”。
德国订阅量最大的日报《南德意志报》对这个概念的解释是:“他们是把赃款、老婆、孩子甚至情人送到海外的官员,自己则独身一人也就是‘裸体’继续从事大把捞钱的危险业务。”
2006年,福建省时任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周金伙被纪检部门约谈后,在一张纸上写了一段话,旋即潜逃美国,与妻女团聚。
这段话,为“裸官”做了注脚:“我勤奋为党工作几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我已经远走高飞,你们就不要再费劲找我了。”
一个早已“让家属先走”、做好出逃准备的“留守官员”形象跃然纸上。
对于“中国有多少‘裸官’的问题”,中纪委副书记马馼在2012年3月对外表示,“恐怕这个统计数字现在还拿不出来”。
但中央对此问题早已开始重视。2007年1月,中央首次大规模对副处级以上官员进行婚姻及家庭涉外情况普查。此后每年年初,领导干部都要填表报告。尽管所需填写的内容极为简单,但从这年起,中央总算掌握了一个粗略的干部家庭涉外规模。
2011年开始,配偶子女均移居海外的官员须进行新模式填报。各地市、县多数要求在2011年上半年将报表上交,各省综合汇总并上报。
按照中组部的披露,2000年以来,高级官员的家属和子女移民海外和港澳地区已经达到108万人。
四川省一名检察官透露:“在我们查处的许多案件中发现,很多高官安排子女到国外学习、工作,实际上也是为了方便接受贿款。这种情况国内机构很难取证、定性,不容易查出来。”他表示,中国外逃贪官一直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如果赃款和家人没有出去,他们一般都不会选择外逃,原因在于他们即使逃出去也无法生存。
有许多学者认为,目前,“裸官”盛行、贪官外逃已演变成一个庞大的群体现象。而“裸官”与外逃已经发展成为一种交叉概念,两者极易相互转化。前者是后者的铺垫和基础,后者是前者发展的一种必然结果。
中国人民大学知名教授毛寿龙曾提醒,“裸官”不一定就是贪官,贪官也不一定都是“裸官”,在目前反腐工作的巨大压力下,各方都应该保持一种客观的态度。
但在现实中,民间对“裸官”的忍耐力确实到了最低点。“裸官不得当官,”北大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李成言说,“既然你夫人、孩子都在国外定居,你还留在国内当官做什么呢?你也跟着去吧。中国不缺官,少了裸官不会有什么负面影响。”
外逃前他们在做什么
据官方资料显示,2013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两个假期,出境的公职人员中有1100人没有按时返回,其中714人确定为外逃。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无论主动还是被动,外逃贪官们基本上都拿着合法的中国护照,乘坐各种合法的交通工具离开中国,迄今尚未出现因偷渡而被闷死在集装箱里或者淹死在太平洋之类的报道出现,他们甚至被一些境外媒体戏称为“合法输出的一种中国产品”。
进入新世纪以来,贪官外逃进入高发期。在愈来愈严格的监督之下潜逃出境,贪官们的准备也充满“技术含量”。从酝酿潜逃、实地考察、转人转钱,到最终出逃,有的经历了长达数年的策划。
有媒体曾作过一个调查,选取2003年到2013年这10年间,曾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的10名外逃贪官,观察他们的作案情况,可揭开“外逃贪官潜伏期”的种种谜团。
10人中有9人年龄在45岁以上。据知名反腐学者王明高分析,贪官往往会在“知天命”后外逃,其中有仕途无望、思想退化等因素。更为重要的是,他们通常是已经在此时做好了所有准备。
2004年1月出逃的河南省高速公路局前局长童言白经过了6年酝酿,早在1998年就办理了因私出国护照。
对选择外逃目的地,贪官们狡猾而谨慎,大部分都进行过严格的“实地考察”。在这方面,国企领导显然比政府官员更有“优势”。据知情人士介绍,河南高速建设需要对外融资,身为老总的童言白出国机会很多。身为国有银行基层支行行长的高山,更是以考察为名,曾18次到加拿大“踩点”。
贪官外逃基本是“全家总动员”。纳入统计的10人中,温州市原副市长杨秀珠、江西鄱阳县财政局经建股原股长李华波是全家一起出逃,其余8人在国内做官时已戴上“裸官”的帽子。如深圳市南山区原政协主席温玲、辽宁省凤城原市委书记王国强的女儿均已在美国多年。
常言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贪官要外逃,通常先把敛来的巨额财产转移出去。据了解,贪官向境外转移财产的主要手段有直接携带现金、交易套现、借助电子货币和股票、通过地下钱庄、在海外设立空壳公司等。
据媒体报道,在美国、澳大利亚等中国外逃贪官较多的国家,有华人开公司提供“一条龙”服务。他们利用当地法律的漏洞,和当地律师合作,为贪官们办理从购买房产、洗钱、取得合法身份等全套服务,收费相当高昂。
梳理10名外逃贪官情况,可发现他们出逃的时间节点高度一致,多选在事发前后,特别是在组织谈话之后。他们中接受完组织谈话后外逃的就有5例。
李向东的经历颇具戏剧性。如前所述,国家审计署约李向东谈话。事实上,上级觉得李向东在无线音乐基地方面颇有建树,约他谈话是准备提拔,不料李向东以为东窗事发连夜逃跑了。
此外,贪官出逃时间也存在一定规律。统计的10人中,8人选择上半年出逃,近半选择元旦、春节等假期逃亡,如李华波对邻居撒谎说,要去海南过春节,却逃往了加拿大。 离境时为逃避组织监督,有的贪官最后还会“虚晃一枪”。杨秀珠出逃前就给浙江省建设厅领导打电话,说要回家看望生病的母亲,之后又吩咐下属:“这两天不要打我的手机。”
据媒体披露,李向东潜逃时将手机送给一个街头棒棒(挑夫),让其帮忙保管,并嘱其不关机也不接听。棒棒满城跑,监控者认为李向东尚在城中,三天后才知上当。
外逃贪官究竟卷走多少钱
贪官外逃长期以来一直是敏感话题,究竟有多少外逃贪官,民间和学术界版本众多。尽管现阶段各版本给出的数据存在差异,但外逃贪官的数量很有可能介于4000到18000人之间。
《半月谈》2003年6月上半月刊统计称,中国至少有4000名贪官携款50亿美元外逃。2004年,中国商务部研究院给出的数据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逃贪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人均卷走1亿元人民币。”此后,媒体大多引用此数据。该数据6年后被否定,直到2011年又再度被大量引用。
2008年6月,央行援引社科院的一份调研资料披露,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万至1.8万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相较于商务部之前发布的数据,外逃贪官数量翻了4倍多,携款金额翻了1倍。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2013年10月曾披露,2008年至2013年5年间,共抓获外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694名。这是官方首次给出的外逃贪官被抓获的数据。然而中国到底有多少外逃贪官,目前依然没有官方权威数据。从官方和学术机构发布情况看来,外逃贪官数量呈现不断增加的态势。
2014年2月,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法治蓝皮书给出预警性判断,认为2014年腐败公职人员外逃现象还将加剧,特别是前期已经有关系人和资金在境外的公职人员,外逃机会增大。
外逃贪官经济领域扎堆
《新京报》记者曾梳理了从1992年至2012年公开报道的54名贪腐人员外逃案例。54名外逃贪腐人员中,在政府部门任职者有26人,除了2名从事金融业务的普通公务员外,其余均为各级别的官员。
在这些案例中,除了政府的一把手和二把手以外,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烟草、公安和与经济建设相关的领域,如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上海市核电办原主任杨忠万,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蒋基芳,福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振忠,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原主任、党组书记宋市合等。
54人中,在国企工作者有13人,全部曾经在所属单位担任高层领导职务。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中任职者有15人,其中7人为基层工作人员。
在涉案金额方面,除个别贪官涉案金额不详外,涉案金额过亿的有10人。其中,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大型国企官员的涉案金额更多。
在上述外逃人员中,级别最高者是曾任云南省委书记的高严。
高严是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十四、十五届中央委员,历任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云南省委书记,原电力工业部副部长,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
在54名外逃贪腐人员中,厅局级干部(包含副厅、副局级)达18人,其他人均为处级及以下级别。一部分人并无官位,但是能够接触到金融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外逃官员的级别有从高向低的趋势,54人中从2010年至今,出逃海外的政府官员有5人,只有一名副厅级干部。同时,一些“冷衙门”的官员也开始外逃,如2010年出逃的广州花都区畜牧兽医局原局长刘荣福。
外逃贪官都逃去了哪里
近几年,欧洲出现了一批奇怪的中国“富豪”,他们在海外四处购房,出手阔绰,且爽快得让人吃惊。一名伦敦的房产中介说,“(中国)购房者甚至都不到实地看房,仅凭房屋照片和户型图便付了房款。我做梦都想碰到腰缠万贯的中国客户。”
这类购房者有一个特点——不愿意留下个人信息。他们为了少留信息,大多数都喜欢直接付现金。
数年前,加拿大温哥华也出现了大批这种“神秘客户”。当时北美媒体《世界日报》对此明确指出,这群人大部分是来自中国的外逃贪官或者“准外逃者”。
加拿大《环球华报》的总编辑黄运荣在一篇题为《中国贪官加拿大窝点调查》开头写道:“美国是乐园,加拿大是天堂。”据说这是中国外逃贪官总结出来的“经验”。位于加拿大西部太平洋沿岸的大温哥华地区,由于气候宜人,生活方便,而且距离中国较近,已成为中国贪官藏身的“理想之地”。
近二三十年,华人甚至打破了加拿大最早的英国殖民者居住区——西温哥华市“华人不得在此居住”的禁忌。加拿大地产经纪介绍,五年前该区放盘出来的顶级住宅,价格在数千万加元,几乎全部为华裔包销。
此外,澳大利亚也与美国、加拿大一起,并列为中国贪官外逃首选地。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被抓时,就被查出拥有一本澳大利亚假护照和大约200万澳元现金。
事实上,外逃贪官选择目的地也有区分。2011年美国《华尔街日报》报道称,中国腐败分子职务级别越高、案值越大,越倾向逃至西方国家,目的地主要集中在美、加、澳和新西兰;职务级别相对低的一般通过香港间接逃往西方,或就近藏匿在泰国、马来西亚、蒙古或俄罗斯。拉美、非洲、东欧或者周边国家,太平洋岛国和中美洲一些国家,也是他们的热门候选地。
贪官为什么爱去北美和澳大利亚?
便于移民是原因之一。作为传统移民国家,外国人可以通过投资移民、企业家移民等多种方式进入,只需要满足资金、资产和居住条件,即可获得永久居留权。而美、加特别是加拿大,有着“一人成功,全家移民”的便利。
加拿大移民环境“易进难出”,一旦出现问题,其复杂的司法程序使得审理过程旷日持久,可以起到一定的庇护作用。并且这几国还是华人聚居的地方,便于贪官们适应异乡生活。而且,以加拿大为例,当地华人圈“门道”多,便于贪官们洗钱和转移资产。 《华尔街日报》称,中国人喜欢把财产存放在加拿大,有时甚至带着一箱箱的现金来到加拿大。根据加拿大出入境管理局的文件,从2011年4月到2012年6月,多伦多和温哥华机场查获来自中国人的1300万美元未申报现金。
最吸引贪官的一点是安全性。美、加和中国都没有双边引渡协议,导致贪官、经济罪嫌犯被遣返者屈指可数。作为无死刑国家,加拿大原则上也不会向死刑国家引渡、遣返可能被处死刑者。
不过,形势也在变得乐观。据报道,加拿大联邦总理哈珀、外长贝尔德等曾相继表态,称“不能容忍加拿大背负‘贪官乐园’的名声”,痛感其有损国家形象,靡费公帑税款,侵占合法居民福利,弊端着实太多,开始从控制移民数量,严厉打击非法移民中介和洗黑钱行为,甄别以欺诈手段获得居民或公民权者并吊销其居住、入籍资格等方面入手,全面挤压贪官的生存空间。
外逃贪官生存现状
2014年12月22日,辽宁凤城原市委书记王国强逃亡近1000天后,在美国投案自首。回到北京首都机场,王国强神色平和,向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双手递上了自首书。
王国强在自首书中提到漂在美国的日子,“恐惧”、“无助”,是他使用最多的词语。
在人们印象中,外逃贪官们的双脚只要一踏上异国的土地,就能过上梦幻般的奢华生活。在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移民国家形成的“贪官一条街”、“腐败子女村”似乎是最好的说明。
河南贪官程三昌在新西兰的奥克兰购置豪华别墅和汽车,在国外还大谈特谈他的“辉煌经历”和外逃之道。
距纽约曼哈顿1小时车程的新泽西州爱迪森市,那里的房价这几年连连攀升。山东某副厅级官员在2002年赴美“治病”期间,曾一口气买下3处房产。出手之阔绰令美国邻居瞠目结舌。
的确,有一部分贪官外逃后生活高调,但许多出逃的贪官,并不像他们曾经想象的那样,过上香车豪宅、挥金如土的安逸生活。
很多逃往境外的嫌疑人刚开始还为成功逃脱兴奋不已,随后发现逃亡后的日子与预期天壤之别。“大多数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基本上过的是东躲西藏、居无定所的日子,有些条件较好一点儿的,生存环境还说得过去。”公安部经侦局追逃行动队队长文小华(化名)坦言,一些经济犯罪嫌疑人外逃前,在国内是显赫一时的人物,不是“某长”就是“某总”,风光无限。“但外逃后什么也不是,反差很大”。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九龙坡支行前干部陈新,曾携带4000多万元人民币辗转潜逃于境内外。68天的逃亡途中,他先后在成都、广州、海口、湛江马不停蹄地辗转,在越南、缅甸境内疲于奔命,一共换了29个假身份证。
陈新的日记记录了他逃亡期间的感受:“我心里有一种瓮中之鳖的惶惶感。我真切地感受到命运捉弄人时的滋味真够人受的。我知道我迟早会有玩完的一天,我的心理、我的精神状态完全垮塌了。我手中握有的几十个身份证和股东证也没能把我救出苦海。”
原任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逃往加拿大后做过装修工人。每天的工作就是检测瓷砖质量,往劣质的瓷砖上贴黄色的纸条。
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原行长许国俊逃往美国后,一直过着清贫的逃亡生活。被捕之前,许国俊夫妻俩在美国中部的一间小公寓里住了近一年,律师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他们的家。逃亡中,许国俊曾在一家送外卖的中餐馆做厨师,一天工作10—15个小时,一周工作7天,期间还烫伤过手臂。
长沙市国土局原局长左天柱同样陷入窘困。携带几百万赃款出逃美国后,很快就坐吃山空。基本不会外语的左天柱也找不到像样的工作。不久后,与他一同出逃的情妇也离他而去。据后来在国外见过他的人说,左天柱只能靠着给殡仪馆背尸首勉强谋生。
虽然有些嫌犯很有钱,但有钱也不敢花。他们白天躲在出租屋里不敢出门,晚上趁着天黑到附近超市买点儿吃的,抽根烟都怕被别人看见。“以为有了钱就可以到国外逍遥,其实完全不是,就像惊弓之鸟”。
从非洲刚果(金)、乌干达执行任务归来的一个“猎狐”行动队员告诉媒体,在一次拘捕行动中,当警方人员出现在嫌疑人面前的时候,饱尝逃亡之苦的嫌疑人居然对他们说:“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把你们盼来了!”
据了解,有些贪官仓皇辗转至南美和拉美国家,沦落在橡胶园、甘蔗园、矿区里做苦工,疾病、饥饿、黑社会敲诈如影相随。生活落差之大,已超出其心理承受极限,不得不通过各种路径向国内警方或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请求回国自首。
特别是中国警方协调国际刑警组织对犯罪嫌疑人发出红色通缉令后,他们在夹缝中更难生存。当两个乃至更多个国家的警力形成合作的时候,嫌疑人越发无处可逃。
(参考资料:《财经》、《第一财经日报》、《廉政瞭望》、《南方人物周刊》、《南方周末》、人民网等;作者:张有义、李湘宁、秦夕雅、张舟逸、张流常、艾冰等)